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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5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BANKOFJIANGSUCO.,LTD.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0919)

中国·南京2021年5月

会议日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1年5月21日14:3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东郊国宾馆紫熙楼一楼5号厅(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紫金山路5号)网络投票: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召集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议程:

一、宣读会议须知,会议开始

二、审议议案

三、股东发言和集中回答

四、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五、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六、投票表决

七、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目录

议案一: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议案三: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对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

议案四: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

议案五: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的议案

.........................................................................................

议案六: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

.................................................................................................

议案八: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报告的

议案

.................................................................................................

议案九: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议案十:关于续聘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议案十一: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调整对董事会授

权方案的议案

.................................................................................

议案一: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0年是江苏银行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内外部形势复杂严峻,面对大战大考,本行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监管部门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职责,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接受监事会监督,支持经营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持续推动全行“走稳、提质、调优、赋能”,在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全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520.26亿元,同比增长15.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66亿元,同比增长

3.06%。报告期末,集团资产总额23378.93亿元,较年初增长

13.21%;负债总额21558.14亿元,较年初增长11.78%;各项存款13062.34亿元,较年初增长10.19%;各项贷款12016.09亿元,较年初增长

15.48%;不良贷款率

1.32%,较年初下降了

0.06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56.40%,较年初提升了23.61个百分点。在2020年英国《银行家》杂志一级资本排名中居全球银行第92位,在“2021全球银行品牌

强”榜单中位列第

位。

现将董事会2020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坚守金融本源,助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天职和宗旨。董事会推动经营层紧跟政策要求,不断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一是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面对疫情冲击,董事会自觉担当,第一时间向江苏援湖北医疗队捐款1000万元,累计投放防疫抗疫贷款超百亿元,全力保障金融服务畅通,为夺取“双胜利”贡献金融力量。二是加大对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的资源投入。主动服务长三角一体化、美丽江苏建设等重大战略,积极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和“两新一重”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省内制造业贷款较年初均大幅增加,科技贷款、绿色信贷余额均位居省内第一。三是扶持小微企业成效显著。普惠金融领域贷款投放力度进一步加大,首次达到人行二档降准标准,持续实现“两增两控”。四是落实稳外贸要求持续发力。围绕外贸金融服务需求,推出海外债备证担保、江苏自贸区首单跨境资金池等多项创新业务,大力推动跨境金融服务智慧化转型,全行外汇存款首次突破百亿美元。五是服务乡村振兴积极有为。积极贯彻“万企联万村”等工作部署,涉农贷款余额较年初快速增长,市场份额居同业前列。

二、突出战略引领,坚定推进“四化”服务领先银行建设

(一)聚焦“四化”战略转型方向。董事会立足长远,持续推

动建设“智慧化、特色化、国际化、综合化”的服务领先银行。在智慧化方面,指导经营层着力打造“最具互联网大数据基因的银行”,全面实施智慧金融进化工程,培育数据文化,推广“数据采集者”计划,深化敏捷转型,不断提升场景获客能力和服务回报,全行数据化转型和智慧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在特色化方面,指导经营层立足自身资源禀赋,立足本土市场,深耕细分领域,在普惠金融、消费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等领域提升竞争优势,打造经营特色,彰显服务专长。在国际化方面,指导经营层依托江苏外向型经济环境,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推进国际业务经营模式升级,优化离岸业务发展模式,抢抓自贸区业务机遇,为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提供更高质量的跨境金融服务。在综合化方面,指导经营层完善综合化经营布局,一方面着力打造最强金融市场品牌,强化“投行+商行+资管”综合金融服务,为客户提供全旅程、全周期服务;另一方面加快推进母子公司战略协同和业务联动。报告期内,苏银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发展质效持续提升,苏银理财公司顺利开业,苏银凯基消费金融公司获准筹建,丹阳苏银村镇银行管理基础得到加强。

(二)强化战略管理。2020年是本行新一轮发展战略规划推进实施的第二年,董事会持续提升战略管理水平,有力保障战略规划实施。一是健全战略管理机制。对《江苏银行战略管理领导小组与战略管理办公室工作规则》《江苏银行战略项目管理办法》《江苏银行战略管理考核办法》进行修订,解决管理流程模糊、

规定交叉重叠等问题。升级战略管理系统,嵌入流程和制度要求,实现对执行进展及时跟踪,进一步提升了战略管理质效。二是加强战略项目化推进。根据战略规划,科学合理制定项目计划,加强进展分析,跟踪执行情况。2020年战略目标和项目较好完成,“六大发展战略”推进、“六大核心能力”建设均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夯实公司治理基础

(一)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董事会积极响应银保监会《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和“三会一层”制衡机制建设,促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有机融合,严格履行党委前置审议程序,推动开展常态化公司治理自评估并切实督促问题整改,全行公司治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升。

(二)平稳完成换届选举。董事会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有序履行董事换届和选举程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15名,各位董事具有多元的知识结构、较强的专业素质和丰富的背景经验,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新老董事实现平稳交接,新任董事积极主动进入角色,为公司持续规范运转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充分发挥科学决策职能。董事会年内召集股东大会

次,提请审议议案21项;召开董事会会议13次,审议议案74项,听取监管通报1项;召开各专门委员会会议23次,审议议案53项,听取述职报告

项。全体董事勤勉履职,发挥专业特长和经验优

势,围绕本行发展战略、风险管理、关联交易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大事项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并主动为干部员工开展资本市场改革逻辑等专题培训。同时,各位董事还认真研读送阅文件,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本行举办的各项培训,履职能力不断提升。报告期内,本行荣获《上海证券报》“金质量”公司治理奖等荣誉称号。

(四)进一步强化股东和股权管理。董事会严格落实监管要求,持续规范主要股东履职行为,审慎评估主要股东履约情况和资本补充能力,将主要股东关联方全部纳入本行关联方管理,定期监测主要股东股权质押情况和1%以上股东变动情况,并按照监管要求及时报告备案。按照监管部门统一布置,年内向主要股东以及持股1%以上股东发送《股东告知函》,确保了相关股东知晓商业银行股东权利、义务及相关监管规定。

四、强化资本和风险内控管理,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高效完成资本补充工作。董事会高度重视资本管理工作和资本充足情况,在指导经营层科学使用资本、实现内生增长的同时,抓住政策和市场机遇推进外源补充资本,有力支持业务发展。年内落地近7年来A股上市银行首单配股项目,参配股东总数

