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18 号)核准,湖南盐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0 万股,并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767,751,148 元变更为 917,751,148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
职业字[2018]9136 号)。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具体情况对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的相关
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1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 第三条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9
日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委 员 会 核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核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万股,于【】年 币普通股 15,000 万股,于
【】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2018 年 3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
所上市 交易所上市
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76775.1148 万元 币 91775.1148 万元
3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 九条 公司 股份总 数为
万股,均为普通股 91775.1148万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