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1-067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相关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9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董事叶蒙、刘岩、刘建国由于兼任关联法人的董事,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拟调整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定,交易按市场定价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二)2021年预计增加关联交易的说明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原预计交易额(万元) | 调整后预计金额(万元) | 变动金额 (万元)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提供劳务 | 材料 | 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600 | 3100 | 500 |
向关联方采购商 | 木材 | 湖南洞庭白杨林纸 | 0 | 150 | 150 |
品、提供劳务
品、提供劳务 | 有限公司 |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提供劳务 | 白泥运输 | 湖南天翼供应链有限公司 | 0 | 100 | 100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提供劳务 | 污水处理 | 湖南诚通天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0 | 7,100 | 7,100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电销售、化学品 | 湖南诚通天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0 | 2,900 | 2,900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材料、污水处理服务、建安劳务 | 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4,000 | 39,000 | 15,000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电销售、污水处理 | 岳阳英格瓷安泰矿物有限公司 | 200 | 700 | 500 |
合计 | - | - | 26,800 | 53,050 | 26,250 |
6、公司与岳阳英格瓷安泰矿物有限公司关联销售原预计金额200万元,2021年1-6月累计销售338.12万元,主要为电销售及污水处理,预计关联销售交易金额将增加500万元。
以上关联交易业务变动导致2021年预计关联采购交易总金额增加7,850万元,关联销售交易总金额增加18,4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骏泰新材料、洞庭白杨、天翼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泰格林纸”)的全资子公司;天岳环保与公司同受控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岳阳英格瓷安泰矿物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关联关系的规定,骏泰新材料、洞庭白杨、天翼公司、天岳环保、岳阳英格瓷安泰矿物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关系,公司与其产生的日常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关联关系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营业务 |
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泰格林纸控制 | 152,220.92 | 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化纤浆粕制造、销售;纸浆、机制纸及纸板制造、销售;造林、育林及林产品、林产化学产品综合加工、利用、销售;电力、热力的生产、供应 |
湖南洞庭白杨林纸有限公司 | 同受泰格林纸控制 | 8,364 | 速生杨育苗、造林;农产品的种植,畜、牧、渔产品的养殖、销售 |
湖南天翼供应链有限公司 | 同受泰格林纸控制 | 500 | 纸浆、机制纸及纸板制造;造纸机械制造、安装及技术开发、服务;林化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 |
湖南诚通天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控制 | 2,000 | 污水处理技术及其应用;水处理运营、水环境综合治理;环保工程设计与施工;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劳务分包;环保技术研发咨询服务;净水剂、工业水与软化水的生产及销售 |
岳阳英格瓷安泰矿物有限公司 | 公司重要的联营公司 | 3,000 | 生产、加工、销售碳酸钙及其他相关产品 |
制价格,则参照适用的市场价格。根据泰格林纸集团与本公司签订的《供应商品及服务框架协议》,双方(包括泰格林纸集团及其子公司或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产品服务的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以及“优势”原则,即双方商品供应和服务提供,在商品质量、服务质量、价格或报酬等方面应不低于第三方。与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后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各自拥有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关联交易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的市场选择行为,以购销活动为主,上述关联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相关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