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10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董事宋永红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袁志勇先生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能够独立胜任公司的
审计工作,已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http://www.sse.com.cn《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