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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盐业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以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917,751,1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7元(含税)。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142,376,286.52元。

基于对股东投资给予合理回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考虑,在兼顾公司盈利情况、及未来业务资金需求的基础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拟订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917,751,1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7元(含税),共计43,134,303.96元。2018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明确发表了意见: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意通过该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

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二)本次利润分配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

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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