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8月16日,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2020年8月26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共有董事7人,7名董事以通讯的方式对会议的议案投了表决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