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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盐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26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
                 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
过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资金可在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详
见公司 2018 年 4 月 24 日《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8-014))。
    根据上述决议及授权事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有关进展情况如下:
    一、本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概况
    (一)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保本理财产品
    2018 年 5 月 23 日,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购买“乾元-周周利”
开放式保本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成品名称:“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浮动收益
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3、投资主体: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4、投资金额:人民币 4000 万元;
     5、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
     6、产品成立日:2016 年 6 月 29 日;
     7、产品运作周期及开放日:①本产品自产品成立日起,每 7 个
自然日为一个投资周期,投资者通过申购/签约自动理财或赎回在开
放日参与或退出投资周期的运作;②开放日为每周三,如遇中国大陆
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非节假日的周三;如遇特殊情况,以中
国建设银行具体公告为准;
     8、产品收益及计息规则:投资期内按照单利方式,根据客户的
投资本金金额、每笔投资本金的投资期限及对应的实际年化收益率计
算收益;
     9、预期年化收益率:2.10%-3.60%(根据投资期浮动收益)
           1 含) 7(含) 14(含) 28(含) 63(含) 91(含) 182(含)
 投资期                                                                    ≧364 天
           -7 天   -14 天   -28 天   -63 天   -91 天   -182 天   -364 天
预期年化
           2.10%   2.20%    3.00%    3.25%    3.30%    3.35%     3.50%      3.60%
 收益率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 20142 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
     2018 年 5 月 24 日,公司向中信银行购买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
构 20142 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 20142 期人民币结构性
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3、投资主体: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4、投资金额:人民币 16000 万元;
    5、起始日:2018 年 5 月 25 日;
    6、到期日:2018 年 9 月 10 日;
    7、产品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如下:
    (1)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挂钩标的“美
元 3 个月 LIBOR 利率”小于或等于 8.00%,产品年化收益率为 4.60%;
(2)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挂钩标的“美元 3
个月 LIBOR 利率”大于 8.00%,产品年化收益率为 5.00%;上述测算
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信银行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
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
行,确保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
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
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保荐机构对闲
置募集资金的理财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
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
财产品。
    4、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
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
投资,其风险低、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可以提高闲置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进展产生影响,也不存在直接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具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
期的余额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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