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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柯迪: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6

股票简称:爱柯迪 股票代码:600933.SH. 公告编号:临2022-095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IKD Co., Ltd(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588号)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二〇二二年十月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发行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22年9月2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的《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爱迪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009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157,000万元(15,700,000张,1,570,000手)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157,000万元(15,700,000张,1,570,000手)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2年10月28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2年9月23日至2028年9月22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3年3月29日至2028年9月22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2022年9月23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十、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经转换或已经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AA。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 绪言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7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公开发行了15,700,000张(1,570,000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7,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22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对认购不足157,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94号文同意,公司157,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2年10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爱迪转债”,债券代码“110090”。

公司已于2022年9月21日在《证券时报》刊登了《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概况

公司名称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IKD Co.,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56264225T
法定代表人张建成
注册资本(股本)88,032.2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58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588号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及代码爱柯迪,600933.SH
上市日期2017年11月17日
邮政编码315033
电话0574-87562112
传真0574-87562112
互联网址www.ikd-china.com
电子信箱ikd@ikd-china.com
经营范围汽车类、工业类、家电类精密铝合金压铸件产品、精密铸铁件和金属零件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模具、夹具等工装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自有厂房及办公用房出租;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投资管理。(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和上市情况

发行人系由宁波爱柯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2015年7月18日,经爱柯迪有限董事会决议,爱柯迪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变更基准日2015年5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20,303.83万元扣除现金分红18,000.00万元后102,303.83万元为基数,按1:0.6647的比例折股,折

合为68,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每股所对应注册资本一元,其余净资产34,303.83万元作为资本公积,各发起人按照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相应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2015年7月29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5】31160007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的出资已经全部缴足。2015年8月4日,宁波市人民政府签发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甬资字【2003】440号)。2015年8月4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了注册号为330200400018860的《营业执照》。

2017年1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7号文),并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824万股,每股发行价11.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2,022,4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3,119,200元。该次公开发行的合计13,824万股股票于2017年11月17日起上市交易。

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发行前股本结构发行后股本结构
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锁定期限制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宁波爱柯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87,118,27740.60287,118,27733.9636个月
LEANAUTO GROUP HK LIMITED116,816,18516.52116,816,18513.8236个月
XUDONG INTERNATIONAL LIMITED99,877,29514.1299,877,29511.8112个月
张建成71,095,21610.0571,095,2168.4136个月
宁波领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3,794,5919.0263,794,5917.5536个月
宁波君润科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600,0001.9213,600,0001.6112个月
王振华11,475,5051.6211,475,5051.3636个月
股东名称发行前股本结构发行后股本结构
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锁定期限制
宁波领祺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106,6291.431,01066291.2036个月
宁波领鑫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950,7871.278,950,7871.0636个月
道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800,0000.966,800,0000.8012个月
湖南天巽柏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800,0000.966,800,0000.8012个月
宁波领荣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946,7200.845,946,7200.7036个月
宁波领禧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18,7950.684,818,7950.5736个月
小计707,200,000100.00707,200,00083.6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发行流通股股东--138,240,00016.35-
小计--138,240,00016.35-
合计707,200,000100.00845,440,000100.00

(二)公司上市之后的历次股本变化情况

1、2018年9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018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等议案。2018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18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2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12万股。公司办理授予登记事项过程中,由于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等原因,本次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12万股调整为464万股,授予人数由24人调整为22人。

2018年9月7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8】31160001号《验资报告》,上述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增加至85,008万股。

2018年9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取得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4,544万股变更为85,008万股。

2、2018年12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0万股。

2018年11月23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8】31160002号《验资报告》,上述预留授予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增加至85,038万股。

2018年12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取得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5,008万股变更为85,038万股。

3、2019年6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2019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19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8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747万股。公司办理授予登记事项过程中,由于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等原因,本次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47万股调整为

633.85万股,授予人数由83人调整为76人。

2019年6月5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9】31160001号《验资报告》,上述授予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增加至85,671.85万股。

2019年6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取得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5,038万股变更为85,671.85万股。

4、2019年9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2019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19年8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19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1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0万股。公司办理授予登记事项过程中,由于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等原因,本次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0万股调整为78.5万股,授予人数由16人调整为14人。

2019年9月1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598号《验资报告》,上述授予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增加至85,750.35万股。

2019年9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取得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5,671.85万股变更为85,750.35万股。

