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补助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获得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拨付的人员安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244.85万元,专项用于补助公司2018年职工分流安置费用。
该项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补助资金,计入公司2018年度其他收益。最终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