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9日收到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的股东刘建国出具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刘建国于2020年6月8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67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20%。
刘建国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11,70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4818%。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万股) | 减持比例 |
刘建国 | 大宗交易 | 2020年6月8日 | 3.24 | 2,675.00 | 1.4820% |
二、 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前 | 减持后 | ||
持股数量(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刘建国 | 11,700.00 | 6.4818% | 9,025.00 | 4.9999% |
三、其他事项
1、刘建国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的规定。
3、本次减持后,刘建国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