5、2020年1月,第一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股票回购注销

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名激励对象未达考核要求、1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该等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5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2019年12月23日,宁波海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海联验字(2019)第007号《验资报告》,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减少至85,737.79万股。

2020年1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股票的注销登记工作,并取得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回购注销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5,750.35万股变更为85,737.79万股。

6、2020年6月,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2018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18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0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17名激励对象行权153.48万份股票期权,同意向第四期激励计划中的2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2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分两次行权,本次为第一次行权,行权数量共计135.58万股。

2020年5月2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4576号验资报告,上述行权及授予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增加至85,893.37万股。

2020年6月4日、2020年6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分次办理完成了上述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分别取得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前述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5,737.79万股变更为85,893.37万股。

7、2020年11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股票回购注销

2020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2020年10月14日,宁波海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海联验字(2020)第002号《验资报告》,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减少至85,878.37万股。

2020年11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股票的注销登记工作,并取得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回购注销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5,893.37万股变更为85,878.37万股。

8、2020年11月,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

2020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的议案》等议案。根据本次会议内容,公司实施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第二次行权。本次共有22位激励对象行权17.1万股。

2020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根据上述会议内容,公司实施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第一次行权,本次行权的实际数量为126.98万股。

2020年11月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819号《验资报告》,上述行权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增加至

86,022.45万股。

2020年11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取得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5,878.37万股变更为86,022.45万股。

9、2021年1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股票回购注销

2020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未达考核要求、1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对上述2名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2021年1月13日,宁波海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海联验字(2021)第001号《验资报告》,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减少至86,008.95万股。

2021年1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股票的注销登记工作,并取得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回购注销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6,022.45万股变更为86,008.95万股。

10、2021年5月,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

2021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根据上述会议内容,公司实施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本次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86.35万股。

2021年5月2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401号《验资报告》,上述行权完成后,发行人的股份总数增加至86,095.30万股。

2021年5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取得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登记完

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6,008.95万股变更为86,095.30万股。

11、2021年7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2020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发行人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根据上述会议内容,公司实施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第二次行权,本次行权的实际数量为3.1万股。2021年6月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797号《验资报告》,上述行权完成后,发行人的股份总数增加至86,098.40万股。

2021年7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取得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6,095.30万股变更为86,098.40万股。

12、2021年11月,第二期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满第二次行权及第四期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满行权

2021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同意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2021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期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同意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根据上述会议内容,公司实施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及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本次实际行权的股份数量共计120.17万股。

2021年11月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758号《验资报告》,上述行权完成后,发行人的股份总数增加

至86,218.57万股。2021年11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取得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6,098.40万股变更为86,218.57万股。

13、2021年12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股票回购注销2021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未达考核要求,同意对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2021年12月8日,宁波海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海联验字(2021)第008号《验资报告》,上述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86,212.57万股。2021年12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股票的注销登记工作,并取得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回购注销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6,218.57万股变更为86,212.57万股。

14、2022年5月,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根据上述会议内容,公司实施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本次行权的实际数量为106.65万股。

2022年5月17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3755号《验资报告》,上述行权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增加至86,319.22万股。

2022年5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股票的变更登记工作,并取得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6,212.57万股变更为86,319.22万股。

15、2022年7月,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2022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根据上述会议内容,公司实施了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本次行权的实际数量为1,713.02万股。2022年6月2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229号《验资报告》,上述行权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增加至88,032.24万股。2022年7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股票的变更登记工作,并取得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三、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股份总数为88,032.24万股,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235,5000.03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235,5000.03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235,5000.03
其他
4、外资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880,086,90099.97
1、人民币普通股880,086,90099.9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股份类别股份数量(股)比例(%)
三、股份总数880,322,400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期末持股数量(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股)
宁波爱柯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87,118,27733.26-境内非国有法人
领拓集团香港有限公司75,053,0188.69-境外法人
张建成71,787,3168.32-境内自然人
XUDONG INTERNATIONAL LIMITED61,577,6007.13-境外法人
宁波领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5,794,5916.46-境内非国有法人
王振华11,475,5051.33-境内自然人
宁波领祺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195,8000.95-境内非国有法人
嘉谟证券有限公司-领因香港有限公司R7,455,9000.86-其他
大家资产-民生银行-大家资产-盛世精选2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第二期)7,382,8180.86-其他
宁波领鑫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258,5000.84-境内非国有法人
合计593,099,32568.71

