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控股子公司滨州经济开发区博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海小贷”,公司持股比例51%)2020年三季度对其向山东恒达精密模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恒达”)发放的贷款进行了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结果计提贷款损失准备16,965,960.41元。
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子公司博海小贷2014年4月向山东恒达发放贷款7,000万元,该笔贷款到期未偿还,博海小贷于2014年9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于2015年查封山东恒达部分土地、厂房及车辆,后山东恒达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现根据重整计划进行重整和偿债,截至2020年9月30日,山东恒达尚欠贷款本金63,345,531.75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博海小贷累计已对该笔贷款按照贷款五级分类原则计提贷款损失专项准备46,379,571.34元。2020年三季度,博海小贷基于审慎性原则,对该笔贷款补充计提贷款损失准备16,965,960.41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已对欠款本金63,345,531.75元全额计提。
三、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贷款损失准备16,965,960.41元,减少公司利润总额16,965,960.41元(上述金额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博海小贷将积极联系法院对山东恒达贷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山东省博兴县天龙红木家具有限公司等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以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博海小贷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控股子公司博海小贷计提贷款损失准备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贷款损失准备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博海小贷本次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企业实际情况,有助于真实、合理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贷款损失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