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WuxiRuralCommercialBankCo.,Ltd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证券代码:600908)
中国·无锡2026年5月
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1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3
议案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6议案二、2025年度审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董事会及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 19
议案三、2025年度审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 31
议案四、2025年度审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监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 41
议案五、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8
议案六、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49
议案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52议案八、关于部分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58议案九、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的报告 ...... 59
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77
议案十一、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78
议案十二、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85
报告一、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 87
报告二、大股东暨主要股东履约评价的报告 ...... 88
报告三、2025年三农金融服务工作报告 ...... 98报告四、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报告 ...... 107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
2026年
月
日
点
分现场会议地点:无锡市金融二街
号无锡农村商业银行三楼第一会议室
召集人: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持人:董事长陶畅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股东会现场出席情况
三、听取和审议股东会议案
(一)审议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5年度审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董事会及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3.2025年度审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4.2025年度审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监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5.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关于部分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议案
9.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的报告1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1.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12.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二)听取报告:
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2.大股东暨主要股东履约评价的报告
3.2025年三农金融服务工作报告4.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报告
四、股东发言及提问
五、推选股东代表作为监票人和计票人
六、股东投票表决
七、休会(汇总统计现场投票情况)
八、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
二、股东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要求,在股权登记日(即2026年
月
日)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份的50%的股东,其投票表决权将被限制;在股权登记日(即2026年
月
日)在本行授信逾期的股东,其投票表决权将被限制。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的,需在会议召开前在签到处的“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发言主题应与会议议题相关。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回答问题。
五、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每次发言或提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分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提问及回答的时间原则上控制在
分钟以内。
六、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时,会议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股份总数。
七、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保障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本行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段内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股东在会议现场投票的,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的,由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的,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会议开始后请全体参会人员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保障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十、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食宿和交通等事项。
十一、公司聘请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议案一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附件: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附件: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我行2023—2025年三年发展战略的决胜之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格局、日趋激烈的同业竞争态势以及转型发展的攻坚考验,董事会始终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的工作总基调,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统筹推进战略落地、公司治理、风险防控与价值创造各项工作,引领全行上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实干笃行,实现了资产规模、经营质量、综合效益的协同提升。2025年以来,全行深耕主责主业,优化发展结构,业务经营呈现“稳中有进、质效双升”的良好态势。截至2025年末,全行总资产达2806.27亿元,较年初增加238.26亿元,增幅
9.28%;各项存款余额2356.21亿元,较年初净增231.40亿元,增幅10.89%;各项贷款余额1706.29亿元,较年初净增
140.09亿元,增幅8.94%;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8.19亿元,同比增长1.98%;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3.09亿元,同比增长2.53%。
一、2025年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打赢战略收官战,精准引领全行发展
一是压实战略执行闭环督导。董事会坚定“12345”战略定
位,构建“按月监测、按季通报、按年评价”的全流程战略督办机制,对四大重点业务板块、五大管理支撑能力建设进展实施动态跟踪、精准督导,确保战略规划落地生根、见行见效。全年定期听取经营层工作报告,组织开展战略执行成效专项评估,结合市场环境变化与行业趋势,及时优化调整经营策略,推动业务转型与结构调整向纵深推进。二是圆满实现战略收官目标。截至2025年末,三年发展战略确定的主要指标均圆满完成,资产规模、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较2022年末增长
32.62%、
36.45%、
32.67%、
15.39%,盈利能力稳步增强,“做小做散”转型成效凸显,竞争力持续提升。三是前瞻谋划发展战略布局。系统复盘2023—2025年战略执行成效,全面梳理业务指标完成情况与转型举措落地成效,组建跨部门战略编制工作专班,紧扣国家“十五五”规划导向、金融监管政策趋势及行业数字化创新,开展多维度、深层次内外部调研,精准研判发展机遇与挑战,为科学编制2026—2028年新三年战略规划做好充分准备。
(二)谋好治理深化篇,筑牢规范运作根基一是顺利完成监事会改革。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我行稳步推进监事会改革工作,明确内部监督机制承接部门与职责边界,妥善完成组织架构优化、岗位职责划分及人员安置事宜,顺利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批复,公司治理架构更趋精简高效、协同顺畅。二是健全完善治理体系。结合监管政
策与组织架构调整,修订完善《股东会议事规则》等
项制度,构建起覆盖“两会一层”运作、股东股权管理、关联交易管控、内控合规建设等全领域、全流程的制度体系,确保决策程序规范有序、治理效能持续提升。三是提升会议运作质效。全年组织召开
次定期董事会、
次股东会,严格执行党委前置研究重大事项程序,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科学、合规合法;组织召开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定专门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与调研方案,完成
篇高质量专题调研报告,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咨询、决策支撑与监督制衡作用。四是强化董监高履职保障。组织董事参加公司治理、合规风控、金融创新等专项培训,完善董事履职档案与考核评价机制,提升董事履职主动性、专业性与有效性;优化董监高持股及变动管理机制,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各治理主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运转。
(三)抓实资本运作棋,增强发展支撑能力一是成功发行二级资本债券。圆满完成
亿元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工作,票面利率
2.53%,创我行资本补充债券利率历史新低,全场认购倍数达
2.68倍,吸引
家专业投资机构参与认购,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二是推进村镇银行改革整合。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扎实推进铜山、姜堰村镇银行改革工作,顺利完成股权过户、系统改造、业务对接等关键环节任务,
统筹编制吸收合并实施方案、人员安置方案及遗留业务处置方案,通过“分步实施、精准破局、稳步推进”的策略,为2026年顺利完成“村改支”、实现一体化整合管理与协同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守牢风险底线关,保障稳健经营态势一是健全全面风险治理架构。董事会推动落地并持续完善“三台六岗”信贷风控模式转型,实现公司业务、零售业务全覆盖,优化前中后台风险职责划分与流程协同机制。健全以风险偏好和限额管理为核心的风险管控体系,构建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多维度的风险限额指标体系。二是筑牢重点领域风险防线。董事会全力支持经营层开展大额授信、外贸企业、餐饮行业等重点领域风险排查与专项整治,审慎评估资产质量状况,实施分层分类管控,科学制定“增持减退”差异化授信策略,针对性落实风险缓释措施,有效防范风险累积与传导。排查理财业务销售风险,规范经营行为;持续分析债券交易盈亏,适时调整风险限额。三是聚力强化内控合规建设。制定下发《防范不法贷款中介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固化授信、信贷、业务运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部门职责边界,构建“事前宣教警示、事中拦截阻断、事后问责整改”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坚持员工异常行为日常监督排查常态化、预警监测动态化、专项检查精准化,压实案防监督责任。完善多部门联动监督体系,建立纪检、
合规、审计、风险等部门协同监督机制,强化线索共享、问题共治、机制共建,筑牢合规经营“防火墙”。四是做实股权关联交易管理。开展股东股权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完成主要股东履约评价与新进股东持股情况报备工作;持续优化关联交易审批流程,动态更新关联方信息并按要求完成监管报送,全年规范披露关联交易报告
次,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公开透明。
(五)塑强品牌形象牌,提升市场认同价值一是规范信息披露管理。严格遵循监管要求与上交所规则,全年累计披露临时公告
份、定期报告
份,在官网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等相关信息,确保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保障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二是优化股东结构与投资者回报。成功引入长城人寿增持、利安人寿首次买入,两家险资合计持股比例达
9.47%,股东结构更趋多元、优质、稳定;持续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从
20.89%提升至
22.42%。2025年度中期实施每股
0.11元权益分派,派发红利
2.41亿元,切实增强了股东归属感与获得感,共享本行的高质量发展成果。三是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投资者热线、e互动平台等多渠道畅通沟通渠道,及时回应市场关切;全年组织
场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调研交流活动
余次,全面介绍我行经营特色、战略布局与发展成
效,针对性解答投资者关于发展战略、经营指标、支农支小、风险管控等重点问题,主动跟踪监管动态与市场热点,推动将投资者关切融入经营管理全过程,持续提升资本市场对我行投资价值的认同度。
