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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能源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4

股票代码:600989 公司简称:宝丰能源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年3月

目 录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 1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 3

议案1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5

议案2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9

议案3 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14

议案4 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7

议案5 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9

议案6 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 20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9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含股东代表,下同)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2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向董事会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五、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发言的,应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在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出示有效的持股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10人为限,超过10人时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10名股东依次发言。

六、股东发言由会议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持股人名称,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

七、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八、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意见,由股东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会议开始后,与会股东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十二、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7日

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宁夏银川市丽景北街1号楼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

公司董事长 党彦宝

四、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以及其他人员的到会情况。

(三)主持人提名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全体股东举手表决确定。

(四)出席会议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
非累计投票议案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六)现场投票表决。

(七)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1】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第一部分 2019年度工作总结2019年,公司董事会坚持以公司和全体股东长期利益为目标,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有效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在国际矛盾冲突加剧、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公司保持了良好稳健发展态势,营业收入、净利润、职工薪酬等多项指标再创历史新高。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5.7亿元,同比增长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亿元,同比增长2.9%;职工薪酬16亿元,同比增长30.3%。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32.9亿元,较期初增长

2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33.5亿元,较期初增长70.7%。

一年来,公司董事会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成功实现A股首发上市

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7.33亿股,募集资金81.55亿元,被国际权威英文金融杂志《亚洲金融》评为2019年中国国内上市最佳IPO。这是公司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让公司迈上了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二、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公司煤制烯烃二期项目——焦炭气化制60万吨/年烯烃项目的(后段)甲醇制60万吨/年烯烃装置于2019年10月顺利投产,公司聚乙烯、聚丙烯产能实现翻番,达到120万吨/年,市场占有率明显提升,进一步巩固了行业领先地位。90MWp光伏自用电示范项目已经建成,发电规模约1.5亿kwh/年,发电成本比外购电节省一半。设计产能240万吨/年的红四煤矿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并基本建成,正在办理采矿许可证等投产手续。新的盈利增长点不断形成。

三、持续提升规范治理能力

全年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5次,审议议案9项;召开董事会10次,审议议案48项;召开股东大会4次,审议议案17项。根据新的监管政策要求及公司实际需要,修改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基本管理制度。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业务人员参加监管部门的各类培训,不断提升规范化治理意识和能力。依法完成了董事会换届,聘任了新一届高管团队。通过规范化运作,确保了公司重大决策合法合规、工作有序开展,有效保护了中小股东利益。

四、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高质量完成信息披露公告61份,文件报备80份;积极与各方沟通,顺利完成了关于关联捐赠、因捐赠实施的差异化分红等重大无先例事项的公告;及时整理上报机构投资者现场调研记录;积极与媒体进行有效沟通,传递企业价值;有效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

五、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利用半年报和三季报发布的重要时机,及时在上海举办了现场和线上中期业绩说明会,三季报线上业绩说明会,共有近千名投资者、分析师参加。在北京、上海、深圳、香港,与境内外基金、保险等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百余场“一对一”沟通交流。组织参加了十余场券商策略会,与投资者、分析师进行“一对多”沟通交流。积极接待机构投资者现场调研、个人投资者现场来访、宁夏投资者开放日活动;认真解答投资者专线电话咨询,及时回复上交所“e互动”平台的投资者提问。经过努力,宝丰能源的优良业绩得到了众多券商、机构投资者以及基金经理的充分认可和重点关注,坚定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

六、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始终以“做对社会有价值的企业”为使命,持之以恒开展教育扶贫,全年新增捐资3亿元,为10万名宁夏贫困地区学生发放了奖学金,持续助力国家脱贫攻坚。与此同时,通过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公司慈善捐赠款项全部由实际控制人等限售股股东承担,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经济利益不受损失。利用产业扩规提档优势,加大社会就业力度,公司全年新增就业近2000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贫困家庭子女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以实际行动奉献社会、彰显企业价值。

总体而言,2019年,在多方的不懈努力下,公司安全形势总体良好,环保实现达

标排放;生产组织和设备管理比较到位,新技术、新工艺应用效果明显,实现了生产“安、稳、长、满、优”运行,甲醇、用电、用水单耗明显下降,能源管理水平继续提高;厂区物流周转速度明显加快,采购、销售继续向终端供应商和客户延伸,库存管控保持较好水平,运营成本有所下降;全面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质量管理、行政后勤管理等综合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宝丰能源在上市不到一年,就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先后入选上证180指数、沪深300指数、全球权威资本市场指数之一的富时罗素全球股票指数;连续7年荣登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跃升到中国石油和化工百强民企第32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工作及安排