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22年6月23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22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经收到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之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股款;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该等股票的变更登记工作。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比例按照变更登记完成前,即863,192,200股计算。

四、控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爱柯迪投资持有公司28,711.827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26%,为公司控股股东。该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爱柯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建成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48,000万日元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2日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377号103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与资产管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6102728397
股权结构张建成55.81%、XUDONG INTERNATIONAL LIMITED 21.48%、中国宁波国际合作有限责任公司15.63%、赵俊1.28%、左小华0.85%、俞国华0.85%、刘子平0.85%、高国海0.85%、吴飞0.68%、仲经武0.60%、丁均良0.43%、鲁彩明0.34%、邱孝斌0.17%、邱孝文0.17%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总资产:659,502.43万元;净资产:466,491.16万元
营业收入:320,570.77万元;净利润:32,629.84万元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建成,截至2022年6月30日,张建成直接持有公司

8.32%

的股权;通过控制爱柯迪投资而间接控制公司33.26%的股权;通过控制宁波领挈、宁波领荣、宁波领祺、宁波领鑫、宁波领禧而间接控制公司9.26%的股权。张建成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50.84%

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张建成,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3020319591003XXXX,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

除控股股东爱柯迪投资、发行人爱柯迪股份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之外,实际控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为提升投资者信心、支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资本市场和公司股价稳定,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发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的公告》,实际控制人张建成于2022年5月至8月实施了该增持计划,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其增持后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73,141,816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8.31%。

公司于2022年7月实施了员工激励,激励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8,032.24万股,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实际控制人张建成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的股权比例为50.01%。

制人张建成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出资总额实际控制人 投资情况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1宁波领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万元张建成持有51.00%股权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咨询(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2宁波领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96.65万元张建成持有28.43%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咨询(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
3宁波领荣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62.72万元张建成持有57.20%股权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咨询(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
4宁波领祺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71.84万元张建成持有41.87%股权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咨询(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
5宁波领鑫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03.98万元张建成持有53.11%股权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咨询(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
6宁波领禧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3.90万元张建成持有62.44%股权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咨询(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
7宁波杰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00万元张建成持有100%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加工机械制造;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8YISHAN TECHNOLOGY PTE. LTD.200.00万美元宁波杰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主要为持有SHIFT ROBOTICS INC.的股权
9SHIFT ROBOTICS INC.3,705美元YISHAN TECHNOLOGY PTE. LTD.持有91.39%可穿戴智能产品、人工智能产品的研发

五、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雨刮系统、汽车动力系统、汽车热管理系统、汽车转向系统、汽车制动系统及其他系统,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汽车结构件、汽车视觉系统等适应汽车轻量化、电动化、智能化需求的铝合金精密压铸件。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产品示意图如下:

(三)发行人的行业竞争地位

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及生产对企业的设备、管理和工艺都有着极高的要求,国内只有少部分企业能够获得严格的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时满足客户的特殊标准和要求,具备客户认可的研发水平、质量保证能力、产能以及成本控制等各方面的实力,才有可能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行业中取得领先优势。

公司从事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多年,在坚持自主研发的基础上,积极

消化、吸收、引进国内外领先的制造技术与工艺,引进国外先进的生产设备。公司与全球知名的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新能源主机厂合作,从中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生产和管理经验,获得诸如法雷奥(Valeo)、博世(Bosch)、麦格纳(Magna)、电产(Nidec)、耐世特(Nexteer)、大陆(Continental)、克诺尔(Knorr-Bremse)、马勒(Mahle)、吉凯恩(GKN)、哈金森(HUTCHINSON)、博格华纳(Borgwarner)、上汽集团、舍弗勒(Schaeffler)、蒂森克虏伯(ThyssenKrupp)、采埃孚(ZF)、翰昂(HanonSystems)、博泽(Brose)、埃贝赫(Eberspaeche)、Proterra、北极星(Polaris)、罗森伯格(Rosenberger)、福伊特(Voith)、伟创力、Stellantis、RomeoPower、速腾聚创(RoboSense)、汇川技术(Inovance)、邦奇(PunchPowertrain)、海康威视、舜宇集团、宁德时代、Canoo、蔚来(NIO)、零跑汽车(Leapmotor)、理想汽车(Li)等世界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新能源主机厂的充分认可。2017年6月、2019年3月,公司子公司优耐特模具连续被中国铸造协会连续评选为“中国压铸模具生产企业综合实力20强”;2021年5月,被《铸造工程》杂志社评选为“第三届中国压铸模具生产企业成长之星”。