(六)写实社会责任卷,彰显农商责任担当一是精准赋能实体经济发展。紧扣全省“1650”产业体系与全市“465”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部署,加大对民营企业、先进制造业、绿色低碳项目的信贷投放力度,2025年末普惠型涉农贷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民营企业贷款和绿色信贷增速分别达到
16.25%、
15.81%、
12.52%和
25.98%,均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大力推广供应链金融,筛选链主企业
户,新增有效链属企业
户,累计落地供应链贷款用信
户、金额
15.27亿元,有效激活产业链上下游循环。二是深化普惠金融创新实践。推出卖方保理、商票保贴、同业福费廷、“订单融资+掉期”等新产品,落地保理业务
笔、实现中收
万元,商票保贴业务
笔、金额
5.92亿元,“订单融资+掉期”业务
笔、累计融资近6200万元。推出“科担-苗圃贷”“科担-科易贷”等特色金融产品,填补
年内科技型企业信保基金服务空白。落地投贷联动业务
笔,精准满足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优化普惠授信流程与审批效率,实现新增普惠授信
个工作日内办结、存量业务续作
1.5个工作日内办结,切实提升普惠金融服务可得性与便捷性。三
是扎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贯穿经营管理各环节,完善消保工作体系与纠纷化解机制,常态化开展反诈宣传、金融知识普及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活动;优化网点服务流程,上线叫号排队公示系统,减少客户无效等待,持续提升金融服务便捷度、舒适度与客户满意度。
二、2026年董事会工作主要安排
(一)锚定战略新篇,勇拓转型纵深之路一是科学实施新三年战略规划。立足内外部发展环境与行业趋势,高质量编制2026—2028年新三年发展战略规划,明确“做小做散、数字转型、特色经营”核心发展方向,细化业务结构优化、客户生态构建、科技赋能升级、风险防控强化等重点任务,确保战略规划兼具前瞻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二是强化战略执行全流程管控。建立新战略规划“分解-执行-监测-评估-调整”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将战略目标细化为年度经营指标与部门考核任务,按月跟踪进展、按季开展评估、按年总结复盘,确保战略落地不走样、执行不打折扣、成效不打折扣。三是深化业务结构转型提质。聚焦金融“五篇大文章”,深入推进科技金融“提档”、绿色金融“提量”、普惠金融“提质”、养老金融“提能”、数字金融“提效”五大专项行动,通过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创新适配性金融产品、提升服务精准度等举措,加大对民营企业、先进制造业、绿色低碳项目、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营销理念从
“服务单个企业”向“深耕产业链生态”升级,定制差异化金融产品,不断提升营销团队统筹设计综合金融方案的能力。
(二)精塑治理效能,厚植规范经营之基一是完成村镇银行整合工作。全力推进铜山、姜堰村镇银行吸收合并报批、解散登记等后续流程,妥善做好机构名称变更、工商登记、业务衔接、人员融合等配套工作,确保2026年上半年顺利完成“村改支”,实现业务、管理、文化一体化整合,释放协同发展效能。二是完善关联交易与股东股权管理。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优化分工机制与审批流程,强化关联交易全流程管控,有效防范关联交易风险;持续加强股东股权管理,督促存量股权质押问题股东加快整改,压降相关贷款余额或解除质押,规范股东行为,维护股东权益与公司稳定。三是提升董事高管履职能力。持续组织董事开展行业新规、金融创新、风险管理等专项培训,学习借鉴先进同业管理经验,优化履职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专业优势,聚焦资本管理、风险防控、数字化转型等重点领域开展深度调研,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坚实支撑。
(三)深研资本运作,澎湃持续发展之能一是有序推进资本补充工作。统筹规划资本补充路径,有序筹备第二期
亿元二级资本债券发行,精准测算资本缺口,密切跟踪市场利率走势,优化投资者结构与发行方案,
力争以最优成本完成发行工作,确保资本充足率维持在合理水平。二是持续提升投资者回报与市场形象。科学制定2025年度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稳步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切实回报股东;精心组织业绩说明会,加强与证券研究机构、公私募基金等市场主体的沟通对接,做好估值提升计划复盘与披露工作,持续维护资本市场良好形象。三是力争实现主体信用评级提升。系统梳理优化主体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突出公司治理优势、业务转型成效、风险管控能力与可持续发展潜力,主动对接评级机构,创造评级提升有利条件,力争实现信用评级升级,增强资本市场公信力与影响力。
(四)筑牢风险防线,守护稳健经营之局一是深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优化“全面、全员、全程”风险管理体系,聚焦大额贷款、涉房业务、普惠金融等重点领域,加强风险预判、预警与缓释;全面推广“三台六岗”专业化风控模式,实现客户全生命周期风险闭环管理,不断提升风险防控精细化水平。聚焦风险模型迭代升级、市场风险穿透式管理、资产质量精细化管控三大重点,推动风险模型从“单线产品维度”向“业务+产品+客户”多维度优化融合,实现风险识别精度、预警效率与决策质量双提升。二是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力度。坚持“清收为主、处置为辅、标本兼治”原则,狠抓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充分发挥清收中心作用,联动法院、公安及监管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多措并举提升清
收处置效率,减少信用风险对利润的侵蚀,持续改善资产质量。三是强化合规文化建设与案防工作。持续优化员工异常行为监测模型,扩大监测覆盖范围,常态化开展合规培训与警示教育,增强全员合规意识;健全案防长效机制,聚焦屡查屡犯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规行为,筑牢“不敢违规、不能违规、不想违规”的思想防线与制度防线。
(五)赋能数字转型,锻造特色竞争之核一是加快数字转型战略落地。以数字化转型战略规划为牵引,提速金融科创中心建设,推进信创改造与云化基础设施升级,筑牢数字化发展技术底座;积极开展AI大模型试点工作,应用于各类工作场景、营销场景,实现技术赋能生产力;优化移动展业平台功能,推动对公、零售业务线上化、自动化、智能化应用场景建设,推动数字化转型从“基础应用”向“深度融合”迈进。二是持续优化客户服务体验。充分发挥客户体验团队作用,拓展AI技术在客户服务、产品创新、风险防控等领域的应用场景,建立客户体验KPI考核机制,完善“体验日志”与需求反馈体系,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精简冗余环节、优化业务办理流程。三是系统推动网点二次转型。持续提升数字化、差异化经营能力,优化网点布局与功能定位,加速网点向营销型转型,打造“网点+数字化渠道+人+AI”全渠道融合服务体系,提升客户服务综合效能。
(六)深化党建引领,凝聚干事创业之力
一是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全过程,持续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程序,着力构建党委全面领导、董事会战略决策、高管层授权经营,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深化“梁炬”党建品牌建设,构建“全行品牌—支部特色”两级党建品牌体系,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发展深度融合、互促共进。二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弘扬“背包精神”、吃苦精神与奋斗文化,让干事创业者有荣誉、得实惠、鼓足劲。通过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振干部职工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创新开展文体活动,凝聚团结奋进、砥砺前行的强大合力,持续增强员工的获得感、归属感、幸福感。三是坚持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坚持对消保工作实施总体规划、统筹指导,将消保工作要求全面融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经营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全面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强化客户信息安全管理与保护,做好反诈宣传,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行开启新一轮战略周期、实现高质量发展跃升的关键之年。董事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始终坚守服务“三农”小微的初心使命,保持“时不我待、只争
朝夕”的拼抢姿态与“真抓实干、久久为功”的工作作风,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议案二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董事会及
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董事会及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已经本行审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附件: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审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董事会及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附件: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董事会及
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及董事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评价。
一、对董事会及董事的评价依据
对董事会及董事履职情况进行评价所依据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情况;
2.遵循公司《章程》、董事会和委员会议事规则情况,执行股东会决议情况,在经营管理重大决策中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的情况;
3.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4.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情况;
5.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意见情况,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意见建议情况;
6.对公司提供材料的阅读与反馈情况;
7.董事履职档案;
8.独立董事述职报告;9.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对董事会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
(一)会议组织召开情况2025年,董事会召开股东会
次,形成决议
项;召开董事会
次,形成决议
项。董事会下设审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战略发展及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风险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共
个专门委员会。2025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次,形成决议
项,完成专题调研报告
篇。其中风险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会议
次,形成决议
项;审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会议
次,形成决议
项;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召开会议
次,形成决议
项;战略发展及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召开会议
次,形成决议
项。会议的召开和议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及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日常履行职责情况公司治理方面:一是顺利完成监事会改革。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稳步推进监事会改革工作,明确内部监督机制承接部门与职责边界,妥善完成组织架构优化、岗位职责划分及人员安置事宜,顺利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批复,公司治理架构更趋精简高效、协同顺畅。二是健全完善治理体系。
结合监管政策与组织架构调整,修订完善《股东会议事规则》等
项制度,构建起覆盖“两会一层”运作、股东股权管理、关联交易管控、内控合规建设等全领域、全流程的制度体系,确保决策程序规范有序、治理效能持续提升。三是强化董监高履职保障。组织董事参加公司治理、合规风控、金融创新等专项培训,完善董事履职档案与考核评价机制,提升董事履职主动性、专业性与有效性;优化董监高持股及变动管理机制,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各治理主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运转。四是提升会议运作质效。全年组织召开
次定期董事会、
次股东会,严格执行党委前置研究重大事项程序,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科学、合规合法;组织召开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定专门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与调研方案,完成
篇高质量专题调研报告,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咨询、决策支撑与监督制衡作用。
战略导向方面:一是压实战略执行闭环督导。董事会坚定“12345”战略定位,构建“按月监测、按季通报、按年评价”的全流程战略督办机制,对四大重点业务板块、五大管理支撑能力建设进展实施动态跟踪、精准督导,确保战略规划落地生根、见行见效。全年定期听取经营层工作报告,组织开展战略执行成效专项评估,结合市场环境变化与行业趋势,及时优化调整经营策略,推动业务转型与结构调整向纵深推
进。二是圆满实现战略收官目标。截至2025年末,三年发展战略确定的主要指标均圆满完成,资产规模、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较2022年末增长
32.62%、
36.45%、
32.67%、
15.39%,盈利能力稳步增强,“做小做散”转型成效凸显,竞争力持续提升。三是前瞻谋划发展战略布局。系统复盘2023—2025年战略执行成效,全面梳理业务指标完成情况与转型举措落地成效,组建跨部门战略编制工作专班,紧扣国家“十五五”规划导向、金融监管政策趋势及行业数字化创新,开展多维度、深层次内外部调研,精准研判发展机遇与挑战,为科学编制2026—2028年新三年战略规划做好充分准备。
风险管控方面:一是健全全面风险治理架构。董事会推动落地并持续完善“三台六岗”信贷风控模式转型,实现公司业务、零售业务全覆盖,优化前中后台风险职责划分与流程协同机制。健全以风险偏好和限额管理为核心的风险管控体系,构建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多维度的风险限额指标体系。二是筑牢重点领域风险防线。董事会全力支持经营层开展大额授信、外贸企业、餐饮行业等重点领域风险排查与专项整治,审慎评估资产质量状况,实施分层分类管控,科学制定“增持减退”差异化授信策略,针对性落实风险缓释措施,有效防范风险累积与传导。排查理财业务销售风险,规范经营行为;持续分析债券交易盈亏,适时调