2020年,国际环境不可预测的因素进一步增加,国内经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会出现更多的政策调整。公司董事会面对更加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在继续做好经营预算、绩效考核、团队建设、监察审计、规范治理、信息披露、公共关系等日常工作的同时,将围绕公司战略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采取有力措施,消除“疫情”影响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公司在坚持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两手抓、两不误的同时,更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竭尽全力为打赢疫情阻击战贡献力量,彰显企业的责任担当。目前,公司已捐赠现金2,400万元,并想方设法从海外采购了价值1175.6万元的各种紧缺医疗物资,驰援疫情一线。同时,快速决策将一套聚丙烯装置转产,生产高熔指纤维料聚丙烯S2040产品,单日产量约1000吨,主要作为口罩、手术衣等高端医用无纺布生产原料使用,既补充了国家战“疫”需求,也拓宽了产品销路。此外,为有效缓解医用物资短缺问题,启动医用口罩和防护服生产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建设2条平面耳带式医用口罩生产线、1条折叠式医用口罩(如N95)生产线、1条医用防护服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公司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力争3月下旬投产,实现产品早日上市,持续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二、抓好重点项目建设,拓展盈利增长点

一是加快煤制烯烃二期项目——焦炭气化制60万吨/年烯烃项目的(前段)焦炭气化制220万吨/年甲醇装置建设,确保今年6月底前投入运行,实现煤制烯烃二期项目全线投产。二是三期烯烃规划的首套装置5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将于年中开工建设。该项目包括150万吨/年煤炭气化制甲醇装置、5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装置、25万吨/年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装置、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EVA有出色的性能,如光滑、耐磨、耐撕裂、弹性、低温强度等,主要用于制鞋等发泡制品、光伏封装膜等高端薄膜、环保热熔胶和电线电缆,目前进口依存度60%。

三是建设100MW/年太阳能发电配套2万吨/年电解水制氢科技示范项目,所产氢气主要用于化工生产、氢储能、汽车燃料等。

四是投资建设300万吨/年煤焦化多联产项目。建设规模为300万吨/年焦化、10万吨/年针状焦、苯加氢扩建至12万吨/年、焦油加工扩建至40万吨/年,成为全国最大的独立焦化生产企业之一。

五是设计能力240万吨/年的红四煤矿投产;完成横城矿区总体规划修编及审查,

为丁家梁煤矿与甜水河煤矿联合开发项目核准奠定基础。

三、抓好战略规划落实,拓展发展新空间

进一步加大“高精尖”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在依托与一流科研机构合作的基础上,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一是立足烯烃产品差异化、高端化发展方向,积极开发高性能、功能化的聚烯烃新产品;加快研究合成气一步法制烯烃、芳烃工艺技术,着力化解烯烃行业普遍存在的产品同质化、低端化矛盾。二是深度研发高端精细化工工艺技术,通过引进或并购国内外高端精细化工产业项目,不断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三是着眼产业转型升级,探索新能源与现代煤化工产业一体化融合发展新模式,力争尽快启动工业化实验,加快推动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发展进程,进一步实现资源的清洁、高效利用。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将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团结一致、砥砺奋进,不负韶华、再创辉煌,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稳健发展,着力将宝丰能源打造成为技术领先、行业领军、世界一流的高端煤基新材料企业,为“十三五”圆满收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添砖加瓦。

【议案2】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第一部分 2019年度工作总结2019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独立地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本着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围绕公司合规运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等方面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审议15项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审议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 (2018年度监事会会议)2019年1月14日1.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2019年4月3日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2019年5月28日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8月7日1.关于《公司2019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捐赠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2019年10月24日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2019年12月13日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2019年12月30日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2019年就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2019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内部控制及重大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19年,公司监事会成员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并列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听取会议议案,依法监督公司各项重要事项的审议及决策。

监事会认为:2019年,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合法且符合公司实际。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勤勉尽职,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管理情况

2019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资料,对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监督。

监事会认为:2019年,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重点环节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详细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有异议。

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关联交易真实、合法,不存在内幕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2019年,监事会参与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相关的所有议案审议,并审阅了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监督及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并对相关事

项依法披露,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不当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2019年,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外,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发生。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9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交易所有关监管文件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流程,确保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监事会认为:2019年,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开展了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违反相关规定,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工作安排

2020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有效发挥监督检查职能。

一、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有效

监事会将认真分析2019年公司的运作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做好制度执行的监督工作。同时,监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依法召集、召开,各类事项能够依法决策,督促经营管理层对公司的各项决策能够有效执行。

二、加强重点工作监督,确保公司规范运行

2020年,监事会将把财务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事项作为监督重点,着重检查及监督各相关工作推进及运行。财务运作方面,加强定期报告的审阅及审核,确保定期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监管,确保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损害。信息披露方面,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确保各项信息披露依法合规。

三、加强内控监督,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断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合理借助外部审计力量,强化风险防范。加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监督,确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时不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议案3】

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合并报表数据,现将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公司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资产负债情况