公司从政府部门获得的奖项主要是政府各主管部门对公司在纳税、出口、工业产值、质量等方面的认可而颁发的荣誉,从客户获得的奖项主要为客户对发行人质量保证、交付能力、研发能力、价格竞争力、服务能力等方面能力的认可而颁发的荣誉,从行业协会获得的奖项主要为协会对发行人压铸模具制造和压铸件制造等综合实力的认可而颁发的荣誉,颁发部门对所颁发荣誉具备各自的权威性。

(四)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的业务均衡覆盖美洲、欧洲以及亚洲的汽车工业发达地区,主要客户为全球知名的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新能源主机厂,包括法雷奥(Valeo)、博世(Bosch)、麦格纳(Magna)、电产(Nidec)、耐世特(Nexteer)、大陆(Continental)、克诺尔(Knorr-Bremse)、马勒(Mahle)、吉凯恩(GKN)、哈金森(HUTCHINSON)、博格华纳(Borgwarner)、上汽集团、舍弗勒(Schaeffler)、蒂森克虏伯(ThyssenKrupp)、采埃孚(ZF)、翰昂(HanonSystems)、博泽(Brose)、

埃贝赫(Eberspaeche)、Proterra、北极星(Polaris)、罗森伯格(Rosenberger)、福伊特(Voith)、伟创力、Stellantis、RomeoPower、速腾聚创(RoboSense)、汇川技术(Inovance)、邦奇(PunchPowertrain)、海康威视、舜宇集团、宁德时代、Canoo、蔚来(NIO)、零跑汽车(Leapmotor)、理想汽车(Li)等。公司拥有AEO高级认证资格,通过AEO高级认证的企业不仅可以在中国海关享受通关便利(如较低的进出口货物查验率、优先通关放行、海关协调员对口服务等),也可享受互认国家或地区的通关便利措施,为企业经营进出口业务带来便利,提升公司国际竞争力。

公司从设立至今,坚持一切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追求卓越以及协同发展的经营理念,通过与众多全球知名的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新能源主机厂的密切合作,适应客户规范运作的要求,产品制造技术及研发能力不断增强,面对客户的全球化营销趋势及其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的订单需求,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涵盖产品的先期研发、新项目开发、量产订单的生产、交付直至售后服务的一站式全方位服务,不断巩固与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强化公司在行业中的客户资源优势。公司销售收入在全球成熟汽车市场均衡分布并平稳增长,大大提高了公司抵抗市场波动的风险能力。

2、研发设计优势

模具是决定压铸产品的几何形状、尺寸精度、表面质量、内部组织及其内部质量的关键工艺装备,加工夹具是确保产品精密加工,满足产品尺寸精度和位置精度的关键工艺装备,模具与加工夹具设计与制造是产品研发和量产生产中最为核心的环节。公司具备自主模具和加工夹具开发能力,产品生产所使用的模具和加工夹具是由公司按照客户的要求自主设计和生产的。2017年6月、2019年3月,公司子公司优耐特模具连续被中国铸造协会连续评选为“中国压铸模具生产企业综合实力20强”;2021年5月,被《铸造工程》杂志社评选为“第三届中国压铸模具生产企业成长之星”。

公司一直积极参与客户产品的先期研发工作,凭借高水准的模具设计、生产能力,结合公司与全球知名的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新能源主机厂合作所积累的丰富的产品开发经验,现已基本形成客户提供产品设计图,公司从模具设

计制造、压铸、精密机械加工和组装等全生产环节的工艺性角度完善产品结构设计、降低生产成本的联合开发模式。该模式符合汽车产业链以专业分工为原则的发展趋势,使客户的产品因良好的工艺性而实现理想的品质,又达到降低成本的要求。同时,与客户的密切合作,使公司能更好地把握行业趋势及产品功能的研发方向,缩短未来二次理解产品所需要时间,从而更好地把握未来研发投入的方向,形成公司研发质量与品牌信赖度不断提升的良性循环。此外,为满足对铝合金精密压铸件产品的更高强度、更强导热性等要求,公司研究高固相半固态成型技术并逐步并推广其应用,从而增强公司生产高致密性、高力学性能等铝合金精密压铸件产品的能力。