整风险限额。三是聚力强化内控合规建设。制定下发《防范不法贷款中介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固化授信、信贷、业务运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部门职责边界,构建“事前宣教警示、事中拦截阻断、事后问责整改”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坚持员工异常行为日常监督排查常态化、预警监测动态化、专项检查精准化,压实案防监督责任。持续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完善数据安全内部控制机制,提升本行数据治理能力;完善多部门联动监督体系,建立纪检、合规、审计、风险等部门协同监督机制,强化线索共享、问题共治、机制共建,筑牢合规经营“防火墙”。四是积极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认真审议、听取洗钱风险防控相关议案和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积极参加反洗钱专项培训,进一步提高反洗钱履职能力水平。
信息披露方面:一是规范信息披露管理。严格遵循监管要求与上交所规则,全年累计披露临时公告
份、定期报告
份,在官网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等相关信息,确保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保障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二是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投资者热线、e互动平台等多渠道畅通沟通渠道,及时回应市场关切;全年组织
场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调研交流活动
余次,全面介绍本行经营特色、战略布局与发展成效,针对性解答投资者关于发展战略、经营指标、支农支小、风险管控等重点问题,主动跟
踪监管动态与市场热点,推动将投资者关切融入经营管理全过程,持续提升资本市场对我行投资价值的认同度。三是做实股权关联交易管理。开展股东股权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完成主要股东履约评价与新进股东持股情况报备工作;持续优化关联交易审批流程,动态更新关联方信息并按要求完成监管报送,全年规范披露关联交易报告
次,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公开透明。
社会责任方面:一是精准赋能实体经济发展。紧扣全省“1650”产业体系与全市“465”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部署,加大对民营企业、先进制造业、绿色低碳项目的信贷投放力度,2025年末普惠型涉农贷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民营企业贷款和绿色信贷增速分别达到
16.25%、
15.81%、
12.52%和
25.98%,均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大力推广供应链金融,筛选链主企业
户,新增有效链属企业
户,累计落地供应链贷款用信
户、金额
15.27亿元,有效激活产业链上下游循环。二是深化普惠金融创新实践。推出卖方保理、商票保贴、同业福费廷、“订单融资+掉期”等新产品,落地保理业务
笔、实现中收
万元,商票保贴业务
笔、金额
5.92亿元,“订单融资+掉期”业务
笔、累计融资近6200万元。推出“科担-苗圃贷”“科担-科易贷”等特色金融产品,填补
年内科技型企业信保基金服务空白。落地投贷联动业务
笔,精准满足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优化普惠授信流程与审批效率,
实现新增普惠授信
个工作日内办结、存量业务续作
1.5个工作日内办结,切实提升普惠金融服务可得性与便捷性。三是扎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贯穿经营管理各环节,完善消保工作体系与纠纷化解机制,常态化开展反诈宣传、金融知识普及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活动;优化网点服务流程,上线叫号排队公示系统,减少客户无效等待,持续提升金融服务便捷度、舒适度与客户满意度。
(三)履职评价结果2025年,董事会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统筹推进战略落地、公司治理、风险防控与价值创造各项工作,引领全行上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实干笃行,实现了资产规模、经营质量、综合效益的协同提升。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情况。
三、对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共有董事
名,其中执行董事
名,股权董事
名,独立董事
名。本行各执行董事能够坚决贯彻党委决策部署,深化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不断完善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机制,真实、准确、及时地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相关信息,保证董事会充分了解公司运行状况;严格贯彻落实、及时传达董事会各项决议,持续关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并将发现问题报告董事
会,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本行各股权董事能够从公司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积极做好公司与股东单位的沟通联系工作,及时将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向股东反馈,重点关注股东与公司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合规性,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本行各独立董事能从公司整体利益角度出发,重点关注重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以及薪酬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事项,及其他可能损害存款人、中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并对董事会讨论的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
审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分别从履行忠实义务、履行勤勉义务、履职专业性、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履职合规性五个方面对董事履职情况作出评价如下:
(一)履行忠实义务方面
报告期内,各位董事能够以本行的最佳利益行事,严格保守本行秘密,高度关注可能损害本行利益的事项,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推动问题纠正。
未发现公司董事的本、兼职与其在公司的任职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未发现公司董事存在超越职权范围行使权力、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利益、为自己或第三人的利益同公司开展非法竞争、披露其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行为。
(二)履行勤勉义务方面报告期内,各位董事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本行事务,及时了解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按要求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认真研究并作出审慎判断。
2025年,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出席率100%,亲自出席率
98.33%。会前,全体董事认真审阅议案材料,在会上积极发表意见或建议,独立、客观地进行表决。部分因公务等原因无法亲自出席的董事,均能按照规定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在董事会及委员会闭会期间,全体董事积极了解和关心公司的发展状况,在行工作时间均达到规定要求。
2025年,董事会科学制定了各专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抓好事前调研论证和事后跟踪落实,重点关注供应链金融推动增户扩面客户营销成效、人工智能技术在虚拟货币反洗钱监测中的应用、兴趣学习小组对人才储备和员工职业发展的应用、人工智能赋能审计数字化转型等工作开展情况,完成调研报告
篇,利用自身的专业特长和丰富经验,积极建言献策,为本行持续稳健发展发挥积极的参谋作用。
(三)履职专业性方面报告期内,各位董事能够持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积极
参加行内外各项培训交流活动。立足董事会职责定位,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工作经验,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
(四)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方面报告期内,各位董事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不受主要股东和内部人控制或干预,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促进本行持续公平对待全体股东、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五)履职合规性方面报告期内,各位董事能够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相应的职责,推动和监督本行依法合规稳健经营。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行为。
(六)履职评价结果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坚决贯彻党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股东会决议和监管要求,诚实守信,勤勉履职,积极维护公司、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按时出席会议,积极开展调研,审慎行使权力,并利用各自的知识与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出相应的意见或建议。未发现公司董事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行为。
审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公司全体董事2025年
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议案三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高级管理
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已经本行审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附件: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附件: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高级管理
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评价。
一、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评价依据
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进行评价所依据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情况;
2.遵循公司《章程》和高级管理层议事规则的情况,执行董事会决策和监事会决议的情况;
3.完成董事会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情况;
4.向董事会汇报工作情况;
5.完成分管工作情况;
6.年度述职报告;
7.参加经营管理会议情况,在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的情况;
8.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对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
(一)会议组织召开情况2025年,共组织召开行长办公会
次,审议事项
项,其中通过
项,暂缓审议
项。至2025年末,本行高级管理层下设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委员会、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授信审查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业务连续性管理委员会、创新管理委员会八个委员会,对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审批制,确保了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会议的召开和议事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经营层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日常履行职责情况
202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本行高级管理层在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迎难而上、笃定前行,有效稳住经营基本盘,主要经营目标顺利完成,业务运行整体稳中有进、进中提质,在2025年联合银行综合考评中排在全省第一名,并连续三年位居全省第一等次。
指标完成方面:对照2025年度董事会对行长室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书,发展转型、经营效益、风险合规、社会责任、经营管理要求五类指标得分分别为
39.17分、
25.68分、
24.00分、
10.39分、
6.00分,总分为
105.24分,基本完成全年目
标。
服务实体方面:一是聚焦重点,信贷投放有力有效。2025年末全行普惠型涉农贷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民营企业贷款和绿色信贷增速分别为
16.25%、
15.81%、
12.52%和
25.98%,均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在全省农商行“全力惠民民企再展新作为”劳动竞赛活动中荣获拓展类农商行二等奖。二是拓户扩面,客户基础稳步夯实。大力推广供应链金融,筛选链主企业
户,新增有效链属企业
户,累计落地供应链贷款用信
户、金额
15.27亿元,有效激活产业链上下游循环。制定实施外汇业务新客拓展营销活动,全年新增外汇客户
户。聚焦按揭贷款渠道建设,全年共计准入楼盘
个、二手房中介机构
家。三是丰富供给,服务能力持续增强。陆续推出卖方保理、商票保贴、同业福费廷、“订单融资+掉期”业务等一系列行内新产品。与江南科担推出“科担贷”产品,切实有效满足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四是赋能一线,竞争优势显著提升。聚焦业务营销、授信审批、不良处置、同业攻防及运营管理五大核心业务领域,编制典型案例
个,为全行工作提供据实详尽的业务指导。赋予部分支行5000万元以下对公贷款利率、个人经营贷自主审批权限,提升市场应对效率。五是提质增效,展业效能全面增强。一方面,上线自动续授信、贷中提额、对公贷款线上出账功能,有效提升转贷效率和服务能力。另一方面,将过程管控
要求推广至全体客户经理,按月通报全行排名,通过“差距预警”倒逼员工主动拓客。自督导机制实施以来,全行对公客户经理人均新增对公民营贷款投放额
万元,较督导前增长71%;零售客户经理月均投放金额提高至9682万元,增幅201%。降本增效方面:一是存款结构优化。在全行范围内启动
二、三年期储蓄存款转化专项活动,针对性推出
个月和
个月定期储蓄存款产品,2025年末三年期储蓄存款占比较年初下降
5.64个百分点。全面启动代签银票业务,通过为企业累计代签银票
