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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爱众: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4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

项核查意见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安爱众”、“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广安爱众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展开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年(公司第三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26号)。公司于2016年4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6.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4,1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净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507,244,516.0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瑞华验字[2016]02230072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募集资金用于水、电、气的管网改扩建和偿还银行贷款,具体计划为: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利用募集资金额
1电网改扩建项目33,135.0022,674.45
2给水管网改扩建项目31,891.0124,000.00
3天然气管网改扩建项目18,249.7618,000.00
4偿还银行贷款86,050.0086,050.00
合计169,325.77150,724.45

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剩余募集资金中18,750.00万元用于“增资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水厂”)项目,31,221.48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增资花园水厂的资金主要用于花园第二水厂的建设,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万元)投入募集资金额(万元)
1增资花园水厂项目36,882.00(水厂建设)18,750.00
2补充流动资金--31,221.48
合计49,971.48
发售单位及产品名称购买金额产品起算日产品赎回日产品类型年化收益率实际及预期获得收益
中国农业银行 “汇利丰”2020 年第4386期对100,000,000.002020年2月28日2020年5月29日结构性存款3.80%947,397.26
公定制结构性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192天结构存款100,000,000.002020年7月28日2021年2月4日结构性存款3.60%1,893,698.63
中国农业银行90天结构存款80,000,000.002021年2月9日2021年5月10日结构性存款3.60%710,136.99
汇利丰.定制结构性存款95,000,000.002021年5月14日2021年7月12日结构性存款1.5%-3.7%
合计375,000,000.003,551,232.88

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四)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决策程序

该募集资金投资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需经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其他

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风险分析与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低风险的稳健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原则建立保全理财产品的购买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开展工作。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我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

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收益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且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决定并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公司授权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经营层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1年内进行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7,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行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已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广安爱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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