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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互联: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浙文互联公司章程》、《浙文互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互联”、“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职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年度,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刘梅娟女士、廖建文先生、金小刚先生及董事王巧兰女士、陈楠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刘梅娟女士担任。上述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三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3/4/2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3/8/29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3/10/30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圆全”)的审计工作,天圆全在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所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材料,持续督促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提出指导性意见。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也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公司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与年审会计师天圆全的沟通、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确保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高效顺畅进行。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审查、监督及评估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尽责,发挥监督审查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报告审计、公司治理等方面,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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