101.03亿元,带动对公存款净增
亿元。2025年末全行存款付息率较年初下降34BP,比全省平均多降4BP;存贷款利息净收入增幅排在全省第
。二是收单业务提质。坚持“严进宽出”商户准入退出原则,并通过压降外包管理服务费和收单设备采购费、开展收单闲置POS设备撤机专项竞赛、推进旧设备循环再利用以及银联手续费开票抵扣税等措施,全年累计压降收单业务费用支出1153.87万元,其中手续费净支出同比下降
650.74万元。三是投资业务增效。通过调整自有资金投资配置比例,将同业存单资产余额占比从年初的
19.91%压降至2025年末的
4.57%、国债和地方债等债券资产余额占比从年初的
56.06%提升至2025年末的
73.28%,达到了增厚投资资产收益的目的。四是财富业务增量。全行代销业务规模突破百亿大关,余额达到
102.15亿元,较年初
净增
52.52亿元,增幅105%。其中,代销理财余额
94.55亿元,较年初净增
53.38亿元,增量及增幅均位居全省第三。五是管理效益挖潜。结合总行各部室职能定位和业务特性,梳理并明确未来收益增长点
项、未来成本压降点
项,同步设定管控目标
个。2025年末净收入费用率
30.63%,低于联合银行考核管控目标
0.65个百分点。风险防控方面:一是聚焦重点领域精准拆弹。紧盯外贸、餐饮等重点行业,强化前瞻性监测分析。同步开展理财业务销售风险排查,不断规范工作行为。深入分析2025年以来债券交易盈亏情况,制定债券交易业务风险限额调整方案。二是淬炼风控模型持续迭代。坚持以“提升模型适配性、强化预测前瞻性”为目标,推动风险模型从“单线产品维度”向“业务+产品+客户维度”的优化融合,实现风险识别精度与决策效率双提升。2025年全行新形成不良贷款余额较上年减少
1.21亿元。三是攻坚不良资产靶向清收。按月监测新形成不良指标数据,按季形成专项分析报告。成立贷后管理中心,通过批量转让、有奖激励、外部赋能等措施,全年累计实现清收
5.3亿元。2025年末全行不良贷款动户率
41.04%,较年初提升
8.04个百分点。四是筑牢内控合规铜墙铁壁。有序推进合规文化提升年活动,分阶段开展“合规从高层做起”“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三项主题实践。坚持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常态化、预警监测动态化、专项检查经常化,严格落实“违规
必罚、合规有奖”机制,引导全行员工主动学合规、自觉守合规。五是严格要求精耕规范管理。完成全流程“三查”标准化模板制定推广。上线数字档案系统,完成1294份合同线上化管理,推动实现总行级合同的集中化、规范化管理。
内部管理方面:一是汇聚众智善作善成。陆续组织召开行长“面对面”管培生座谈会、近三年入行优秀新员工座谈会和基层机构经营难点分析会,累计收集意见建议
条。聚焦管理能力提升,全年各部室累计提出管理优化建议
条,最终采纳
条。二是组织效能持续释放。撤销监事会办公室,同步新设督查办公室,全年围绕行长室部署,对
项工作要求开展全过程跟踪督导。将普惠金融部异地分中心由原条线垂直管理优化为“分行+条线”双线共管模式,并稳妥推进存量业务有序过渡。推动“三台六岗”信贷作业模式在全行落地实施。制定网点转型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内勤人员岗位编制,全年共分流
人至营销岗位。三是协作机制效果明显。设置公私联动等
项跨部门协同考核指标,配套分润机制明确利益分配规则,切实破解部门壁垒。组建跨部门客户体验团队,聚焦流程再造,完成个人经营贷无纸化等
项重点优化任务,为数字化转型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四是队伍建设走深走实。组建财务管理、风控模型、数据分析、公文写作四大兴趣小组,并选拔
名基层员工进行定向培养。加大复合型人才培养储备力度,全年推动基层与部室之间、跨部
门之间交流
人次。强化青年人才梯队建设,全年选拔副职后备
名、助理级后备
名。五是文化软实力持续提升。成立新媒体俱乐部,打造“锡闻乐见”微信视频号。建成职工书屋,组织开展线上徒步和知识答题等系列活动,有效激发全行员工向上向善、健康奋进的内生动力。
(三)履职评价结果2025年,公司高级管理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董事会、监事会各项决议和金融监管各项要求,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聚焦主责主业,推动转型发展,强化科技赋能,坚守风险底线,各项核心指标保持稳健,总体发展态势良好。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情况。
三、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
(一)履行忠实义务的情况2025年,未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任职同类的业务、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泄露公司秘密等行为。
(二)履行勤勉义务的情况2025年,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参加行长办公会议、总行办公会议、全行工作会议、行长室下设委员会会议和其他重要经营管理会议,会前对议案事项开展调查研究,会上充
分发扬民主、科学决策,会后认真贯彻执行。根据要求参加江苏农商联合银行、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培训等活动,领会精神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根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日常管理、业务推进和相关事务,加强对分管条线的调研指导和管理监督;经常了解分工片区的发展情况,定期深入片区走访调研,努力协调分工片区与政府部门的关系,督促分工片区全力完成总行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日常履行职责情况2025年,总行行长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不断加强行长室自身建设,持续优化行长室及下设各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团结带领行长室成员推动全行的高质量发展,较好地完成了董事会的目标任务。总行副行长在总行行长的带领下,围绕行长室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和年度重点工作,组织带领分管部门加快转型发展、化解风险隐患、促进管理提升,有序推进各项分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董事会秘书认真按照《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考核办法》和本行《章程》的要求,协助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开展日常工作,加强与监管部门、券商、律师、会计师及媒体的沟通交流,认真做好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权管理等工作。
(四)履职评价结果2025年,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
署,严格落实总行党委和董事会决策部署,认真执行金融监管各项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审慎行使经营管理权,根据董事会授权和各自分工,坚定信心、苦干实干,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沉着应对、综合施策,业务经营总体平稳、稳中有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有力推动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未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行为。
审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议案四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监事履职
情况的评价报告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监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已经本行审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附件: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监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附件: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监事履职
情况的评价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公司全体监事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评价,评价所依据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情况;
2.遵循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和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情况;
3.参加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4.在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发表意见情况,参加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活动并提出意见或建议情况;
5.参加股东会、列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6.审阅公司重要会议报告及反馈情况;
7.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一、参加、列席会议情况
(一)参加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2025年,监事会共召开会议3次,审议通过26项议案,听取37项报告。监事会下设监督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54项议案;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审议通过了4项议案。会前全体监事认真审阅相关文件材料,会上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定期报告、财务预决算报告、风险内控报告、审计报告等与公司经营管理和监事会职责相关的各类报告,积极发表意见或建议,独立、客观地进行表决。部分因公务等原因无法亲自出席的监事,均能按照规定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每名监事的亲自出席率均超过三分之二。在监事会及委员会闭会期间,全体监事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各类材料,主动了解公司的发展状况。
(二)参加股东会、列席董事会情况。2025年,董事会召集股东会
次,形成决议
项。监事积极参加股东会,对涉及监事会的议案,由监事长代表监事会向股东会进行了说明,积极维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董事会召开会议
次,形成决议
项。会前,全体监事均认真审阅董事会拟决议事项,按时列席董事会会议,全程监督各议案的审议和决策过程,对董事会贯彻落实股东会决策情
况和决策过程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适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履行职责情况2025年,本行股东监事从公司全局和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积极做好与股东的沟通工作,关注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决策和财务情况,对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进行监督,对高级管理层落实股东会、董事会决策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关注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情况,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维护股东利益。
2025年,本行外部监事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维护存款人、中小股东及公司的整体利益。其中,两名外部监事在担任提名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积极组织委员会开展各项专题活动,并充分发挥其特长与经验,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2025年,本行职工监事以维护职工利益为根本出发点,重点关注与职工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通过列席董事会和经营层会议,了解与职工利益相关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及时反馈职工需求,切实维护职工利益,并按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职工
代表的监督。
三、自身建设情况
(一)开展学习培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监事会适时组织公司治理和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2025年,公司适时组织监事开展新《公司法》下董监高履职要点解读、洗钱风险防控等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了监事责任与义务。同时组织监事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参加省联社、上交所、上市公司协会等外部机构组织的董理事培训班等学习活动,不断提升监事履职水平。
(二)开展自评互评,做好履职评价工作。全体监事根据公司《监事会对监事履职评价办法》,以履职档案、会议记录、意见发表情况等为依据,从履职规范、工作时长、监督质效等方面对全体监事在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认真参与自评和互评工作,最终形成年度监事履职评价结果。
四、履职评价结果
审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分别从履行忠实义务、履行勤勉义务、履职专业性、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履职合规性五个方面对监事履职情况作出评价如下:
履行忠实义务方面,各监事能够以本行最佳利益行事,
严格保守本行秘密,高度关注可能损害本行利益的事项,及时向监事会报告并推动问题纠正。
履行勤勉义务方面,各监事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本行事务,履职时间均达到法律规定的天数。均能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参加股东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财务收支、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情况,关注公司战略规划的执行情况,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对提交监事会审议的事项认真研究并作出审慎判断,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和建议。
履职专业性方面,各监事能够持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立足监事会职责定位,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工作经验,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推动监事会有效监督。
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方面,各监事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不受主要股东和内部人控制或干预,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促进本行公平对待全体股东、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等。
