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宋雪枫先生、金文忠先生,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俞雪纯先生、刘炜先生、周东辉先生、程峰先生、任志祥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许志明先生、靳庆鲁先生、吴弘先生、冯兴东先生的个人履历及其他有助于我们做出判断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上述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以上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签名:许志明、靳庆鲁、吴弘、冯兴东、何炫
签署时间: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