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财政部2019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而进行的相应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执行相关会计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1)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计入“应收票据”项目和“应收账款”项目;
(2)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计入“应付票据”项目和“应付账款”项目。
上述财务报表列报项目的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①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人民币元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668,739,718.66 | 应收票据 | 49,087,576.09 |
应收账款 | 619,652,142.57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419,488,072.12 | 应付票据 | 154,731,751.78 |
应付账款 | 264,756,320.34 |
②母公司财务报表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667,718,713.04 | 应收票据 | 49,087,576.09 |
应收账款 | 618,631,136.95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555,110,404.87 | 应付票据 | 134,235,353.17 |
应付账款 | 420,875,051.70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2019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调整,不涉及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国家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2019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调整,不涉及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国家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