履职合规性方面,各监事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相应的
职责,推动和监督本行依法合规稳健经营。未发现公司监事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行为。
2025年,本行监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深化自身建设,持续对本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财务状况、内控合规、全面风险管理、案件防控和人员履职等方面进行监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为推动本行持续稳健发展,切实维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发挥积极作用。
审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公司全体监事2025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议案五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附件: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本行于2026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文件)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议案六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附件: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附件: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5年度本行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报告编号:
2026NJAA2B0014),税前利润总额为2,495,812,114.72元,当年税后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2,306,208,619.88元,结合本行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建议如下: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2025年末本行法定盈余公积已经达到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不再提取。
二、提取一般风险准备。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按净利润
%的比例提取一般准备461,241,723.98元。
三、综合考虑股东投资回报、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及本行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本行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2.4元(含税)。以2025年
月
日总股本2,194,681,695.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26,723,606.80元,其中2025年中期已按每
股派发现金股利
1.1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241,414,986.45元,本次拟以每
股派发现金股利
1.3元(含
税)派发现金股利285,308,620.35元。
四、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余下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议案七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本行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2026年度年报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费用
万元整。本行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费用
万元整。该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附件: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附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
2012年
月
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
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至2025年
月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
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
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
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
月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
次、自律监管措施
次和纪律处分
次。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崔巍巍女士,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5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孟祥军先生,2000年获得
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玲女士,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
家。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议案八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本行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该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附件: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详见本行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文件)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议案九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的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本行编制了《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的报告》(见附件)。该报告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附件: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附件: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本公司将2025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已制定了《董事会风险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建立了专业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规范了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同时,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明确了关联方的识别和确认、关联交易的范围种类及管理要求,严格按监管规定审批和管理关联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监管机构关于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的相关监管规定。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
本公司的关联方包括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下简称“关联自然人”),关键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关联法人”),本行的子公司、联营公司。
(二)本行的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万)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 无锡市太湖新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江苏无锡 | 资产管理 | 1,296,309 | 8.9 | 8.9 |
|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无锡 | 其他金融 | 300,000 | 7.58 | 7.58 |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 | 保险业 | 621,935 | 7.17 | 7.17 |
| 无锡市兴达尼龙有限公司 | 江苏无锡 | 制造业 | 10,027 | 5.06 | 5.06 |
(三)本行的子公司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注册地 | 主营业务 | 公司类型 | 持股比例 | 法定代表人 |
| 江苏铜山锡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徐州 | 银行业 | 股份公司 | 100% | 陈思源 |
| 泰州姜堰锡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姜堰 | 银行业 | 股份公司 | 60% | 丁琦 |
(四)本行的联营企业情况
| 单位名称 | 与本行的关系 |
| 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
| 江苏东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
| 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
(五)关联法人情况
| 单位名称 | 与本行的关系 |
| 无锡市南长区金匮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江苏尚贤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江苏新慧恒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未来(无锡)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财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财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单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与本行的关系 |
| 无锡大饭店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电广商贸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东方长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广播电视发展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 无锡广播电视集团(无锡市广播电视台)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广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广电地铁传媒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广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广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广睿网络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广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广新影视动画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广娱传媒文化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广圆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恒基长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恒廷实业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恒业长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恒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 无锡惠山科创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单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与本行的关系 |
| 无锡君来世尊酒店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联合融资担保股份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联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联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热线传媒网络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瑞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市国联物流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市国联物资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市惠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市惠山文商旅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 无锡市瑞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市太湖新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 无锡市锡山三建实业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市兴达尼龙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 无锡视广商贸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苏林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太湖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单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与本行的关系 |
