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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能源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15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内容: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丰集团”)及其关联方边海燕女士计划自2019年11月18日起6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宝丰集团拟增持金额不低于3亿元不超过6亿元;边海燕女士拟增持金额不低于2亿元不超过4亿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2019年11月18日至2020年2月17日期间,宝丰集团暂未开始增持;边海燕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609,038股,累计增持金额109,640,970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16%。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控股股东宝丰集团、宝丰集团关联方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党彦宝先生的配偶边海燕女士;

2、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本次增持实施前,宝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608,4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7%;本次增持实施前,边海燕女士未直接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有公司股份;

3、公司于2019年11月16日披露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宝丰能源是国内高端煤基新材料和化学品制造业领军企业,公司焦炭气化制60万吨/年烯烃项目后段产品端已于2019年10月顺利投产,已实现120万吨/年聚烯烃(聚乙烯60万吨/年、聚丙烯60万吨/年)生产能力,产量翻番,能显著增强公司在煤基新材料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有力提升公司作为高端煤基新材料和化学品生产基地的行业地位。基于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显著增强和综合实力大幅提升的预期,并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认可,宝丰集团及边海燕女士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宝丰集团拟增持金额不低于3亿元不超过6亿元;边海燕女士拟增持金额不低于2亿元不超过4亿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自2019年11月18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2019年11月18日至2020年2月17日期间,宝丰集团暂未开始增持;边海燕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609,038股,累计增持金额109,640,970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16%;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距本公司披露增持计划所预计的增持时间期间已过半,目前增持总数量为11,609,038股,总金额为109,640,970元,实际增持数量(金额)未过半,其原因是宝丰集团及其关联方边海燕女士结合自有资金使用与自筹资金筹集的整体安排而确定的增持计划,将此项工作进度拟定在后期。宝丰集团及其关联方边海燕女士将在后续三个月内(2020年2月18日至2020年5月17日)按承诺继续推进股票增持计划。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督促增持主体按承诺完成增持计划,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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