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于 4
月 5 日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全体董事出席了现
场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邓西清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副
总经理陈稼轩先生因事请假,未能列席。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6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6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6 年度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286,631.23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0,681,911.86 元,加上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截止 2016 年末经审计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648,395,618.98 元。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四、审议通过《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关联董事邓西清、吴玉华、朱凤坡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邓西清、吴玉华、朱凤坡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7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聘请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
和标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2017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