| 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太湖新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太湖新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太湖新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万新机械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 无锡锡东新城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锡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新都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新泽文商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扬子锦辉护理院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殷达尼龙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影视文化交流中心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元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振华德裕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震达机电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震达增压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 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单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与本行的关系 |
| 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市国联金属材料市场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润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恒辉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智家空间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灵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润康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元越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市银鑫钢管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东宝国际贸易无锡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捷尔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无锡捷尔机械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昆山市鼎烽农药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六)关联交易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有关的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按照商业原则,以不
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1.存放同业款项
单位:千元
关联方名称
| 关联方名称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82 | 354 |
|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86 | 24 |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7,943 | 5 |
| 合计 | 48,711 | 383 |
2.存放同业款项利息收入
单位:千元
| 关联方名称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 | 5 |
|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 | 6 |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54 | 46 |
| 合计 | 362 | 57 |
3.拆出资金利息收入
单位:千元
| 关联方名称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688 |
| 合计 | - | 688 |
4.发放贷款和垫款
单位:千元
| 关联方名称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江苏新慧恒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江苏新慧恒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39,950 | 34,750 |
| 无锡财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458,500 | 460,500 |
| 无锡财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9,500 | 9,700 |
|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 | 104,590 |
| 无锡恒基长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95,900 | 146,700 |
| 无锡恒廷实业有限公司 | 380,300 | 385,400 |
| 无锡恒业长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42,800 | 43,000 |
| 无锡君来世尊酒店有限公司 | - | 8,900 |
| 无锡联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 无锡联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 无锡瑞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3,350 | 26,900 |
| 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787,800 | 491,000 |
| 无锡市瑞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 | 33,200 |
| 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498,800 | 499,200 |
| 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9,800 | 9,900 |
| 无锡市太湖新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493,300 | 493,600 |
| 无锡市锡山三建实业有限公司 | 44,950 | 45,000 |
| 无锡市兴达尼龙有限公司 | 98,000 | 98,000 |
| 无锡苏林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49,000 | 49,000 |
| 无锡太湖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 | 9,600 | 9,800 |
| 无锡太湖新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9,600 | 9,300 |
无锡太湖新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无锡太湖新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9,800 | 9,900 |
| 无锡太湖新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 无锡锡东新城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91,300 | 92,000 |
| 无锡锡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29,000 | 49,000 |
| 无锡新泽文商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9,500 | 9,600 |
| 无锡殷达尼龙有限公司 | 10,000 | 90,000 |
| 无锡元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 245,000 |
| 无锡振华德裕科技有限公司 | 24,000 | 24,000 |
| 无锡震达机电有限公司 | 47,000 | 47,000 |
| 无锡市国联金属材料市场有限公司 | 22,368 | - |
| 无锡润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 | - |
| 无锡恒辉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42,500 | - |
| 无锡智家空间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 45,700 | - |
| 无锡润康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99,000 | - |
| 无锡元越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239,000 | - |
| 无锡市银鑫钢管有限公司 | 5,396 | - |
| 东宝国际贸易无锡有限公司 | 520 | - |
| 无锡捷尔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 |
| 无锡捷尔机械有限公司 | 9,000 | - |
| 昆山市鼎烽农药有限公司 | 9,000 | - |
| 关联自然人 | 47,442 | 49,798 |
| 合计 | 4,044,676 | 3,604,738 |
5.贷款利息收入
单位:千元
关联方名称
| 关联方名称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江苏新慧恒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1,749 | 1,646 |
| 无锡财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9,252 | 19,894 |
| 无锡财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411 | 421 |
|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1,302 | 4,752 |
| 无锡恒基长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4,358 | 6,856 |
| 无锡恒廷实业有限公司 | 17,059 | 17,992 |
| 无锡恒业长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849 | 300 |
| 无锡君来世尊酒店有限公司 | 18 | 437 |
| 无锡联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307 | 173 |
| 无锡联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288 | 193 |
| 无锡瑞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459 | 755 |
| 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26,445 | 22,582 |
| 无锡市瑞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272 | 1,613 |
| 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3,023 | 23,105 |
| 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389 | 395 |
| 无锡市太湖新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22,766 | 22,870 |
| 无锡市锡山三建实业有限公司 | 2,025 | 2,181 |
| 无锡市兴达尼龙有限公司 | 3,909 | 4,613 |
无锡苏林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无锡苏林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853 | 2,141 |
| 无锡太湖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 | 386 | 383 |
| 无锡太湖新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376 | 445 |
| 无锡太湖新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389 | 395 |
| 无锡太湖新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395 | 382 |
| 无锡锡东新城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4,055 | 4,237 |
| 无锡锡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1,766 | 2,160 |
| 无锡新泽文商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432 | 438 |
| 无锡殷达尼龙有限公司 | 2,449 | 5,001 |
| 无锡元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4,993 | 11,153 |
| 无锡振华德裕科技有限公司 | 901 | 940 |
| 无锡震达机电有限公司 | 1,839 | 2,086 |
| 无锡恒辉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659 | - |
| 无锡智家空间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 709 | - |
| 无锡润康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572 | - |
| 无锡元越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5,450 | - |
| 无锡市银鑫钢管有限公司 | 40 | - |
| 东宝国际贸易无锡有限公司 | 18 | - |
| 无锡捷尔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45 | - |
| 无锡捷尔机械有限公司 | 247 | - |
| 昆山市鼎烽农药有限公司 | 303 | - |
关联自然人
| 关联自然人 | 1,560 | 2,331 |
| 合计 | 158,318 | 162,870 |
6.同业存放款项
单位:千元
| 关联方名称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20,034 | 28,297 |
| 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915 | 3,349 |
| 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465 | - |
| 合计 | 27,414 | 31,646 |
7.同业存放利息支出
单位:千元
| 关联方名称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305 | 3,739 |
| 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41 | 245 |
| 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3 | - |
| 合计 | 549 | 3,984 |
8.转贴现资产
单位:千元