13.79万户,累计配股

32.25亿股,占可配股份总数的

93.12%,募集资金总额148.03亿元,资本充足率较年初提升1.58个百分点。同时,完成发行200亿元永续债,发行利率3.8%,为同期发行利率较低水平。

(二)切实提升风险管控有效性。面对疫情冲击等不确定性因素,董事会不断强化风险意识,通过审议批准风险限额方案、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偏好陈述书,定期听取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报告等,及时掌握和评估我行风险水平、风险管理状况、风险承受能力,提出全面风险管理意见。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对个人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授信担保管理办法等进行了修订。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细化相关配套机制,紧密跟踪研究宏观经济走势和政策变化,加强行业和区域风险分析,提高风险管控精细化水平。指导经营层加强对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重点风险的管控,优化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智慧风控建设。年内在总行成立特资中心,直接处置全行重大、疑难复杂不良贷款,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的集约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强化内部控制和审计监督。董事会定期听取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案件防控工作报告,促进经营层认真落实监管要求,强化内控建设,防范合规风险。以人总行综合执法检查问题整改为抓手,以查促改,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内控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全年无大案要案发生。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垂直化管理,有效提升内审工作的独立性。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对关联方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梳理、核实和确认,积极防范关联交易违规风险。

五、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一)规范开展信息披露。董事会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原则,不断优化信息披露流程,强化复核、审批等关键环节控制,按时按质按量披露2019年度业绩快报、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三季度报告,持续提升公司透明度。按照证监会、上交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各类临时公告76项、各类上网文件材料117份,有效保障公众公平知情权,为利益相关者提供及时、丰富、有效的信息。

(二)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高度重视投关管理,积极回应市场关切。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关于利润分配的决议,组织优先股股息分派工作,切实保障股东权益。组织召开2019年度线上业绩交流会,通过多平台直播向市场传递本行特色亮点,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反响。与国内主流投资机构持续加强沟通交流,主动介绍本行发展战略、经营业绩、业务特色和投资价值,市场认可度不断提升。全年开展路演交流18场,与国内知名券商及100余家基金公司进行交流,参与交流投资者逾300家次。接听投资者来电超2000次,回复上证e互动超

次。券商研报点评覆盖度持续提升,全年发布本行研报材料超50篇。报告期内,本行荣获《证券时报》银行投资者关系天玑奖、《21世纪经济报道》财经“金帆奖”卓越上市公司等荣誉称号。

(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董事会主动履行金融责任,努力将发展成果惠及利益相关者。一是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以保护消费者基本权利、持续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以完善体制机制和

强化全流程管控为重点,认真落实各项服务保障措施,扎实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二是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围绕产业带动、创业支持、项目聚焦、党员示范、公益扶贫“五位一体”金融扶贫体系,有效带动经济薄弱村、低收入村、低收入农户增收脱贫。报告期末,全行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近250亿元,扶贫重点项目投放近200个,获评江苏首届金融赋能乡村振兴峰会“十佳扶贫企业”,“阳光扶贫贷”产品获评江苏省“十佳创新产品”。三是主动践行绿色发展。不断强化以赤道原则项目管理、客户ESG评级、环境压力测试为重点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全年适用赤道原则项目的总投资金额

多亿元。积极支持“长江大保护”“绿色制造”等国家绿色重点项目,推出“绿色创新组合贷”“节水贷”等创新产品,全年提供绿色融资近40亿元,绿色信贷支持项目实现年减排标准煤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万吨,节水9192万吨。江苏银行荣获《证券时报》“绿色金融银行天玑奖”、江苏省金融业联合会“江苏省绿色金融十大杰出机构”“江苏省绿色金融十大创新案例”等多项荣誉。2021年是千年小康今朝梦圆的收获之年和我国现代化梦想全新起步的开局之年,本行董事会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加快建设“智慧化、特色化、国际化、综合化”的服务领先银行,在服务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彰显金融担当,以优异业绩迎接党的百年华诞。主要包括:积极落实银保监会《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

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要求,进一步筑牢公司治理基础;强化战略引领,推进战略规划有效实施;加强资本和风险管理,不断夯实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积极践行责任担当,不断提升金融服务的适配性和普惠性,为股东、客户、社会和员工创造更大价值。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议案二: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0年,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复杂影响,公司监事会坚持以建设“智慧化、特色化、国际化、综合化”服务领先银行的战略目标为引领,紧紧围绕公司发展规划和中心工作,主动作为,履职尽责,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有效维护了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依法运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规范召开监事会会议。公司监事会进一步创新会议机制,优化会议流程,提升议案质量,有效改进监督议事质效。年初研究制订年度会议计划,根据履职要求合理确定会议议题,会议安排更加科学、高效。提名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按照工作规则积极主动履职,对议案提前审查并向监事会说明情况。监事会办公室加强对会议监督意见的跟踪督办,强化督办反馈机制,推动监督意见落到实处。2020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全体会议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9次,研究审议议案39项,检查听取专项报告13项。

二是依法出席、列席各类会议。公司监事列席董事会及高管

层会议,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会议监督职责。2020年,公司监事共列席董事会会议13次,在董事会会议上,监事围绕战略规划、资本管理、利润分配、定期报告等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或建议,有效促进科学决策。公司监事会组织监事出席股东大会2次,向股东大会提交监事会工作报告、履职评价报告、换届选举方案等议案,保障公司治理有序运行。

三是有序完成换届工作。根据统一部署,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工作,在加强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研究的基础上,起草换届方案。按照换届总体工作部署,做好与有关候选人及候选单位的沟通,规范组织实施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候选人提名和资格审查。按时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候选人名单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做好与有关治理主体的沟通衔接,协调做好职工监事选举事宜,确保平稳过渡。研究分析各位监事专业特长,并做好充分沟通,选强配齐新一届监事会专门委员会,确保履职尽职。

四是主动加强与监管部门沟通。贯彻落实银保监会年度监管意见,全面对标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各项要求,持续改进并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主动拜访监管部门,向监管部门报告监事会履职情况,接受监管指导。在监事会会议上通报年度监管意见、审议公司治理自评估报告等,传达监管要求,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积极配合人民银行金融机构评级、综合执法检查等监管检查,得到了监管部门的工作认可。

(二)突出重点,监督成效稳步彰显。一是有效履行法定监督职责。公司监事会以履行法定监督职责为主线,积极探索完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内外部监督合力,有效增强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持续加大财务监督力度,与外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定期听取财务报告编制、审计及审阅情况报告,重点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探讨对经营成果和所有者权益影响重大的会计核算事项,核实财务信息的真实性,提出工作要求和监督意见。在此基础上,全体会议对定期报告进行审议,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增强了财务监督成效。着力改进风险监督成效,深入研究分析内外部形势,密切关注公司资产质量变动情况,加大风险提示力度,促进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定期审阅风险管理报告,加强对各类风险的日常监测和分析。根据年度监管重点,组织开展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情况监督检查,监督委员会两次专题听取反洗钱工作专项报告,跟踪了解反洗钱管理优化咨询项目情况,发表监督意见。针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与董事会、高管层沟通,促进落实风险管控责任。深化内控监督效果,定期检查听取公司案件防控情况、压力测试情况、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关联交易管理情况及薪酬管理情况报告,加强对内控评价工作指导,审议年度内控评价报告,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建议,推动提升基础管理水平。加强对总行集中采购工作监督,保证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组织实施战略监督,评估战

