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关于对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9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公监函〔2020〕0043号

关于对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当事人: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福成股份,A股证券代码:600965;

李高生,时任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赵永刚,时任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李高生、赵永刚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19]15号),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成股份或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制权转让事项

2018年7月13日,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拟向华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股份,交易价格和具体方案尚未确定,若上述股东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但公司未将上述事项及进展情况在2018年年度报告

“重要事项”中予以披露。2019年10月29日,公司公告披露,鉴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华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交易价格、交易方案不能达成一致,上述股份转让事项终止。

二、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参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重要事项2015年12月23日,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拟参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原定设立规模10亿元、公司出资4.5亿元。2016年6月16日,公司披露上述产业并购基金深圳市福成和辉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成和辉)已办理完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公司对上述基金的拟出资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但是未在2017年及2018年年度报告“重要事项”中予以披露。经监管督促,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公告披露进展情况,福成和辉于2019年10月9日的募集资金总金额为3.7亿元,其中福成控股出资1.85亿元,目前基金尚处于存续状态,投资项目尚无实质性进展。

2017年4月29日,公司披露公告称,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三河福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河福成)与深圳市和辉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辉资本)及其他合伙人共同设立专门为福成股份产业并购服务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福成和辉二期),总规模20亿元,其中三河福成拟认缴出资2亿元。同日,公司披露公告称,拟通过三河福成与冠岳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物源(宁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合伙人投资设立宁夏福成冠岳产业发展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福成冠岳),总规模24亿元,三河福成拟认缴出资不超过4.8亿元。2019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公告称,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鉴于项目没有实质性进展,拟终止参与设立上述两项产

业并购基金。福成股份对福成和辉二期及福成冠岳的拟出资金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0%及27.37%,但福成股份未在2017年及2018年年度报告“重要事项”中予以披露,信息披露不完整。

公司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制权转让事项、参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重要事项,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2.3条等有关规定。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高生(任职期间2014年9月2日至今)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以及公司经营管理主要人员,时任董事会秘书赵永刚(任职期间2016年4月13日至2019年10月25日)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相应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和第3.2.2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高生、时任董事会秘书赵永刚予以监管关注。

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

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