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984 股票简称:建设机械 编号:2019-049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
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煤财务”)签署新的《金融服务协议》,为公司提供存
款、结算、信贷以及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
● 2016年公司与陕煤财务签订有原《金融服务协议》,由陕煤财务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以及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期限3年。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运营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2016年公司与陕煤财务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由陕煤财务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以及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期限3年。目前,鉴于陕煤财务注册资本由10亿元变更至30亿元,增资后的业务拓展能力大幅增强,可提供的服务范围也有所扩展,并且,公司对运营资金需求也日益提升,基于双方的业务合作关系,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现在原协议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公司拟与陕煤财务签订新的《金融服务协议》,由陕煤财务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以及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期限3年,协议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自动续期3年,且续期不受次数限制。
鉴于上述交易对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陕煤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2016年9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16年11月29日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陕煤财务签订有原《金融服务协议》,由陕煤财务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以及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期限3年。
二、关联方介绍
1、陕煤财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陕煤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晓博注册资本:300,000万元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二号陕煤化集团大楼四层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委托投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融资租赁。(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涉及许可证、资质证经营的凭许可证、资质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陕煤财务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081,518.34万元,净资产399,458.43万元,营业收入60,121.63万元,净利润32,122.34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陕煤财务签署新的《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由陕煤财务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以及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期限3年,协议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自动续期。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是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就协议内容达成一致,拟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金融服务内容
1、在陕煤财务营业范围内,陕煤财务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的约定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1)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服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对公司提供担保;
(4)吸收公司的存款;
(5)办理公司与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6)为公司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服务;
(7)办理公司与 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8)向公司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9)承销公司与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企业债券;
(10)办理经批准的保险经纪业务;
(11)为公司提供产品的买方信贷、融资租赁服务;
(12)根据公司的需求和实际情况,为公司提供不同主题的金融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
(13)其他服务:陕煤财务将与公司共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为公司提供个性化的优质服务。
2、陕煤财务在为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1)陕煤财务 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条件 均不逊于其为其他陕煤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财务服务的条件,亦不逊于当时其他金融机构可为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2)公司 在陕煤财务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 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且应等于或高于陕煤财务吸收其他陕煤集团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及等于或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以较高者为准);
(3)陕煤财务 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 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上限(如有),且应等于或低于陕煤财务向其他陕煤集团成员单位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及等于或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以较低者为准);
(4)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3、陕煤财务应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二)、金融服务的拓展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陕煤财务视公司为重要的客户之一,全力支持其发展,公司视陕煤财务为重要的长期合作伙伴,选择陕煤财务为办理金融业务的主要金融机构,并在项目核准后保持与陕煤财务的贷款合作。
(三)、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3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届满之前30日,如双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则本协议自动续展3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陕煤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达成,双方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9年6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杨宏军、李长安、申占东先生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宋林、王满仓、张敏及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此项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
2、公司独立董事宋林、王满仓、张敏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详细了解了该事项发生的背景,审慎地分析了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同意将《关于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我们同意公司办理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相关事宜。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该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办理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相关事宜。
4、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公司控股股东建机集团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其他部门批准。
七、挂网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