略规划执行情况,审议战略规划评估报告,发表监督意见。

二是不断加强调研成果运用。针对疫情造成的影响,公司监事会积极创新监督履职方式,通过现场调研与非现场调研相结合,有效保证了监督质效。选取有代表性的分支机构开展现场调研检查,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组织外部监事赴上海分行、总行资金营运中心围绕风险防控、业务转型及资金营运体制改革等方面开展专题调研。认真制订调研方案,详细收集整理背景材料,有效实施现场调研,根据调研掌握的情况并结合研究成果,从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加快业务转型创新、强化风险防控、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水平等方面提出专业建议,发送董事会及高管层,促进完善内部管理。根据内外部形势变化,组织监督委员会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工作情况实施专题调研,审阅总行公司业务部及小企业金融部提交的服务实体经济情况专项报告,并提出监督意见。加大对财务管理的调研力度,约谈总行计划财务部,全面了解公司资产负债限额管控体系、流动性管理体系、定价管理机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财务信息披露机制、财务管理体制、财务风险防控体系、信息系统建设、专业化能力建设机制的运行情况,针对财务管理工作中面临的难点建言献策,推动提升财务管理工作在支持公司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价值贡献。

三是着力推进履职监督与评价。公司监事会有序组织实施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监督,通过多种方式监督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行使职权及履行义务情况,有效促进履职尽职。持续强化履职监测。加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测,持续收集分析日常履职信息,对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提示。不断加强履职监督档案建设,充实完善各类履职资料。持续优化履职评价。研究制订履职评价方案,开展年度履职评价工作。按时组织开展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自评、互评,监事对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评分等工作环节。做好履职信息采集核实、分数统计汇总、履职报告收集整理等各项工作,保证履职评价资料的准确完整。加强与董事会沟通,衔接好董事会对董事评价环节。按照程序组织提名委员会初评,形成评价意见提交监事会全体会议审议。持续深化评价结果应用。及时将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结果向董事会和高管层通报,并按要求向股东大会和监管部门报告,通过履职评价有效促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职。

(三)多措并举,履职能力持续强化。一是有效加强统筹规划。围绕监管重点和中心工作,研究拟订全年监事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计划,经全体会议审议批准后执行,合理安排全年工作。定期评估计划执行情况,研究下一阶段推进措施,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具体工作内容。做到年度有安排、月月有计划、项项有落实。进一步加强对监事履职情况的日常监测,对履职时间、会议出席率、发言情况等指标定期统计分析,及时向有关监事发出履职提示。经过全体监事共同努力,

2020年监事会各项工作均已顺利完成,监事的会议出席率、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履职时间均符合监管要求。

二是高度重视学习培训。以提升监事专业能力为目标,组织实施业务培训,举办反洗钱知识专项培训,组织参加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主办的《新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监管培训。深入开展学习研究,重点加强对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理论研究,完成《银监法》修法调研报告,对加强监事任职资格管理提出建议,对《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开展专题学习,并按要求完成自评估。

三是深入推进协同联动。巩固同业沟通交流机制,与同业监事会开展现场和非现场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履职经验做法。加强母子公司监事会工作协同,强化对子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服务与指导,对理财子公司、消金公司监事会

多项制度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建议,协助村镇银行建立董监高履职评价制度并指导规范实施,对四家子公司监事会各次会议议案进行审核把关,对监督检查活动的具体开展予以指导帮助。

四是持续强化机制建设。进一步巩固监事履职评价机制,根据监事履职评价制度要求,全体监事向监事会进行了书面述职,系统总结履职情况并对下一年度工作提出建议。对上一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自评,并根据履职信息对其他监事开展互评。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监事履职提出初评结果,提交全体会议审议。监事会将评价结果向股东大会和监管部门报告。进一步改进信息披露机

制,按时完成定期报告相关内容编制,及时公告会议决议和监事变动情况,更新门户网站有关监事会信息,积极服务广大投资者。进一步完善信息传递机制,及时做好监事信息服务,管理维护监事会工作微信群,及时传递各类工作信息和文件资料,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履职成效。

2021年是建党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第二个百年目标新征程开启之年。公司监事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进一步围绕公司战略规划,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以高质量监督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为加快建设“智慧化、特色化、国际化、综合化”服务领先银行作出新贡献。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依法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稳健、管理规范,经营决策程序合法,经营业绩客观真实。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忠实勤勉,未发现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履行职责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财务报告情况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中有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公司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一致。

(五)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按照正常的商业程序和规定进行,未发现有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的行为。

(六)内部控制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重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未发现在内部控制制度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七)信息披露实施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政策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执行各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未发现披露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八)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对报告期内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无异议。监事会对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1日

议案三: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评价

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交了履职自评价报告,全体监事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分,监事会在此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督中掌握的信息和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情况,形成了履职评价报告,具体如下:

一、对董事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公司董事会在夏平董事长的带领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持续推动“走稳、提质、调优、赋能”,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监管部门大力指导下,在全体股东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在极不平凡的年份交出了一份颇不平凡的答卷。全年实现资产规模稳健增

长,对公实贷新增创历年来新高,零售贷款占比赶超上市银行均值,负债结构明显优化,风险管控保持稳健向好,智慧金融进化工程获市场高度认可,职能调整成效彰显,成功落地A股上市银行七年来首单配股,苏银理财公司正式开业,苏银凯基消费金融公司获准批筹。2020年,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一级资本排名中列第92位。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勤勉履职,全面履行有关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利润分配、资本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流动性管理、案件防控、反洗钱、消费者权益保护、数据治理、并表管理等职责。具体包括:

一是加强党建引领,持续推动完善公司治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明确界定各治理主体职责边界,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架构和运作机制。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持续完善内审垂直化管理,落实投融资一级审批改革,完善分行班子成员和总行部门总经理室成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实现对公授信业务审批全流程线上化,加快推进柜面交易整合。根据监管要求,有序开展公司治理自评估。二是加强风险管理,不断增强风险管控有效性。把握政策窗口期,全力推动做实利润、夯实资产质量,大力推进清欠降逾。结合疫情防控、深化整治乱象“回头看”、“三大行动”,加强信贷“三查”各重点环节的管控,不良贷款总体保持平稳。完善知识图谱技术应用与风险预警、反欺诈、反洗钱等共享平台建设,智慧风控水平

持续提升。认真落实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公司反洗钱组织架构和洗钱风险管理体系。三是建立并完善数据治理体系,有效履行数据治理职责。努力推动数字化转型,推广实施“数据采集者”计划,坚持外引内挖,加快与属地大数据部门等政府机构对接,积极跟进数字货币研究,数据基础进一步夯实。四是健全压力测试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压力测试能力。根据监管要求并结合自身经营管理需要,定期组织开展压力测试,有效增强压力测试工作的专业化和精细化程度。五是加强并表管理工作,有效推进并表管理机制建设。定期审议并表管理重大事项,制定集团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六是增强资本管理能力,拓展资本补充渠道。高效推进配股与永续债发行工作,确保资本充足与安全。七是强化子公司管理,有效加强战略协同。顺利完成苏银理财公司开业、苏银凯基消金公司筹建、丹阳苏银村镇银行更名等事项,多元化经营水平不断提高。八是完善内控管理,增强合规经营理念。推进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并强化执行,定期对内控情况进行自评价。健全员工行为管理制度体系,加大监督排查力度。主动抓好人总行综合执法检查问题整改,认真落实“网贷新规”,全面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

