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第八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国投中鲁关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管理,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经审阅《国投中鲁关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我们认为该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
独立董事:张庆、杨昭依、倪元颖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