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对外投资参与设立保险公司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核相关材料,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对外投资参与设立保险公司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终止投资保险公司事项,有利于进一步聚焦煤炭主业发展,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
2.公司本次终止投资保险公司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 目前公司尚未实际出资,终止该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和公司整体生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投资参与设立国元农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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