公司董事能够持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立足职责定位,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工作经验,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公司董事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公司事务,及时了解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积极参加全年

召开的

次股东大会、

次董事会会议及

次专门委员会。董事的董事会会议出席率为100%,平均亲自出席率为98%,符合监管规定。董事通过阅读、分析公司相关报告和关注外部评价,对相关议案及决议事项做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专门委员会委员注重发挥特长,提出专业意见。

公司董事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推动公司公平对待全体股东,维护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执行董事能够完整、真实、及时地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及相关信息,保证董事会及其成员充分了解公司运行状况,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执行情况,认真研究决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科学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股东董事能够做好公司与股东的沟通工作,支持公司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并关注高管层落实董事会决议情况。独立董事能够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和从业经验,从维护存款人、中小股东及公司的整体利益出发,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独立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履行义务,严格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如实报告自身本职、兼职及关联关系等情况,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公司章程、损害股东权益等情形。对照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办法》《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实施办法》要求,

监事会在董事自评价、互评价、董事会评价的基础上,结合董事参加会议、发表意见、建议及开展其他工作等情况,对公司全体董事2020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二、对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2020年,公司高级管理层在季明行长的带领下,认真执行董事会决策,接受监事会监督,坚定推进“智慧化、特色化、国际化、综合化”发展方向,认真贯彻落实董事会战略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有效履行经营管理职责。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任务,及时应对市场、政策形势变化,主动优化经营策略,大力推动转型创新,业务规模稳步增长,经营效益稳步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

公司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定,全面履行有关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利润分配、资本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流动性管理、案件防控、反洗钱、消费者权益保护、数据治理、并表管理等职责。具体包括:

一是持续推进业务转型,大力推动智慧金融迭代进阶。更大力度抓好零售转型,更高水平打造大金融市场业务品牌,巩固提升小微金融、绿色金融、跨境金融、三农金融、贸易金融等领域特色优势。研究制定“拓客强基”行动方案,客户体验和服务不断完善。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积极服务细分行业龙头企业、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持续支持绿色产业发

展,推动外贸新业态业务发展,进一步加大对普惠小微信贷投放力度,积极探索乡村振兴批量授信模式。三是持续提升全面风险管控的前瞻性和有效性,着力守牢风险合规底线。进一步提高政策和市场敏感度,风控能力稳步增强。四是高度重视数字化转型,加快智慧金融建设。狠抓智慧金融进化工程,加强群体性、涌现式创新;持续提升数据治理理念,数据治理水平稳步提高。五是有效防范内控风险,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有效加强反洗钱工作,夯实基础管理。积极配合人总行综合执法检查,及时完成问题整改。全年未发生安保重大案件和责任事件。六是着力推进资本补充,优化资本结构。有效运用多种资本工具,提升资本实力,保障资本充足率的稳健运行。抢抓政策和市场机遇,完成配股和永续债发行,资本充足率比年初提升。七是高度重视压力测试,持续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压力测试监管要求,有序组织开展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房地产贷款、流动性风险、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压力测试,及时将压力测试结果报告监管部门,并根据测试结果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依法勤勉履职,积极维护公司、股东、员工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损害股东权益等情形。对照《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要求,监事会在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自评价的基础上,结合高

级管理人员参加会议、发表意见、建议及开展其他工作等情况,对全体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1日

议案四: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监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度监事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全体监事提交了履职自评价报告、自评表及互评表,在此基础上,监事会结合日常掌握的履职信息,形成了履职评价报告,具体如下:

2020年,公司监事会在朱其龙监事长带领下,持续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和战略规划等重点工作,注重加强对具体业务的检查指导,通过有效监督,促进改进业务流程、加强风险防范,完善公司治理体系。

一、突出重点,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

严格按照银保监会《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要求,围绕履职监督、财务监督、风险内控监督职责,根据监事会年度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各项监督检查活动。监督董事会及高管层的重要财务决策和执行情况,定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开展财务管理专项调研,针对财务管理工作中面临的难点建言献策,推动提升财务管理工作水平。加强对内审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定期检查内审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审议全面风险管

理报告和内控自评价报告,检查了解风险及内控管理情况,研究提出进一步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落实监管要求,加强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监督检查,听取工作情况专项报告,跟踪了解反洗钱管理优化咨询项目。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定期审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加强战略规划监督,审议战略规划评估报告,结合日常履职成果,研究提出专业建议。

二、注重实效,持续深化专题调研针对疫情造成的影响,监事会积极创新监督履职方式方法,将现场调研与非现场调研相结合,有效保证了监督质效。外部监事赴上海分行、总行资金营运中心围绕风险防控、业务转型及资金营运体制改革等方面开展专题调研。从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加快业务转型创新、强化风险防控、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水平等方面向董事会和高管层提出专业建议,推动提升基础管理水平。监督委员会各位委员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工作情况实施专题调研,审阅总行公司业务部及小企业金融部专项报告,并提出监督意见。提名委员会各位委员对公司年度薪酬管理情况进行调研,有效履行法定职责。

三、多措并举,切实增强履职能力不断加强对最新监管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增强专业素质。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新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培训,认真参加公司组织的反洗钱专项培训。积极开展同业交流活动,与同业监事会保持密切交流,学习优秀

经验做法。持续强化队伍建设,按照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监事专长组成新一届专门委员会,确保有序运行。全面优化基础管理,进一步梳理各项工作流程,规范工作机制,结合监管要求和治理实践,对现有制度开展后评价,不断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公司监事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勤勉履行监督职责,推动监事会规范运作。能够持续关注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积极参加监事会组织的监督检查活动,履行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监督职责,能够对公司事务作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并在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上积极发表意见。各位监事按时出席监事会7次全体会议及9次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39项议案,听取13项专项报告。因故无法出席现场会议的监事,能够认真审阅议案并按规定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全体监事的监事会会议出席率为100%,平均亲自出席率为95%,其中朱其龙、陈志斌、陈礼标、向荣、鲍刚、施绳玖、金瑞

位监事的会议亲自出席率为100%。监事全年列席董事会召开的现场会议13次,了解财务和经营状况,监督重大经营决策情况;参加2次股东大会,审查监督会议的召开程序和表决的合规性,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的公开、公正、公平。

外部监事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监事会会议及调研检查活动,持续关注公司稳健经营,在工作中坚持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在会议审议和

