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东方证券大厦15楼会议室以现场、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13名。本次会议由金文忠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表决结果:13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A股);同意公司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1年中期报告及业绩公告(H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www.dfzq.com.cn)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A股)、《公司2021年中期报告及业绩公告》(H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中期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3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中期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13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中期风险管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13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