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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银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4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600928)

2022年10月20日·西安

目 录

会 议 议 程 ......................................................... 3会 议 须 知 ......................................................... 4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陈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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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议 程

时 间:2022年10月20日(星期四)上午9:30地 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60号西安银行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报告和审议议案

四、提问与交流

五、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代表股份数

六、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七、投票表决

八、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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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须 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法定权利和义务,

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期间应保持会场安静,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请勿随意走动和打断他人的正常发言,保障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二、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数及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

权等权利。根据《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规定,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12日)股东在本公司授信逾期或质押本公司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权的50%时,其表决权应当受到限制。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要发言或提问的,应举手示意,按照主持人

安排进行。发言或提问时应首先报告股东姓名或名称及所代表股权数。议案表决开始后,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

要,每次发言或提问原则上不超过2分钟。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且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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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集中回答时间合计不超过30分钟。

六、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现

场投票方法:每项议案逐项表决,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中选择其一划“√”,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网络投票方法: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投票结果将与网络投票结果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告。

七、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

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八、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九、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住宿和交通事

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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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陈汉先生为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拟对独立董事进行部分更换调整。经市场遴选,在综合考量候选人过往经历、研究领域、个人意愿、履职时间和精力以及职业互补等各维度后,拟提名陈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陈汉先生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陈汉先生将在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监管部门核准后开始履职,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届时廖志生先生将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附件:陈汉先生简历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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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陈汉先生简历

陈汉,男,1960年3月出生,中国香港,本科学历,拥有英国和香港律师资格。历任英国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律师;瑞士信贷银行法务;荷兰商业银行法务;德意志银行合规和法务。现任香港尼克松?郑林胡律师行顾问,同时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和深圳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

陈汉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措施。截止本文件披露日,陈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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