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期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三期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第三期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激励对象范围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真实、有效,满足《第三期激励计划》等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