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我们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樊行健、郭文忠、胡晓东、虞晓锋、侯晓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