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51债券代码:185462 债券简称:GC甬能0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1)舟山市华泰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石油”),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或“公司”)持有其20%股份(2)宁波甬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羿光伏”),宁波能源持有其40%股份。两家公司均为宁波能源关联方。
? 公司拟按20%股权比例向华泰石油提供担保总额、担保余额均不超过25,38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华泰石油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0元。
? 公司拟按40%股权比例向甬羿光伏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担保余
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甬羿光伏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872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华泰石油因项目建设需要,拟贷款融资不超过126,900万元,公司拟按20%股权比例为其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5,380万元、担保余额不超过25,38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有效期以贷款审批有效期为准,担保签署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该担保为关联担保;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甬羿光伏提供担保总额不
超过0.4亿元、担保余额不超过0.2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现因其项目投资建设需求,拟新增长期项目贷款1亿元、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因此公司本次拟为其合计向金融机构融资的20,000万元按40%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担保余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长期融资项目的担保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担保签署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该担保为关联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邹希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华泰石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舟山市华泰石油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04-5-31 | ||
注册资本 | 114,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王冠文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91330900762530411R | ||||
注册地址 |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沙田街66号901室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燃料油仓储、批发,润滑油及其他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除外)批发(以上商品凡涉及行政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关联关系 | 公司高管张俊俊先生担任其董事 | ||||
股权结构 | 中化兴中石油转运(舟山)有限公司持有其35%股份,浙江自贸区荣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30%股份,公司持有其20%股份,北京京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5%股份。 | ||||
截至2022年3月31日财务数据(经审计数据) | |||||
总资产 | 881,39.62万元 | 净资产 | 64,753.42万元 | ||
负债合计 | 23,386.20万元 | 资产负债率 | 26.53% | ||
营业收入 | 0元 | 净利润 | -20元 |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经审计数据) |
总资产 | 66,991.45万元 | 净资产 | 42,758.42万元 |
负债合计 | 24,233.03万元 | 资产负债率 | 36.17% |
营业收入 | 0元 | 净利润 | -8,410.75万元 |
(二)甬羿光伏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宁波甬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21-6-24 | ||
注册资本 | 2,2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包国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91330281MA2J7Q8N61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滨路28号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关联关系 | 公司董事邹希先生担任其董事 | ||||
股权结构 | 宁波前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42%股份,公司持有其40%股份,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8%股份。 | ||||
截至2022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数据) | |||||
总资产 | 4543.99万元 | 净资产 | 2069.58万元 | ||
负债合计 | 2474.41万元 | 资产负债率 | 54.45% | ||
营业收入 | 41.11万元 | 净利润 | -53.46万元 |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经审计数据) | |||||
总资产 | 3,171.35万元 | 净资产 | 2,122.94万元 | ||
负债合计 | 1,048.42万元 | 资产负债率 | 33.06% | ||
营业收入 | 13.39万元 | 净利润 | -77.06万元 |
三、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华泰石油建设项目开发周期时间较长、资金投入较大,因原股东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开发停滞,项目未建成投运。公司与华泰石油现股东中化兴中石油转运(舟山)有限公司、北京京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收购华泰石油后,积极推动其项目开发,本次担保系因其项目建设开发需要,拟向金融机构进行贷
款融资,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其项目建设融资进行担保,其余股东均同比例进行担保,有利于其未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甬羿光伏因其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需求,拟向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融资,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其融资进行担保,其余股东均同比例进行担保,有利于其未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意见:为上述两家参股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顺利推进其项目建设,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且本次两个担保事项均为各股东同比例担保,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该交易对公司两家参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是必要的,有利于其发展,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关联方舟山市华泰石油有限公司和宁波甬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系两家公司项目建设和整体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其发展。公司均按股比进行担保,虽涉及关联交易,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严格遵循了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5,951.33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4,079.33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4.45%、44.03%和0%。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