| 关联方名称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0,420 | 157,394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3,290 | 63,912 |
|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4,000 |
| 合计 | 233,710 | 225,306 |
9.转贴现利息收入
单位:千元
关联方名称
| 关联方名称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54 | 2,059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2 | 876 |
|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83 |
| 合计 | 1,156 | 3,018 |
10.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
单位:千元
| 关联方名称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42 | 32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3 | 542 |
| 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2 | - |
| 合计 | 927 | 574 |
11.买入返售利息收入
单位:千元
| 关联方名称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9 | - |
|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 | - |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2,165 |
| 合计 | 44 | 2,165 |
12.吸收存款
单位:千元
| 关联方名称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关联自然人 | 97,377 | 118,957 |
关联法人
| 关联法人 | 403,961 | 281,183 |
| 合计 | 501,338 | 400,140 |
13.存款利息支出
单位:千元
| 关联方名称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关联自然人 | 1,489 | 1,478 |
| 关联法人 | 1,955 | 4,025 |
| 合计 | 3,444 | 5,503 |
1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千元
| 关联方名称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关键管理人员 | 17,197 | 19,580 |
| 合计 | 17,197 | 19,580 |
三、董事会风险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情况
(一)2025年一季度董事会风险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情况
风险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吴岚主持,委员费国栋、尤赟出席会议,行长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风险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风险偏好陈述书》等有关议案,与会委员同意提交七届三次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二季度董事会风险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工作情况
风险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于2025年
月
日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吴岚主持,委员费国栋、尤赟出席会议,行长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一季度内部控制报告》等有关议案,与会委员同意提交七届四次董事会审议。
(三)2025年第三季度董事会风险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情况
风险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于2025年
月
日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吴岚主持,委员费国栋、尤赟出席会议,行长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上半年度合规案防报告》《2025年半年度全面风险报告》等有关议案,与会委员同意提交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
(四)2025年第四季度董事会风险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情况
风险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于2025年
月
日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会议由董事吴岚主持,委员费国栋、尤赟出席会议,行长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三季度预期信用损失法评估结果的议案》《2025年三季度市场风险压力测试报告的议案》《2025年三季度内部控制报告》等有关议案,与会委员同意提交七届六
次董事会审议。
议案十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振投资者长期持股信心,本行拟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安排如下:
本行将根据监管要求和中期经营情况,拟于2026年中期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派息,以届时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现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监管政策及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议案十一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
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切实防范经营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本行特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该议案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报请股东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附件: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本行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行《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本行年度薪酬总额综合考虑当年人员总量、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风险控制、监管要求等多种因素。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本行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本行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第四条董事薪酬方案由本行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本行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五条本行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六条董事会对提名及薪酬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及薪酬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在董事会或者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本行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负责配合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进行薪酬管理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薪酬结构第八条本行执行董事、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
(一)基本薪酬:参照本行员工平均工资水平,根据人员职位等级、岗位责任风险、经营管理难度、任职时间长短、贡献程度等确定;
(二)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不低于其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总额的65%,根据年度经营考核结果确定。
第九条对不在本行担任其他职务的非执行董事及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制定,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不参与本行绩效薪酬分配和其他福利性奖励。
第四章绩效考核与薪酬调整
第十条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负责组织对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应当根据本行总体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按照经营业绩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考核为重要依据。
本行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随着本行经营状况的变化相应调整,以适应本行进一步的发展需要。薪酬可根据同行业薪酬水平、通胀水平、本行盈利状况、本行组织结构调整等因素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经董事会审批,本行可以对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作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
第五章薪酬的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四条本行执行董事、职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本行工资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本行对执行董事、职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实行延期支付,支付期限不少于
年,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在延期支付时段内遵循等分原则。
第十六条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本行将按照国家和本行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七条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
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八条本行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九条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本行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本行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条本行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负责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的止付追索程序。
第六章其他管理
第二十一条本行执行董事、职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与本行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第二十二条本行对执行董事、职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不力、管理失职、决策失误造成本行资产重大损失或者未完成经营管理目标任务的,
依照《江苏省农村商业银行系统领导人员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及本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必要时,按照人员管理权限,移送相关有权部门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未尽事宜,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本行《章程》的规定。本办法与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本行《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本行《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董事会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行实际情况对本办法进行修订,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经本行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正式发文之日起生效。
议案十二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完善薪酬管理体系,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本行《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行经营发展实际、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现就本行全体董事薪酬方案相关事项,提请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薪酬情况
2025年度,本行董事薪酬(津贴)情况详见本行《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报告期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二、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本行结合监管要求、经营实际及行业薪酬水平,拟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行2026年度任期内的全体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
)股权董事:基础津贴为
5.5万元(含税),考核奖励不超过
万元(含税)。(
)执行董事、职工董事:实行年薪考核制,参照本行《薪酬管理办法》、行业管理部门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执行。
2.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基础津贴为
万元(含税),考核奖励不超过
万元(含税)。