财务指标(万元)2018年2019年变动幅度
总资产2,682,915.433,329,474.1624.10%
总负债1,314,657.34994,254.49-24.37%
净资产1,368,258.092,335,219.6770.67%

2019年底,公司总资产较期初增加64.66亿元,增幅24.10%,主要是公司取得煤矿采矿权且二期项目建设长期资产增加。净资产较期初增加96.70亿元,增幅

70.67%,主要是上市成功收到募集资金80亿元。

(二)经营业绩

财务指标(万元)2018年2019年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1,305,229.031,356,819.923.95%
营业成本693,114.29760,461.299.72%
税金及附加25,834.8315,995.71-38.08%

201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5.159亿元,增幅3.95%;营业成本增加6.73亿元。增幅9.72%,主要原因是聚烯烃产品产量增加19.44万吨,税金及附加减少0.98亿元。

(三)期间费用

财务指标(万元)2018年2019年变动幅度
销售费用40,126.4944,333.6910.48%
管理费用40,556.5149,542.7122.16%
财务费用53,178.8432,403.12-39.07%

2019年度,销售费用同比增加0.42亿元,主要是随着公司生产和规模增加,产品销量上升,运输费用和销售人员同比增加。管理费用同比增长0.90亿元,主要是公司提高集中扁平化管理,整合管理层级,部分厂矿管理人员调整到职能部门。财务费用同比减少2.08亿元,主要是募集资金到账归还部分借款、赎回部分债券。

(四)盈利能力

财务指标(万元)2018年2019年变动幅度
营业利润450,411.01463,187.762.84%
利润总额428,330.99438,543.502.38%
净利润369,551.56380,187.332.88%

2019年,公司净利润同比增加1.06亿元,主要是公司聚烯烃产品产能增加,积极采取降本增效和管理创新降低成本。

(五)现金流量

财务指标(万元)2018年2019年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913,062.131,075,278.1617.7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586,543.37718,019.5522.42%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26,518.76357,258.609.41%

2019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9.41%,主要是因为烯烃二期项目投产所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和流出量同比均有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收款政策调整,收到现汇比例增加。

二、2020年度财务预算

(一)2020年预算编制说明

遵循谨慎性原则,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综合2020年宏观经济预期与企业产品需求预期、生产排产计划、新业务拓展计划等因素,在公司生产经营预算基础上,按财务合并报表的要求进行编制。

(二)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按现行的国家主要税率、汇率及银行信贷利率;

5.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无重大变化;

6.公司主要原材料成本价格无重大变化;

7.无其他不可抗拒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主要产品产量计划

1、生产聚乙烯、聚丙烯125万吨;

2、生产焦炭430万吨;

3、精细化工产品加工量68万吨。

(四)销售计划

按照公司2020年产量计划,实现产销平衡。

(五)主要财务指标预算

1、营业收入163亿元;

2、营业成本94亿元;

3、投资计划74亿元,其中续建项目31亿元,新建项目38亿元。投资资金来源主要有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等债务融资。2020年财务预算根据2019年具体情况制定,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度的盈利预测。由于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态势及市场形势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制约,2020年财务预算在实施过程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议案4】

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一、公司利润实现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712,351,029.71元。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二、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333,3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53,340,8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占公司2019年度归母净利润比例为108.02%。

2019年初,公司股票首发上市进入最后审核期。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果公司在2019年初实施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必须在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才能进入发审会审核程序。由于利润分配需要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分红派息实施等程序,用时较长,为了加快首发上市进程,公司暂未对2018年度利润进行分配,该部分利润由上市后新老股东共享。公司上市后在2019年中期实施的利润分配,综合考虑了2018年度实现利润和2019年度实现利润情况以及公司资金使用计划。公司2019年度中期现金分红和年度现金分红合计占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度累计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54.77%,兼顾了公司发展与股东分红的要求。

因公司拟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以现金方式捐赠300,000,000元,用于以捐资助学为主的公益慈善事业,为了维护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流通股股东(以下简称“流通股股东”)利益,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股股东(以下简称“限售股股东”)拟对流通股股东做出补偿。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733,360,000股,流通股股东分摊的捐赠金额为30,000,981.81元。计算公式为:流通股股东分摊的捐赠额=捐赠总额×(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总股本)=300,000,000元×(733,360,000股÷7,333,360,000股)。

(二)限售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6,600,000,000股,按本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8元(含税)计算,应派发现金红利1,848,000,000.00元;补偿流通股股东30,000,981.81元后,应派发现金红利1,817,999,018.19元,折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7545元(含税)。流通股股东按本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计算,应派发现金红利205,340,800.00元;获得上述补偿后,应派发现金红利235,341,781.81元,折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2091元(含税)。

【议案5】

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0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详细内容敬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议案6】

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

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已于2020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敬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以上所有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4、5、6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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