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7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25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传良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哈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哈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事宜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晶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各自法人治理结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