3、产品制造生态链及其管理技术优势

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工序涵盖模具、加工夹具等产品开发与量产所需的工装设计开发、集中熔炼、产品压铸、切边加工、热处理、精密机械加工、表面处理、局部组装等汽车零部件制造的整个环节,同时通过扩大专业设备制造、自动化集成、设备维护保养等设计、制造与服务能力,并与ERP/MES软件公司建成战略联盟,产品的智能制造和数字化制造系统正在迅速形成,产品制造生态链的建设不断完善、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并体现在产品生产效率稳步提高、产品废品率持续降低、制造成本逐步减少,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正在逐步提高。公司主要产品具有产品数量巨大,品种繁多,多批次、多家客户工厂发运等特点,对精益管理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公司的竞争优势也体现在高效的管理能力上,源于专业的管理团队和持续创新的管理技术。公司具备全面出色的系统化管理能力,采用扁平化的组织架构,将信息管理系统有机地融入到日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当中,建立了涵盖技术研发、产品开发、采购、制造、销售、仓储、物流、财务、人力资源等各环节的综合管理体系,持续不断推进精益管理并不断升级。公司导入了MES系统并与现有的ERP管理系统对接,是国内率先建立应用“5G+”技术的工厂之一。MES系统集成了订单管理、出货计划管理、生产计划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监控、工艺监控、员工管理、模具、夹具、刀具等工装监控与异常管理、产品追溯性管理等功能模块,在生产端实现从主要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仓储管理的全过程数字化和可追溯性,通过生产过

程数字化整合打造一个可供实时看板管理的“数字工厂”,推动了生产现场管理信息的实时性、准确性,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提升,为提高产品生产与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提高设备有效利用率、降低制造成本并按订单交付提供了有效的管理工具,为提升各项管理指标,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推动公司长期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4、先进智能装备及自动化生产的制造优势

公司在积极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制造技术与工艺的同时,随着订单的增加、市场规模的扩大,还大批引进国外先进的压铸设备、高精度及高效率的精密机械加工设备、铝液加热系统、检测设备等。使得产品生产设备的配置在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并随着智能制造与数字化、信息化的有机融合持续推进,实现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生产效率持续改进。公司全面推进“‘机器换人’向‘新制造’转变”的发展战略,提高压铸、精密机加工设备运行的自动化、智能化程度,2015年4月,公司成立子公司辛迪自动化专业从事工业机器人及相关智能化制造设备的系统应用、工程设计技术服务。根据生产需求设计制造定制化各种规格型号的由工业机器人与压铸设备、加工设备集成的自动化智能生产线,并广泛应用于压铸、精密机加工、去毛刺、抛光、装配等各生产工序,机器人集成的智能化生产线的推广,减少了生产现场对人的依赖程度,精简生产用工,提高了人均产值,同时稳定了产品质量、改善了工作环境、从长远发展分析定将降低产品生产成本,综合效益将随着劳动力成本的提升而展现出来。

5、生产工艺及技术优势

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公司已拥有多项核心生产工艺及技术并应用在生产制造的各项工艺流程中,包括节能环保熔炼等熔炼、保温技术,多段压射实时反馈控制、高真空压铸技术、局部挤压压铸技术、模温控制以及气雾喷涂等压铸技术;柔性制造、PCD刀具应用、多主轴高效加工、工件着座检查、弹性定位、薄壁件加工、有屑滚花、挤压加工、超高精度球状平面度研磨等精密机加工技术;机器人自动上下料等自动化集成技术、机器人集成铸件去毛刺技术、机器人集成铸件表面抛光技术,全自动智能装配技术;在线自动检测技术、高清洁度检测技

术、压铸件表面凸点测量、“X-RAY”自动在线检测、气密性检测、高效螺纹孔检测以及非接触式平面度检测技术、工业CT检测技术及影像检测技术等高精度检测技术。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团队,在熟练掌握核心技术的基础上,通过与全球知名大型零部件供应商及新能源主机厂多年的产品合作开发和技术交流,公司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

