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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0

证券代码:600985 证券简称:淮北矿业 编号:临2019—041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半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三)会计准则修订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本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要求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本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对财务报表部分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作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计入“应收票据”项目和“应收账款”项目;

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计入“应付票据”项目和“应付账款”项目。

对2018年末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影响如下:

单位:元

影响报表科目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6,431,938,909.40
应收票据5,256,410,434.27
应收账款1,175,528,475.13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7,620,878,214.23
应付票据953,742,281.99
应付账款6,667,135,932.24

2.利润表项目

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将原列报项目“资产减值损失”分别计入“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和“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对2018年1-6月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影响如下:

单位:元

影响报表科目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利润表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管理费用1,825,401,897.801,178,741,928.0713,063,140.899,409,362.33
研发费用646,659,969.733,653,778.5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326,731.57120,543.70
资产减值损失3,326,731.57-120,543.70

公司按照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不产生影响。

(二)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新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具体如下:

1.将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法计量)”,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重新计量,列报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

2.将该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2019年1月1日的“未分配利润”、“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少数股东权益”。

首次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单位:元

科目名称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执行新准则调整后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83,875,012.85-83,875,012.8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91,264,702.1091,264,702.10
递延所得税负债111,050,027.331,172,994.90112,223,022.23
未分配利润7,041,789,103.026,132,228.457,047,921,331.47
少数股东权益3,270,715,423.9384,465.903,270,799,889.83

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未对2018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指标不产生影响。

(三)会计准则修订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的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执行本准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指标不产生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的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执行本准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指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

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财务报告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淮北矿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淮北矿业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说明;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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