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针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资本公司与金鼎集团联合以横江水电站为目标资产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议案》进行事前审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资本公司与金鼎集团联合以横江水电站为目标资产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认为: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申报发行工作有利于盘活现有存量资产,提升资金运转效率,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023年6月7日
独立董事:李光金、张亚光、唐海涛、杨记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