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24日以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到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第三季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情况。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盐化产业运作基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提高对外投资标的的专业化运作能力,探索公司外延式发展的路径。本次参与的基金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转型与布局,有利于为公司进行并购重组培育优秀的标的,加快公司借助资本市场实现转型升级,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也没有使公司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发起设立盐化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
关联监事陈军先生和孙俊先生回避表决。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