6、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推行全员参与、全程覆盖的质量管理,围绕IATF16949的质量控制标准,结合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业务运营的实际情况,建立了以总经理主导,各部门主管负责的公司质量控制体系。公司搭建了四层质量控制体系,编制了纲领性的《质量手册》、各业务流程对应的《程序文件》以及日常操作对应的《作业指导书》及各类记录性文件,以实现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高效的监督指导,并将产品质量先期策划(APQP)、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以及失效模式及后果分析(FMEA)等汽车行业质量控制常用的工具广泛应用于产品质量控制的各个关键节点。同时,公司建立了产品和客户档案,由商务中心专职人员提供产品售后的全程跟踪服务,通过与客户沟通,并与技术及生产人员及时反馈用户的改进意见,实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对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公司引进和开发了符合公司实际需求的MES系统,并逐步建立公司的质量管理大数据库。MES系统实时记录从主要原材料入库、生产环节、最终到成品入库出库整个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节点数据,并对接到公司的ERP系统,实时生成管理报表。MES系统的应用使得公司可以精确快速的完成质量问题的追溯和定位,同时通过大数据挖掘帮助后续产品研发的持续质量改进。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157,000万元(15,700,000张,1,570,000手)。

2、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和配售比例:

原股东共优先配售1,226,799手,即1,226,799,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8.14%。

3、发行价格:

100元/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

人民币100元

5、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157,000万元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22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7、配售结果: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1,226,799手,即1,226,799,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8.14%;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337,207手,即337,207,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1.48%;主承销商包销的数量为5,994手,即5,994,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38%。

8、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数量(手)占总发行比例(%)
1宁波爱柯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11,93232.61
2领拓集团香港有限公司133,8208.52
3张建成126,7638.07
4宁波领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4826.34
5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21,3961.36
6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21,0391.34
7王振华20,4611.30
8宁波领祺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6130.93
9宁波领鑫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9420.82
10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12,7250.81
合计975,17362.10

9、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

本次发行费用共计1,720.71万元,具体包括:

项目金额(万元)

承销和保荐费用

承销和保荐费用1,500.00
律师费用70.75
注册会计师费用60.00
发行手续费12.03
资信评估费用42.45
用于本次发行的申报资料服务及信息披露费用35.47
发行费用合计1,720.71

上述费用均为不含税费用,各项费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二、本次发行的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157,000万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1,226,799

手,即1,226,799,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8.14%;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337,207手,即337,207,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1.48%;主承销商包销的数量为5,994手,即5,994,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38%。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2年9月29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942号”《验资报告》。

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关于核准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7号)

2、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157,000万元

4、发行数量:15,700,000张(1,570,000手)

5、上市规模:157,000万元

6、发行价格:100元/张

7、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155,279.29万元。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157,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爱柯迪智能制造科技产业园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建筑工程费34,711.0020,321.00
2 设备购置费128,383.00128,383.00
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063.003,197.20
4 预备费5,315.005,098.80
5 铺底流动资金6,036.00-
投资总额188,508.00157,000.00

9、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开户银行账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332002081012010004948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40010122001103888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款

1、发行证券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000万元,发行数量为157万手(1,570万张)。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9月23日(T日)至2028年9月22日。

5、票面利率

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30%、第五年1.50%、第六年1.80%。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年利息额;B: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B、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C、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经转换或已经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D、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9月29日,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3月29日至2028年9月22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8.93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

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

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修正后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Q为转股数量;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一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A、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适用的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详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22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金额,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①向发行人的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2年9月22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A股股东。

②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2〕91号)的相关要求。

③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22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

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爱迪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22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爱柯迪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783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1783手可转债。原A股股东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A股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880,322,400股,全部可参与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0.001783手/股计算,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

总额为157万手。

前述的配售比例为预计数,若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22日,T-1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A股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公司将于申购起始日(2022年9月23日,T日)披露可转债发行原A股股东配售比例调整公告。

若原A股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获配爱迪转债;若原A股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爱迪配债”的可配余额。

原A股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原A股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A股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为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根据《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含旭东国际)及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若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主体/本人、本人控制的主体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配偶、父母、子女)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存在减持爱柯迪股票情形的,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主体/本人、本人控制的主体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2)若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主体/本人、本人控制的主体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不存在减持爱柯迪股票情形的,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主体/本人、本人控制的主体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的市场情况、资金安排及《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主体/本人、本人控制的主体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股票及可转债交易的相关规定,自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主体/本人、本人控制的主体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认购本次可转债之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爱

柯迪股票及认购的本次可转债;

(3)若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主体/本人、本人控制的主体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能履行上述关于本次可转债认购事项的承诺,由此所得的收益归爱柯迪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发行人股东旭东国际承诺如下:

“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或本企业控制的主体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参与爱柯迪本次可转债认购,并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股票及可转债交易的相关规定;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或本企业控制的主体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爱柯迪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或本企业控制的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承诺如下:

“本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本人保证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等股票及可转债交易的相关规定,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由此所得的收益归爱柯迪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A、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B、根据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A股股票;

C、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D、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E、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F、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G、依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H、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A、遵守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B、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C、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D、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E、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A、拟变更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B、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C、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事项或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D、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E、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F、拟修改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G、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H、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I、公司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J、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K、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A、公司董事会提议;B、受托管理人提议;C、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含10%)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D、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57,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爱柯迪智能制造科技产业园项目188,508.00157,000.00
合计188,508.00157,000.00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18、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19、担保事项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担保。

20、本次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21、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1)违约的情形

在本次可转债或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以下事件构成违约事件:

A、公司未能按时完成本次可转债或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兑付;B、公司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与破产、清算相关的诉讼程序;C、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债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分离债券等直接融资债务,以及银行贷款、承兑汇票等间接融资债务;

D、公司未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私自变更本次可转债或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E、其他对本次可转债或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按期付息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发生上述所列违约事件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可转债或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

(3)争议解决机制

本期债券发行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本期债券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向宁波仲裁委员会申请按其规则和程序,在宁波进行仲裁。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期债券发行及存续期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其他义务。

第七节 资信及担保事项

一、本次可转债资信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鹏信评【2022】第Z【345】号02”《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本次可转债担保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三、公司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及债券偿还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债券发行的情况。

第八节 偿债措施

公司聘请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鹏信评【2022】第Z【345】号02”《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和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有关数据如下:

财务指标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流动比率(倍)2.002.665.265.03
速动比率(倍)1.612.074.534.34
资产负债率(%) (母公司)35.4731.7324.4923.25
资产负债率(%) (合并)34.6629.3521.3822.27
财务指标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万元)50,714.5579,668.9182,710.2891,211.00
利息保障倍数(倍)20.3853.86116.2078.71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贷款利息支出+折旧+摊销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贷款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基本保持在1倍以上。报告期末,公司流动比率为2.00倍,速动比率为1.61倍,资产负债率为34.66%,整体资产负债结构较为合理。

2019-2021年及2022年1-6月,发行人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分别为91,211.00万元、82,710.28万元、79,668.91万元及50,714.55万元。2022年1-6月,公司利息保障倍数为20.38倍,偿债付息能力较强。随着发行人经营业绩的逐步提升,其偿债能力不断得到提升。

第九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最近三年审计意见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9-2021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765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430号和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31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发行人2022年1-6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流动比率(倍)2.002.665.265.03
速动比率(倍)1.612.074.534.3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5.4731.7324.4923.25
资产负债率(%)(合并)34.6629.3521.3822.27
每股净资产(元/股)5.555.385.174.80
财务指标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033.883.493.96
存货周转率(次)1.753.783.953.7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50,714.5579,668.9182,710.2891,211.0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400.560.861.1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16-0.74-0.031.1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1,314.3730,987.3642,590.0943,942.3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18,614.7223,465.5036,022.6639,484.53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及说明:

①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②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③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④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数

⑤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⑥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⑦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贷款利息支出+折旧费用+摊销费用

⑧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⑨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2年1-6月4.540.250.24
2021年度6.840.360.36
2020年度10.150.500.49
2019年度11.210.520.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2年1-6月3.960.220.21
2021年度5.180.270.27
2020年度8.590.420.42
2019年度10.070.470.47

注:计算公式如下:

①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

/(E

+NP÷2+Ei×Mi÷M

–Ej×Mj÷M

±Ek×Mk÷M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

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②基本每股收益=P

÷SS=S

+S

+Si×Mi÷M

–Sj×Mj÷M

-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

为期初股份总数;S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

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③稀释每股收益:公司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三、财务信息查询

投资者欲了解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可浏览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上述财务报告。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如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18.93元/股计算,则公司股东权益增加157,000万元,总股本增加约8,293.71万股。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1、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2、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4、重大投资;

5、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6、发行人住所的变更;

7、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8、重大会计政策的变动;

9、会计师事务所的变动;

10、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的变化;

11、发行人资信情况的变化;

12、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4、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第十二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相关情况

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3楼法定代表人:冉云联系电话:021-68826801传真:021-68826800保荐代表人:郭煜焘、魏博项目协办人:梁逸霄其他项目组人员:吴小鸣、夏景波、胡国木、吴秋尘、刘钰麟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保荐机构同意保荐发行人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此页无正文,为《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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