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江苏银行股票代码:600919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通讯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1 年 9 月 2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其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 义 ……………………………………………………………………2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3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5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5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6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6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7第八节 备查文件…………………………………………………………………8附 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9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 释义内容 | |
上市公司、公司、江苏银行 | 指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沪高速、宁沪公司 | 指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交控 | 指 |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
宁沪投资 | 指 | 江苏宁沪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宁常镇溧 | 指 | 江苏宁常镇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angsu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 |
注册地址 |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 |
法定代表人 | 孙悉斌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037,747,500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000134762764K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
经营范围 | 石油制品零售,汽车维修,住宿、餐饮、食品销售,书报刊零售、出租(以上均限批准的分支机构经营)。高速公路建设和维护管理,按章对通过车辆收费;物资储存;技术咨询;百货、纺织品、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汽车零配件、摩托车零配件的销售;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场地租赁。 |
经营期限 | 永久存续 |
通讯地址 |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 |
邮政编码 | 210049 |
联系电话 | 8625-84362700-301838 |
主要股东 | 江苏交控和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公路”)分别持有宁沪高速54.44%和11.69%的股权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54.44%
H股股东
24.26%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1.69%
其他A股股东
9.6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5年所涉及处罚、诉讼和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5年内不存在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与仲裁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宁沪高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
孙悉斌 | 董事长、执行董事 | 中国 | 江苏省南京市 | 否 |
成晓光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江苏省南京市 | 否 |
姚永嘉 |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香港公司秘书 | 中国 | 江苏省南京市 | 否 |
陈延礼 | 非执行董事 | 中国 | 江苏省南京市 | 否 |
王颖健 | 非执行董事 | 中国 | 江苏省南京市 | 否 |
吴新华 | 非执行董事 | 中国 | 北京市 | 否 |
马忠礼 | 非执行董事 | 中国香港 | 香港 | - |
李晓艳 | 非执行董事 | 中国 | 北京市 | 否 |
虞明远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中国 | 北京市 | 否 |
徐光华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中国 | 江苏省南京市 | 否 |
林辉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中国 | 江苏省南京市 | 否 |
周曙东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中国 | 江苏省南京市 | 否 |
刘晓星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中国 | 江苏省南京市 | 否 |
杨世威 | 监事会主席 | 中国 | 江苏省南京市 | 否 |
丁国振 | 监事 | 中国 | 江苏省南京市 | 否 |
潘烨 | 监事 | 中国 | 北京市 | 否 |
陆正峰 | 监事 | 中国 | 江苏省南京市 | 否 |
孔元翌 | 监事 | 中国 | 江苏省南京市 | 否 |
徐中宁 | 副总经理 | 中国 | 江苏省南京市 | 否 |
戴倩 | 财务总监 | 中国 | 江苏省南京市 | 否 |
汪锋 | 副总经理 | 中国 | 江苏省南京市 | 否 |
颜耘 | 副总经理 | 中国 | 江苏省南京市 | 否 |
杨登松 | 副总经理 | 中国 | 江苏省南京市 | 否 |
司持有江苏租赁股份比例为7.83%,参股子公司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江苏租赁股份比例为
9.78%。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基于江苏银行经营稳健、业绩持续增长,宁沪高速认为江苏银行(股票)具有长期的投资价值,同时也为增强与江苏银行之间的产融互补,发挥金融资源配置作用,促进区域经济的繁荣,反哺宁沪公司大交通价值生态,实现自身更好的业务布局和高质量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江苏银行股份
2021年7月,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核准宁沪高速的股东资格,同意宁沪高速自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江苏银行流通股股份不超过1.60亿股。具体内容详见江苏银行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收到江苏银保监局对有关股东资格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本次二级市场增持,宁沪高速增持江苏银行流通股股份47,894,800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批复所涉内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之内无继续增持江苏银行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江苏银行的运营和发展状况及其股价情况等,以决定在批复剩余期间内是否继续增加在江苏银行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宁沪高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江苏银行普通股股份690,586,579股,占江苏银行总股本的4.6757%;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沪高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江苏银行普通股股份738,481,379股,占江苏银行总股本的5.0000%。具体情况如下:
宁沪高速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宁沪高速 | 407,485,000 | 2.7589 | 455,379,800 | 3.0832 |
宁沪投资 | 28,015,000 | 0.1897 | 28,015,000 | 0.1897 |
江苏交控 | 255,086,579 | 1.7271 | 255,086,579 | 1.7271 |
合计 | 690,586,579 | 4.6757 | 738,481,379 | 5.0000 |
记通知书,以及后续完成宁常镇溧持有的江苏银行股份(37,947,000股、占比0.2569%)转至宁沪高速账户名下;此次江苏银行股份转让完成后,宁沪高速持有的江苏银行股份增至407,485,000股、占江苏银行总股本比例为2.758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2021年9月24日,宁沪高速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江苏银行股份47,894,800股;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资金来源为受让方宁沪高速自有资金。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宁沪高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738,481,379股,除自本次增持股份交割之日起5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江苏银行股份外,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江苏银行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孙悉斌
声明日期:2021年9月24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报备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备置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江苏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
附 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南京市 |
股票简称 | 江苏银行 | 股票代码 | 60091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江苏省南京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 请 注 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A 股 持股数量:407,485,000股 持股比例:2.7589%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A 股 持股数量:455,379,800股 持股比例:3.0832% 变动数量:47,894,800股 变动比例:0.324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孙悉斌
日期: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