检查活动中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多项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董事会和高管层的认可。股东监事能够主动参加监事会组织开展的各类会议活动,主动沟通股东单位与公司的各类重要事项,监督并支持公司各项重大决策的审议和实施,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职工监事依法接受民主监督,充分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开展情况,积极参加各类重要经营管理会议,认真发表监督意见和建议,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外部监事和股东监事为公司工作时间均满足全年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监管要求。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在2020年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忠实、勤勉、诚信地履行监事职责,积极努力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为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未发现监事利用其在公司的职务和权力为本人谋取私利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根据银保监会《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规定,监事会在监事自评价、监事互评价的基础上,对全体监事2020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1日

议案五: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0年,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相关决策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末,公司共有独立董事5名,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除所获年度酬金外,独立董事在公司及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担任公司的任何管理职务,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各独立董事简历如下:

余晨先生,北京大学计算机学士,美国伊州理工学院电脑硕士,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曾任美国甲骨文总公司(Oracle)产品市场经理,美国硅谷中国无线协会理事。现任易

宝支付有限公司总裁。

杨廷栋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江苏省淮阴市洪泽县商业职工学校教师,江苏省淮阴市委政策研究室助理秘书,江苏省淮阴市委办公室秘书、副科长、科长,江苏省泗阳县副县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副书记,江苏洋河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江苏洋河酒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苏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苏省宿迁市洋河新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江苏洋河集团董事长,江苏双沟集团董事长。现任江苏归来兮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顾问。

丁小林先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南京大学,获法学、史学学士学位,一级律师,取得证券业务法律服务资格和独立董事资格。曾就职于江苏省司法厅,曾任江苏新华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上海市协力(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李心丹先生,中共党员,金融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院长。现任南京大学新金融研究院院长,南京大学人文社科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南京大学金融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全国金融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制度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公司治理指数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江苏省资本市场研究会会长,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副会长。

洪磊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曾任南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培训部主任,江苏天宏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合伙人。兼任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南京新工投资集团外部董事,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0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次,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2019年度关联交易报告、公司配股方案、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计划等各类议案共

项。召开董事会会议

次,审议通过关于向江苏援湖北医疗队捐款、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理财存量资产整改计划、修订授信担保管理办法等各类议案共

项,听取2020年度监管意见通报。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23次,审议通过2021-2023年集团资本规划、2019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0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020年度风险限额方案、2019年度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19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及2020年工作要点等各类议案共53项。

独立董事积极履职,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相关资料,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会上详细听取议题汇报,深入讨论交流,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对相关决议事项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为推动公司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0年度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列示如下:

亲自出席会议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会议名称

会议名称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余晨0/212/132/25/5
杨廷栋0/213/136/66/61/1
丁小林2/213/136/65/52/2
李心丹0/24/41/1
洪磊0/24/42/21/1

注:(1)“亲自出席会议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视频参加会议。

(2)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3)李心丹先生、洪磊先生于2020年7月27日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

为本行独立董事,于2020年9月30日获得江苏银保监局任职资格核准,正式履职。

(二)参加培训情况

2020年,独立董事持续注重专业发展,及时跟进监管政策变化,积极参加上交所“2020年上市公司第二期独立董事后续培训”、毕马威“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培训”、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

法律责任培训”等各项培训,不断加强知识储备,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情况为配合独立董事履职,公司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积极回应独立董事的相关要求与关切,及时提供履职条件和信息,并提供了包括协助参加相关培训等服务与支持。

三、重点关注事项情况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全体独立董事按照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作出了独立判断,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2020年,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研究和审议的各类重大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情况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关联交易控制与管理工作,定期听取关联交易管理情况及专项报告,敦促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开展关联交易。公司2020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正常业务经营需要,交易程序合法合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对外担保情况根据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是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常规银行业务。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巩固资本基础,支持各项业务持续增长。

(四)配股发行方案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配股发行方案以及配股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管的委任及薪酬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2020年公司董事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任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均表示同意。

(六)业绩公告情况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有关业绩报告,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七)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根据年报编制与披露工作相关要求,独立董事与公司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认为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中小股东可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独立董事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截至2020年末相关主体均切实履行了所做的承诺。

(十)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独立董事重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积极履行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相关职责,与公司外部审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保持充分沟通。2020年内,公司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原则,编制披露定期报告4项、临时公告76项,各类上网文件材料

份。

(十一)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并持续推进公司内控长效机制建设,定期听取和审议高管层关于经营管理、风险管理、案件治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评价工作的报告。2020年,公司内部控制自评价工作中未发现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十二)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会议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文件完备,相

关信息资料充分,不存在与召开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规定不符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2020年,公司独立董事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诚信、勤勉、独立、专业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21年,公司独立董事将根据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围绕董事会重点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提升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作出更大贡献。

独立董事:余晨杨廷栋丁小林李心丹洪磊

2021年5月21日

议案六: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0年以来,面临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全球百年未遇之大疫情的双重挑战,全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持续推动“走稳、提质、调优、赋能”,总体保持了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各项经营成果实现了董事会确定的目标,主要监管指标良性运转,综合竞争力再上新台阶。根据当前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一是业务规模持续提升。2020年末本行资产总额22793.61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592.20亿元,增幅

12.83%;本外币各项贷

款12002.4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609.86亿元,增幅15.49%。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3053.8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206.40亿元,增幅

10.18%。

二是盈利能力稳步增强。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93.05亿元,同比增长15.08%;实现净利润146.34亿元,同比增长3.59%。实现非利息净收入

151.51亿元,非息收入占比

30.73%。业务及

管理费总额

120.35亿元,同比增长

5.50%;成本收入比

24.41%,同比下降2.22个百分点,投入产出效率显著提升。当年信用减值损失212.48亿元,比上年增加49.00亿元。

三是资产质量持续优化。本行持续夯实资产质量,大力做好

降旧控新工作,提升风险抵御能力。2020年末,不良贷款余额

158.13亿元,不良率1.32%,较上年末下降0.06个百分点;逾期

贷款余额

144.45亿元,逾期贷款率

1.20%,较上年末下降

0.29个百分点,90天以上逾期贷款与不良贷款比值为0.68;拨备覆盖率256.25%,较上年末上升23.42个百分点;拨贷比3.38%,

较上年末上升

0.16个百分点。四是监管指标保持良好。2020年末,本行资本充足率为

14.35%、一级资本充足率11.78%,分别较上年末上升1.51和1.75个百分点;资产利润率(ROA)、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分别为0.68%和11.69%。年末,本行流动性比例73.03%,保持

在较高水平;流动性覆盖率216.43%,流动性缺口率10.32%,净稳定资金比率

108.31%,均达到监管要求。

二、2021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面对内外部形势的深刻变化和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作为地方法人银行,公司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

