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审核意见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事项发表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1、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2、本次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条款合理,存贷款利率定价客观公允,不影响公司资金的安全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