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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燃气:关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7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按照《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通过查验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财务公司2022年6月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等资料,对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的制定及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 财务公司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督管理局渝银监复[2014]169号文件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4年11月21日取得《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

L0203H250000001),2014年11月26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500000320444743N)。

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其中: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能源”)出资人民币8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5%;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重庆顺安爆破器材有

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公司法定代表人:赵自成,注册及营业地:重庆市两江新区西湖支路2号精信中心写字楼B塔20层。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除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治理结构及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按照《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财务公司组织结构。财务公司组织结构如下:

财务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财务公司的总体经营战略,保证财务公司建立并实施充分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审批整体经营战略。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管理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组织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不定期地根据内外部发展状况予以调整和完善;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制定财务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审计重大事项的决策;薪酬委员会组织制定财务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

财务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财务公司管理层建立了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及授权管理决策机制,确保董事会授权范围内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财务公司管理层下设业务审查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职责划分明确。财务公司遵循前中后台适当分离的审慎原则,设置了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财务计划部、结算业务部、信贷业务部(金融创新部)、风险合规部、审计监察部。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内部控制管理职能部门采用有效风险评估的工具和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的业务、产品、服务、制度和流程,以及信息系统中的风险进行主动识别与准确评估。审计监察部履行内部控制监督职能,对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三)主要控制活动

财务公司风险控制的重点是信贷业务、票据业务中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结算业务中的资金安全和操作风险;投资业务中的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公司流动性风险以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风险。

1.结算业务及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客户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存款业务管理办法》、《反洗钱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有效防止了内部操作风险和违规行为,防止洗钱、金融诈骗等非法活动,确保了财务公司和客户资金的安全。

(1)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财务公司严格执行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存款人开、销户管理规定。严格管理预留签章和存款支付凭据,提高对签章、票据真伪的甄别能力,有效地防止诈骗活动。建立了财务公司与客户、财务公司内部业务台账与会计账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

(3)财务公司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职责相分离制度,预留银行财务专用章和预留银行名章由不同人员分管;使用和保管重要业务印章的人员不得同时保管相关的业务单证;财务公司对票据、重要空白凭证实行严格管理,严格执行入库、登记、领用手续,定期盘点查库。

(4)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对资产负债管理要求,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保证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性、

效益性和流动性。

(5)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专网传输路径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财务公司对每笔业务及时记账、复核;确保入账及时、准确,并建立问题反馈机制。

(6)对外融资方面,财务公司建立了《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管理办法》,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守监管部门对公司的业务范围和业务规模限制。

2.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集团的成员单位。财务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授信业务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操作规程》、《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担保业务管理办法》、《票据业务管理办法》、《业务审查委员会工作规程》等内控制度,对现有业务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并严格执行。

(1)财务公司与信贷业务相关岗位设置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做到审贷分离、业务经办与会计账务处理分离。

(2)财务公司建立了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由财务公司高管及各有关部门经理担任,负责信贷业务的集体审议和决策。

(3)财务公司建立了信贷业务相关操作规范,明确了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尽职要求。

(4)财务公司建立了贷款风险分类制度,规范贷款质量的认定标准和程序,严禁掩盖不良贷款的真实状况,确保贷款质量的真实性。

3.投资业务

财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投资管理办法》、《同业理财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债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投资业务风险管理办法(暂行)》等内控制度,规范投资业务管理,防范了公司投资风险。

(1)投资决策体系由董事会、业务审查委员会、信贷业务部三级决策机构组成。依据分级决策原则,下级决策机构在上级决策机构决策结果范围内进行决策。

(2)投资账户实行授权管理原则。

(3)投资遵循理性投资原则,重大投资行为必须有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支持。

(4)信贷业务部对投资业务定期跟踪分析,进行风险评价,如出现重大变化及重大损失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风险合规部报告。

4.内部审计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了审计监察部,是审计委员会常设机构。财务公司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对经济活动全程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是由软通动力公司开发的业务运营管理系统,并由其提供后续支持。系统操作严格实施授权和电子签名管理,相关人员需凭U-key、用户名、用户密码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系统主机服务器存放于封闭、独立的机房,机房配有不间断电源设备,机房需经审批同意且有系统管理员陪同方可进出,机房的安全得到保障。目前财务公司信息化系统运行稳定正常,计算机网络现已实施了有效隔离,将业务内网(局域网)与外网(互联网)严格分离,确保了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财务公司制定了《计算机中心机房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信息系统管理办法》、《核心业务系统数字证书管理办法》《信息系统故障应急管理办法》、《数字证书管理办法》等多项管理制度,规范了相关业务的操作,满足公司业务核算和规范自身业务

发展的需要。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风险管理的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有效。在资金管理方面较好的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信贷业务方面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26.81亿元,存放同业款项6.10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52亿元,发放贷款及票据贴现资产23.46亿元,吸收存款16.01亿元;2022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0.86亿元,实现净利润-2.62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2006年12月28日修订)第三十四条规定要求。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46.66%公司资本充足率为46.66%>10%。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拆入资金比例=(同业拆入+卖出回购款)/资本总额=0%公司期末同业拆入和卖出回购款均为0。3.投资余额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70%投资比例=投资余额/资本总额=0%公司期末投资比例为0%<70%。4.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担保比例=担保风险敞口/资本总额=9.13%担保余额未超过资本总额。5.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自有固定资产比例=自有固定资产净额/资本总额=0.16%,低于20%。

(四)风险测试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向财务公司分别发起资金为13,000万元的资金测试指令;2022年4月27日,向财务公司分别发起资金为16,058万元的资金测试指令;财务公司均按时资金划转,顺利完成2022上半年资金测试工作。

(五)股东存贷款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投资金额存款贷款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5,000.0018,609.8858,700
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合并)10,000.007,725.740.00
重庆顺安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合并)5,000.0014,423.820.00
合计100,000.0040,759.4458,700

四、本公司及下级控股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情况截至2022年6月30日,财务公司共吸收存款160,144.94万元,其中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124.54万元,另外,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844.11万元。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未超过财务公司吸收存款的30%。

五、风险评估意见

综上,截至2022年6月30日,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2006年12月28日修订)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与经营资质、业务和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风险管理体系设计与运行存在重大缺陷。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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