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重庆燃气:重庆燃气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3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1-069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宜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6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0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拟担任的签字项目合伙人:阳伟先生,审计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5年至今从事审计相关业务,从事证券市场相关审计工作经验十三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拟担任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王重娟女士,审计合伙人,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行业全国领军人才。王重娟女士自1999年9月至今,从事证券业务已超过二十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丰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拟安排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鲁磊,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六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负责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含税)分别为人民币

120万元和38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信永中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对以往年度信永中和在公司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信永中和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公司有关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11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