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0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冯传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枫香岭矿段进行矿山资源风险调查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抢占优势岩盐资源,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衡盐化”)为主体,在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大浦镇枫香岭地块实施矿段资源风险调查,并由湘衡盐化与衡东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相关单位签订枫香岭矿段资
源风险调查合作合同,待相关条件明确后,公司再按程序完成资源竞买相关事项。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终止参与发起设立湖南轻盐食品消费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公司当前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暂停相关投资,终止参与发起设立湖南轻盐食品消费基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目前,公司尚未签署任何有关前述食品消费基金的协议,尚未实际出资,前述食品消费基金尚未设立。本次终止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参与发起设立湖南轻盐食品消费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5)。
关联董事冯传良先生、李志勇先生、徐宗云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