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5/27 | - | 2021/5/28 | 2021/5/28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5/27 | - | 2021/5/28 | 2021/5/28 |
发股息、红利的企业代扣代缴。QFII取得股息、红利和利息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按照税收协定的规定执行。因此,对于持有A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按10%的适用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297元。
(3)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有关规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297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33元,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公司联系,具体咨询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557-3982147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