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省属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考核要求,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观大势、谋全局、干实事。管理层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促进全行业务平稳发展,统筹保障股东权益和确保全行整体可持续发展等多方面因素,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对2021年经营计划提出如下目标:努力确保净利润保持稳步增长,增速不低于上市银行平均水平,总资产规模实现合理增长,坚定不移优化业务结构,不良贷款率控制在上市银行较好水平,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等主要监管指标达到良好银行要求。上述预算尚无法包含货币政策、监管政策调整等对业务经营和盈利的影响,如这类潜在、不可预见因素对年度预算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及时研究应对,并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议案七: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1,463,433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照母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1,463,433万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6,343万元。

2、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按照母公司风险资产的1.5%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83,127万元。

3、按母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1,463,433万元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146,343万元。

4、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6元(含税)。2020年12月,公司完成配股发行。2021年1月14日,本次配股新增股份3,225,083,672股上市流通。配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14,769,606,64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66,720万元(含税)。2020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98%(即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总股份数确定,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余下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议案八: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关联交易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0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要求,遵循诚实信用及公允原则,持续加强关联交易管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现将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法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行关联法人692户,其中持股5%及以上主要股东及其控制子公司

户,我行子公司

户,其他关联法人555户。

1.持有我行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制的子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

8.17%,控股子公司

户;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11%,控股子公司72户;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63%,控股子公司

户。

2.子公司。我行分别持有丹阳苏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苏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41%、

51.25%、100%的股权。

3.其他关联法人。其他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法人,持有我行5%及以上股份股东的其他关联法人,我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关联自然人任职的关联法人共555户。

(二)关联自然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行关联自然人共计4809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授信和资产转移的人员

人,其他人员4321人。

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情况2020年度,我行共召开5次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会议议题
第四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3月9日1.关于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0年工作计划的议案2.关于确认2019年末关联方名单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4月6日1.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报告的议案2.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

制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5月26日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一季度关联交易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0年8月5日关于江苏银行2020年上半年关联交易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11月16日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三季度关联交易报告的议案

三、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一)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审查审批。2020年度,我行严格遵照各项监管规定,严格执行各类关联交易监管指标和行内关联交易限额指标,合规开展各类关联交易。我行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商业原则和正常业务程序,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即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

(二)维护关联方信息。针对总分行授信审批人、参与授信和资产转移决策的人员及其控制企业的信息变化情况,我行按季度组织开展关联方信息调整变化确认工作,对上述关联方信息有变化的均在关联交易系统中进行调整。2020年度,涉及授信审批人、参与授信和资产转移决策的人员及其控制企业共新增900户,减少

户,均及时在关联交易系统中调整维护。

(三)开展关联交易系统优化升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过优化内容讨论、项目请示、集中采购、合同签订等,最终确定关联交易系统整体优化升级项目实施计划。

四、主要业务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度,我行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与关联法人的交易

1.与持有我行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2020年12月31日余额
拆出资金50,021
买入返售20,001
发放贷款和垫款10,005
债权投资122,138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26,718
拆入资金40,008
吸收存款24,744
其他应付款1,159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
利息收入5,209
利息支出1,670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208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3,447
业务及管理费475
支付的发行费用1,193

2.与我行子公司(丹阳苏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苏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余额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8,506
拆出资金317,306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15,614
交易性金融资产1,001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
利息收入9,396
利息支出550
其他业务收入275
投资收益16,421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21

3.与其他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2020年12月31日余额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73,580
拆出资金324,972
发放贷款和垫款402,050
交易性金融资产248,316
债权投资52,771
其他债权投资20,098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139,607
拆入资金40,007
吸收存款269,100
银行承兑汇票132,017
开出保函596,799
开出信用证3,662
委托贷款15,400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
利息收入26,840
利息支出4,234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263
投资收益954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337

(二)与关联自然人的交易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余额
发放贷款和垫款18,666
吸收存款16,236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6,868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
利息收入780
利息支出453

2020年度,我行所有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循了商业原则,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我行有关制度规定,不存在合法、合规性缺陷。

五、下阶段工作计划

根据银保监会要求,序时做好关联交易监管系统信息报送工作。根据行内关联方变动维护机制,按季开展行内关联方信息变化确认工作,及时报送关联方信息变化情况;根据行内关联自然

人变化预警提示,督促申报关联方增减信息,及时做好关联交易系统信息维护。实施关联交易系统优化升级项目,推进丹阳苏银村镇银行关联交易线上化管理;实施母行全口径关联交易管理,将子公司与母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一并纳入母行关联交易管理范围;实现关联方名单与子公司线上化共享;优化授信类交易预警机控机制;实现资产转移类交易在线监测预警、服务类交易数据在线收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议案九: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证公字〔2011〕5号),公司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部分关联法人和自然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申报工作。给予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35户关联法人授信类业务预计额度1593亿元;给予关联自然人预计额度单户1500万元以内。具体方案如下:

一、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87.6亿元,法定代表人胡军,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2号22-26层。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

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0年

月末,总资产

226.56亿元,总负债

36.34亿元,资产负债率16.04%;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21.02亿元,净利润18.70亿元。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64亿元,年末债券投资余额5.5亿元。

(三)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80亿元,与去年持平。额度主要用于拆借、主动管理产品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类产品等业务。

二、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

90.7665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伟,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经营范围: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业务(限承销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含政策性金融债));证券投资咨询;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黄金等贵金属现货合约代理业务;黄金现货合约自营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0年

月末,总资产6921亿元,总负债5618亿元,资产负债率81.17%;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114.3亿元,净利润89.42亿元。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50亿元,年末拆放同业、债券投资余额9.6亿元。

(三)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105亿元,较去年减少5亿元。额度主要用于拆借、票据贴现、收益凭证投资等业务。

三、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84.95亿元,法定代表人唐劲松,注册地址:无锡市夏家边朱家土夅58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管理;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城市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以上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自有房屋、设施设备的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金属材料、建筑用材料、装饰装修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

月,总资产

669.04亿元,总负债

407.26亿元,

资产负债率

60.87%;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

4.12亿元,净利润3.08亿元。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

16.44亿元,年末贷款、融资性保函、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信用债投资余额12.33亿元。

(三)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亿元,较去年增加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贷款、债券投资、融资性保函、债务融资工具、结构化融资等业务。

四、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00亿元,法定代表人黄建林,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3118号国发大厦北楼。经营范围:授权范围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国家规定的专营、专项审批商品除外),提供各类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末,总资产1584.22亿元,总负债1141.14亿元,资产负债率72.03%;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27.23亿元,净利润

21.39亿元。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无。

(三)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亿元,较去年增加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贷款、票据、债券投资、债券承销等业务。

五、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8.48亿元,法定代表人邵辉,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二街9号。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行拆借,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0年9月末,总资产1778亿元,总负债1657亿元,资产负债率

93.17%;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

11.60亿元,净利润10.06亿元。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

亿元,年末债券投资、银票贴现、票据池业务余额9.94亿元。

(三)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亿元,较去年减少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拆借、票据贴现、存放同业、债券投资、ABS、票据池等业务。

六、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33.33亿元,法定代表人王兰凤,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中、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0年

