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9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要求,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已实施或拟实施的需扣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财务性投资进行了进一步审慎论证,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财务性投资相关资金7,000.00万元,并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中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数量等条款进行相应调整。此外,鉴于《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等注册制相关法律法规已于2023年2月17日正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优先股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项目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 | 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种类为附单次跳息安排的固定股息率、可累积、不参与、不设回售条款、不可转换的优先股。 本次拟发行的优先股总数不超过2,400万股,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为附单次跳息安排的固定股息率、可累积、不参与、不设回售条款、不可转换的优先股。 本次拟发行的优先股总数不超过2,330万股,募 |
项目 | 修订前 | 修订后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 | 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3,000万元。 | |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或发行对象范围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是否分次发行 | 本次优先股将采取向不超过200人的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方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认购,亦不通过资产管理计划等其他方式变相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认购。 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公司将在六个月内实施首次发行,且发行数量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百分之五十,剩余数量在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 本次优先股将采取向不超过200人的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定向发行的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方不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的认购,亦不通过资产管理计划等其他方式变相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的认购。 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公司将在六个月内实施首次发行,且发行数量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百分之五十,剩余数量在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
3、票面股息率或其确定原则 | ……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每一期发行时的票面股息率均将不高于该期优先股发行前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跳息调整后的票面股息率将不高于调整前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如调整时点的票面股息率已高于调整前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则股息率将不予调整;如增加2个百分点后的票面股息率高于调整前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则调整后的票面股息率为调整前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每一期发行时的票面股息率均将不高于该期优先股发行前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跳息调整后的票面股息率将不高于调整前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如调整时点的票面股息率已高于调整前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则股息率将不予调整;如增加2个百分点后的票面股息率高于调整前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则调整后的票面股息率为调整前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回购条款 |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于优先股股息发放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注销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赎回期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全部赎回之日止。赎回权具体安排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最终确定。 |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于优先股股息发放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注销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赎回期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优先股全部赎回之日止。赎回权具体安排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最终确定。 |
5、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2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中不超过16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其他有息负债,其余不超过8亿元的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23.3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中不超过16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其他有息负债,其余不超过7.30亿元的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股票方案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股票事项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