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7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拟设立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新港纤维素分公司从事纤维素的制造、销售,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增加相应内容并对《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涉及经营范围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原“第十四条 经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纸浆、机制纸的制造、销售,造纸机械安装及技术开发服务,制浆造纸相关商品、煤炭贸易及能源供应,代理采购、招投标、物流辅助服务业务,自有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来料加工,企业管理与咨询及提供劳务服务,自有资产的租赁与销售,污水处理技术及其应用,水处理运营,水环境综合治理,机电安装,环保工程设计与施工,环保设备销售,环保技术研发咨询服务,一般固体废物处理(不含危险废弃物),净水剂、工业水与软化水的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修改为:
“第十四条 经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纸浆、机制纸、纤维素的制造、销售,造纸机械安装及技术开发服务,制浆造纸相关商品、煤炭贸易及能源供应,代理采购、招投标、物流辅助服务业务,自有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来料加工,企业管理与咨询及提供劳务服务,自有资产的租赁与销售,污水处理技术及其应
用,水处理运营,水环境综合治理,机电安装,环保工程设计与施工,环保设备销售,环保技术研发咨询服务,一般固体废物处理(不含危险废弃物),净水剂、工业水与软化水的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经营范围具体以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内容为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