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马应龙:马应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3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022年3月21日,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变更情况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时间

1、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的会计处理,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

2、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号”)。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15号。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财政部于2021年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2、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的解释15号,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做出规范,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及准则解释15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上述关于运输成本列示的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但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将对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该变更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报表项目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营业成本24,385,535.3514,889,489.64
销售费用-24,385,535.35-14,889,489.64

2、上述关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15号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一致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马应龙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马应龙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马应龙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