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岳阳林纸股票代码:600963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建国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春晓街道桂池村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0年6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林纸”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岳阳林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机构或人员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岳阳林纸 | 指 |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刘建国 |
本报告书 | 指 |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岳阳林纸比例由 6.4818%变为4.9999%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第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姓名:刘建国性别:男国籍:中国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春晓街道桂池村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进行减持。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进一步处置和调整其在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建国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为11,700.00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6.4818%;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建国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为9,025.00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4.999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建国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降至5%以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万股) | 减持比例 |
大宗交易 | 2020年6月8日 | 3.24 | 2,675.00 | 1.4820% |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其2017年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三、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前 | 减持后 | ||
持股数量(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刘建国 | 11,700.00 | 6.4818% | 9,025.00 | 4.9999%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建国签署日期:2020年6月10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文本;
2、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投资部。
(本页无正文,系《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建国签署日期:2020年6月1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湖南省岳阳市 |
股票简称 | 岳阳林纸 | 股票代码 | 60096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刘建国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春晓街道桂池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 11,700.00万股 持股比例: 6.4818%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变动数量: -2,675.00万股 变动比例: -1.482% 变动价格: 3.24元/股 变动日期:2020年6月8日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 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刘建国日期: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