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传真相结合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郑召江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明确了分红标准和比例,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同时建立了利润分配机制的监督约束和调整机制,可以满足中小股东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要求。本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并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请其担任公司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