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宝丰能源: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0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移动办公平台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夏云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控,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投项目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会议审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5.公司监事会认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无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