月末,总资产3866亿元,总负债3560亿元,资产负债率92.08%;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27.26亿元,净利润22.41亿元。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30亿元,年末拆放同业、债券投资、票据池业务、票据转贴现余额16.94亿元。

(三)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60亿元,较去年增加10亿元。额度主要用于拆借、票据贴现、存放同业、债券投资、ABS、票据池等业务。

七、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

38.81亿元,法定代表人范力,注册地址:苏州工

业园区星阳街

号。经营范围:证券经济;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截至2020年9月末,总资产1084亿元,总负债804.8亿元,资产负债率74.25%;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19.52亿元,净利润

15.01亿元。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20亿元,年末债券投资余额5亿元。

(三)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31亿元,较去年减少11亿元。额度主要用于拆借、债券投资、收益凭证投资等业务。

八、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金26亿元,法定代表人崔春,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

号1222室。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

月末,总资产

95.17亿元,总负债

15.02亿元,资产负债率15.78%;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22.55亿元,净利润19.86亿元。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额度

亿元,年末基金产品投资余额

亿元。

(三)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亿元,较去年增加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同业、金融市场等业务。

九、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40亿元,法定代表人夏平,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置地广场21-22楼。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0年9月末,总资产586.56亿元,总负债505.83亿元,资产负债率86.23%;2020年利润总额15.78亿元,净利润

11.86亿元。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60亿元,年末拆放同业、同业借款、债券投资余额

31.6亿元。

(三)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200亿元,较去年增加50亿元。额度主要用于同业借款、债券投资、资产证券化等业务。

十、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29.87亿元,法定代表人熊先根,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

号金融城

号楼8-9、11-19、25-33层。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0年9月末,总资产808.5亿元,总负债683.0亿元,资产负债率

84.49%;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

18.85亿元,净利润14.14亿元。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

亿元,年末同业借款、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余额39.4亿元。

(三)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亿元,较去年增加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回购、拆借、债券投资、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类产品等业务。

十一、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20亿元,法定代表人陈凤艳,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号紫金金融中心A2号楼

层。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理财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投资;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

月末,总资产

224.81亿元,总负债

199.03亿元,资产负债率88.53%;2020年度利润总额1.93亿元,净利润1.47亿元。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2亿元,年末票据业务余额450万元。

(三)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亿元,较去年减少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拆借、同业借款、票据等业务。

十二、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68亿元,法定代表人蔡任杰,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291号。经营范围:从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在省政府授权范围内),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及相关产业的投资、

建设、经营和管理,高速公路收费,实业投资,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末,总资产6043亿元,总负债3584亿元,资产负债率

59.31%;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

亿元,净利润101亿元。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

亿元,年末贷款、债券投资余额

10.95亿元。

(三)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亿元,较去年减少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贷款、债券融资工具、债券投资、资产证券化等业务。

十三、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204.11亿元,法定代表人朱刚,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无锡金融中心18-21层。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物业管理、拆迁服务;城市项目建设综合开发;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屋租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20年9月末,总资产775.86亿元,总负债457.12亿元,资产负债率58.92%;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1.54亿元,净利润

1.51亿元。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13.17亿元,年末贷款、债务投资余额9.02亿元。

(三)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77亿元,较去年增加17亿元。额度主要用于贷款、债券投资、债务融资工具等业务。

十四、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50亿元,法定代表人秦霞,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97-1号传感网大学科技园兴业楼E栋。经营范围:

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工程项目建设;对太湖国际科技园内项目的投资;企业管理;投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自有房产出租。

截至2020年

月末,总资产

136.84亿元,总负债

73.46亿元,资产负债率53.68%;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0.13亿元,净利润0.13亿元。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8.1亿元,年末贷款余额3.74亿元。

(三)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亿元,较去年减少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贷款、债务融资工具等业务。

十五、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亿元,法定代表人谢正义,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管理、经营、转让、企业托管、资产重组、管理咨询、房屋租赁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0年9月末,总资产1969.7亿元,总负债923.32亿元,资产负债率46.88%;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54.27亿元,净利润

45.57亿元。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95亿元,年末债务融资工具余额17亿元。

(三)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41亿元,较去年减少29亿元。额度主要用于债务融资工具等业务。

十六、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亿元,法定代表人刘刚,注册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海阳南路999号。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按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经营);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

际结算;结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

月末,总资产

525.04亿元,总负债

472.44亿元,资产负债率89.98%;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5.29亿元,净利润4.24亿元。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5亿元,年末票据、票据池业务余额

0.08亿元。

(三)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10亿元,与去年持平。额度主要用于拆借、票据贴现、存放同业、票据池等业务。

十七、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9.86亿元,法定代表人黄建新,注册地址:江苏省海门市海门镇解放中路

号。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

月末,总资产

501.39亿元,总负债

467.89亿

元,资产负债率

93.32%;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

3.81亿元,净利润3.29亿元。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

亿元,年末票据贴现、票据池业务余额1.76亿元。

(三)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亿元,与去年持平。额度主要用于拆借、票据贴现、存放同业、票据池等业务。

十八、国寿(无锡)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92亿元,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国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8号1007室。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无。

(三)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60亿元。额度主要用于融资性保函等业务。

十九、苏州信托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

亿元,法人代表沈光俊,注册地址:苏州工业

园区苏雅路

号信投大厦18-22楼,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作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末,总资产59.02亿元,总负债4.87亿元,资产负债率8.25%;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6.32亿,净利润

4.63亿元。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无。

(三)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18亿元,较去年增加3亿元。额度主要用于信托投资等业务。

二十、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74.38亿元,法定代表人陆春晓,注册地址:无锡市清扬路

号。经营范围:对城市轨道交通的投资、建设、

运营;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咨询和培训服务(不含发证、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对京沪高速铁路和沪宁城际铁路无锡段的投资建设;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

月末,总资产

651.06亿元,总负债

442.94亿元,资产负债率68%;2020年度营业收入4.43亿元,利润总额1.78亿元。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年末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余额16.61亿元。

(三)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亿元,较去年减少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债务融资工具等业务。

二十一、无锡苏南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5亿元,法定代表人王建南,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区机场路1号。经营范围:机场民用部分的投资、经营管理;国内外航空运输企业、旅客、货物的地面保障业务、代理业务和其他服务业务;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航空基础设施建设;国内贸易;自有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

月末,总资产

亿元,总负债

亿元,资产负债率37.83%;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0.11亿元,净利润-0.18亿元。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无。

(三)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亿元,较去年减少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贷款、票据、债务融资工具等业务。

二十二、苏州国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8.16亿元,法定代表人马晓,注册地址:苏州市人民路3118号(国发大厦第10-11层)。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

月末,总资产

17.92亿元,担保赔偿准备

4.53亿元,资产负债率43.75%;2020年前11个月利润总额74万元,净利润73万元。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

亿元,年末无余额。

(三)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11亿元,较去年增加11亿元。额度主要用于担保额度等业务。

