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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盐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3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在加强财务报告审计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管理水平、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对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罗玉成先生、杨平波女士及董事杨胜财先生3名成员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罗玉成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报经董事会批准产生。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共召开九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1月24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托经营管理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19年1月31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3、2019年4月1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4个议案,分别为《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资产负债约束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聘用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内部审计部工作总结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2019年7月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轻盐晟富盐化产业基金18%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19年8月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2019年8月1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2019年9月4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8、2019年10月1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2019年10月2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汇报,了解审计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对于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公正、客观公允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按时完成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有效协助公司推进内控规范体系建设。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开展离任审计、专项审计、绩效审计、内部控制评价和基建审计工作,对审计时间的分配、审计人员配备、内外部审计力量的平衡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3、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受托经营管理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转让轻盐晟富盐化产业基金18%合伙份额、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借款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解和沟通,对公司募投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持续关注,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募投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审阅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以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事项。

5、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在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中,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经认真审阅公司内控实施情况汇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为配合可转债的申报出具的《2019年上半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起规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进一步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

2020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计监督职能,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0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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