二十三、无锡财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

亿元,法定代表人邵练荣,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威路2号。经营范围: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账管理;与本公司商业保理业务相关的信用风险担保;资信调查与评估;保理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末,总资产20.83亿元,总负债17.64亿元,资产负债率85%;2020年前

个月利润总额

0.47亿元,净利润

0.35亿元。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无。

(三)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10亿元,较去年增加10亿元。额度主要用于贷款、资产证券化等业务。

二十四、无锡财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亿元,法定代表人邵练荣,注册地址:无锡市

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威路

号。经营范围: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非融资性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末,总资产142.84亿元,总负债127.42亿元,资产负债率89%;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1.7亿元,净利润

1.69亿元。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2亿元,年末贷款余额1.58亿元。

(三)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20亿元,较去年增加20亿元。额度主要用于贷款、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等业务。

二十五、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70亿元,法定代表人叶善祥,注册地址:江苏省扬州市盐阜西路

号。经营范围: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土地一级开发,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水生产与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燃气供应,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市民卡服务,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

月末,总资产1467.77亿元,总负债

939.36亿元,资产负债率63.99%;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5.11亿元,净利润4.84亿元。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9.46亿元,年末贷款、债券投资余额6.34亿元。

(三)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10亿元,较去年增加10亿元。额度主要用于贷款、超短融等业务。

二十六、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57.65亿元,法定代表人童学卫,注册地址:武汉市汉江区建设大道

号瑞通广场B座16-17层。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经营企业资产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

截至2020年

月末,总资产

144.31亿元,总负债

15.24亿

元,资产负债率

10.56%;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

11.55亿元,净利润8.66亿元。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无。

(三)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10亿元,较去年增加10亿元。额度主要用于同业借款、拆借、信托投资等业务。

二十七、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

100.07亿元,法定代表人胡升荣,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截至2020年9月末,总资产14951.03亿元,总负债13902.65亿元,资产负债率92.99%;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122.73亿元,净利润

100.88亿元。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72.05亿元,年末债券投资、票据贴现、转贴现、福费廷、互换/掉期、资产支持证券类产品余额

45.79

亿元。

(三)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105亿元,较去年增加105亿元。额度主要用于拆借、票据、存放同业、债券投资、ABS等业务。

二十八、苏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

亿元,法定代表人高增银,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5幢15层。经营范围:非银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0年12月末,总资产20.27亿元,负债0.23亿元,资产负债率1.13%;2020年度利润总额335万元,净利润419万元。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68亿元,年末无余额。

(三)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98亿元,较去年增加98亿元。额度主要用于拆借、存放同业、同业借款等业务。

二十九、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6亿元,法定代表人顾尟,注册地址:江苏省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光明路

号建滔广场

号楼22-23层。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无。

(三)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亿元,较去年增加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拆借、同业借款、存放同业等业务。

三十、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284.15亿元,法定代表人王永安,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540号。经营范围:港口运营管理,港口基础设施建设,远洋、沿海、长江及内河航运,陆上货物运输,仓储物流,大宗商品交易,港口和航运配套服务,沿江沿海岸线及陆域资源收储和开发利用,港口产业投资,涉江涉海涉港资产管理,股权和基金的投资、管理和运营。(依法徐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截至2020年9月末,总资产477.13亿元,总负债229.33亿元,资产负债率

48.06%;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

6.2亿元,净利润5亿元。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

2.6亿元,年末无余额。

(三)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20亿元,较去年增加20亿元。额度主要用于贷款、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等业务。

三十一、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61.43亿元,法定代表人黄一新,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幸福路

号。经营范围:一般危险化学品:

类易燃液体;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6类第1项毒害品(不含剧毒品,不含农药);

类腐蚀品(所有类项不得储存)的批发。一般经营项目: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钢压延加工产品及副产品的销售;焦炭及其副产品生产;钢铁产业的投资和资产管理;钢铁技术开发和咨询服务;废旧金属、物资的回收利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品业务;仓储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危险化学品经营;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末,总资产474.88亿元,总负债242.62亿元,资产负债率51.09%;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28.55亿元,净利润

23.68亿元。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15亿元,年末银行承兑汇票余额9.91亿元。

(三)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23亿元,较去年增加23亿元。额度主要用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等业务。

三十二、苏州园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

1.7亿元,法定代表人祁彬,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A1北座3楼G37单元。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截至2020年9月末,总资产23.55亿元,总负债19.11亿元,资产负债率

81.15%;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

0.52亿元,净利润0.39亿元。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

10.8亿元,年末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余额9.57亿元。

(三)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亿元,较去年增加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资产证券化等业务。

三十三、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亿元,法定代表人卜宇,注册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四号。经营范围: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企业托管、资产重组、实物租赁、省政府授权的其他业务;会议展览服务;文艺活动的举办;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济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报刊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末,总资产373亿元,总负债147.03亿元,资产负债率39.42%;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1.4亿元,净利润

0.96亿元。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20亿元,年末债券承销余额6亿元。

(三)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10亿元,较去年增加10亿元。额度主要用于债务融资工具等业务。

三十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66.97亿元,法定代表人杨华辉,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号。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

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内容及电子公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

月末,总资产1768亿元,总负债1369亿元,资产负债率77.43%;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46.83亿元,净利润35.37亿元。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5亿元,年末无余额。

(三)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亿元,较去年增加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金融市场等业务。

三十五、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2亿元,法定代表人贾波,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

月末,总资产

15.69亿元,总负债

4.63亿元,资产负债率29.50%;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2.26亿元,净利润1.70元。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

亿元,年末基金产品投资余额

亿元。

(三)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亿元,较去年增加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金融市场等业务。

三十六、关联方自然人本行对关联自然人的授信包括个人消费贷款、个人房产抵押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表内外授信业务品种。

2020年

月末,所有关联自然人贷款余额

1.8亿元,信用卡透支余额665万元。根据本行业务历史数据,本着风险可控和操作高效的原则,在交易条件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动情况,2021年度拟申请给予本行关联自然人单户授信金额1500万元以内。额度主要用于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等业务。

2021年,本行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遵循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本预计额度严格遵循本行本年度限额管理要求。本预计额度经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下一年度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方案发布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议案十:关于续聘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2021年度的审计服务,聘期一年,费用为

473.2万元,服务内容包括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半年度审阅、一季度及三季度执行商定程序费用,以及内控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议案十一: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调整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财政部关于加强企业对外捐赠财务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进行修订,将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授权由“单项对外捐赠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且该项捐赠实施后银行当年的对外捐赠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事项”调整为“单项对外捐赠(包括公益性捐赠、商业性捐赠等)支出不超过1000万元,且当年对外捐赠支出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经审计净资产额0.1%的现金或等值物品的对外捐赠事项”。同时,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等部委政策要求,强化对外捐赠的财务管理,严管捐赠对象和捐赠范围,确保符合政策要求。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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