(四)其他规定1.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本行将按照国家和本行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该议案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报请股东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报告一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宁、吴岚、张磊、杨东涛、王国俊向股东会报告2025年度履职情况。附件: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详见本行于2026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文件)
报告人:刘宁、吴岚、张磊、杨东涛、王国俊
2026年
月
日
报告二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大股东暨主要股东履约评价的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开展辖内农村中小银行机构主要股东履约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对2025年度大股东暨主要股东履约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资质及财务情况
截至2025年末,本行主要股东共
户,分别为无锡市太湖新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资产”)、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信托”)、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以下简称“长城人寿”)、无锡市兴达尼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达尼龙”)、无锡万新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新机械”)、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建发”)。具体情况如下:
1.无锡市太湖新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96309.1755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陆晓雨,注册地址为无锡市经开区丰润道
号无锡太湖新城发展大厦
层,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住房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树木种植经营;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周卫平,注册地址为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号第
至
楼,经营范围为: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
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21934.9482万元,法定代表人白力,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北大街
号
层401A、
层501-
、
层601-610,经营范围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无锡市兴达尼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27.4万元,法定代表人殷新中,注册地址为玉祁镇玉西村,经营范围为:尼龙制品、尼龙
盐、尼龙1010盐、塑料尼龙合成的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的尼龙切片、尼龙丝、癸二胺、十二碳二元胺、癸二酸、十二碳二元酸、蓖麻油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及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PBT单丝、PET单丝的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无锡万新机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558万元,法定代表人孙志强,注册地址为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万马村,经营范围为:建筑机械设备、液压机械设备、五金、电器的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856442万元,法定代表人唐劲松,注册地址为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
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管理;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城市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以上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自有房屋、设施设备的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金属材料、建筑用材料、装饰装修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末,本行大股东、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比例(%) | 质押数(股) | 股东类型 |
| 1 | 无锡市太湖新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95369030 | 8.90 | 0 | 大股东、主要股东 |
| 2 |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166330635 | 7.58 | 0 | 主要股东 |
| 3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157335590 | 7.17 | 0 | 主要股东 |
| 4 | 无锡市兴达尼龙有限公司 | 110984508 | 5.06 | 0 | 主要股东 |
| 5 | 无锡万新机械有限公司 | 79010800 | 3.60 | 35000000 | 主要股东 |
| 6 | 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77004934 | 3.51 | 0 | 主要股东 |
| 合计 | 786035497 | 35.82 | 35000000 |
截至2025年末,本行主要股东持股穿透识别情况如下:
| 序号 | 主要股东名称 | 主要股东之控股股东 | 主要股东之实际控制人 | 主要股东之一致行动人 | 主要股东之最终受益人 | 派驻董事、监事情况 |
| 1 | 无锡市太湖新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无 | 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董事茹华杰 |
| 2 |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 无 | 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 董事周卫平 |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3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无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董事任庆和 |
| 4 | 无锡市兴达尼龙有限公司 | 殷新中 | 殷新中、殷炼伟 | 无锡神伟化工有限公司 | 殷新中、殷炼伟 | 董事殷新中 |
| 5 | 无锡万新机械有限公司 | 观仁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孙志强、孙龙强、吴惠仙 | 无 | 孙志强、孙龙强、吴惠仙 | 董事孙志强 |
| 6 | 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无 | 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董事万妮娅 |
根据监管规定的要求,本行持股5%以上大股东暨主要股东入股均取得了监管机构的批复同意。本行未发现大股东暨主要股东存在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异常,未发现大股东暨主要股东不能够按期偿还金融机构本息情况;本行未发现本行大股东暨主要股东存在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
资金入股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股权代持行为;经查询信用中国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发现本行大股东暨主要股东被列为相关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及股东黑名单。
二、入股银行金融机构情况经核查,截至2025年末,本行发现以下部分主要股东不符合“两参或一控”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公司除以主要股东身份入股本行外,还以主要股东身份入股了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句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公司除以主要股东身份入股本行外,还以主要股东身份入股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阳羡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此外,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亦是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
三、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责任义务及承诺情况本行大股东暨主要股东能够按照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地行使股东权利,尊重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重大决策并积极配合落地实施,不存在利用主要股东地位损害本行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干预本行日常经营事务或向本行施加不当指
标压力的情形。大股东暨主要股东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等相关要求依法履行义务。本行大股东暨主要股东均签署了《承诺函》,不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实声明;大股东暨主要股东在《承诺函》中明确支持本行坚持支农支小经营发展战略,当本行资本不足时,承诺补充资本且不阻碍其他股东补充资本或合格新股进入;本行大股东暨主要股东不存在不当干预行为,不存在要求违规分红的情形。本行与大股东暨主要股东开展业务往来,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本行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会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四、落实公司章程情况经本行核查,大股东暨主要股东能遵守本行章程及股权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外股权质押及转让能向本行备案。不存在借款金额超过股权净值仍然质押的情形。本行大股东暨主要股东不存在本行借款逾期的情形。本行已对质押比例在50%以上的股东及派驻董事限制其表决权。
五、履行信息披露责任情况本行大股东暨主要股东能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本行报告自身经营状况、财务信息、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等及其变动情况,所持股权被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或者被强制执行,所持股权被质押或被解押,名称变更,合并、分立等情况。
六、上一年度与本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太湖新城资产及其关联方授信
14.94亿元,用信余额
11.31亿元;国联信托及其关联方授信
12.4亿元,用信余额
亿元;兴达尼龙及其关联方授信
2.38亿元,用信余额
1.08亿元;万新机械及其关联方授信
1.49亿元,用信余额
1.49亿元;无锡建发及其关联方授信
14.17亿元,用信余额
13.96亿元;长城人寿及其关联方授信
0.5亿元,用信余额
亿元。本行独立董事对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七、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情况报告期内,本行大股东暨主要股东均能认真学习并执行监管政策的要求,本行通过公开数据查询,未发现大股东暨主要股东存在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情况。
八、评价结果综上,本行大股东及各主要股东2025年度评估结果为合格。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报告三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5年,为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无锡农商行秉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与人民性,将“三农”金融服务置于关键战略位置。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推动金融资源持续向“三农”领域汇聚,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金融动力,在服务“三农”的征程中迈出坚实步伐。截至2025年
月末,我行涉农贷款余额
264.92亿元,较年初增长
20.99亿元,增速
8.6%;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
50.27亿元,较年初增长
7.03亿元,增速
16.25%;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占比
80.66%,普惠型农户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
332.13亿元,较年初增长
38.84亿元,增速
13.24%。现将我行2025年“三农”金融服务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明确三农金融服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互相对照。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是农业农村发展到新的阶段,设定的一个新目标,这个战略的实施将会为我国三农领域的发展
注入强大的动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指明前进方向。本行将进一步强化乡村振兴支持力度、加快建立三农金融服务长效机制,持续提升服务三农的特色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同时,继续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打造高效的组织架构、适用的风险管理系统、完善的制度体系和管理流程、精干的人才队伍、有效的绩效考核体系和先进安全的信息系统等,为战略实施提供有效支撑,力争在本地区和异地机构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上处于领先地位,为三农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优质金融服务。
(二)基本原则第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立科学有效的业务发展机制,把辖内分支行作为服务三农其中的一个主要载体和平台,全面推进三农金融服务工作。统筹安排全行各项经营资源,配置足够的人员、经费、网络服务、信贷规模等资源,促进三农业务优先发展。
第二,坚持城乡联动综合服务。发挥联合城乡资金、互联网资源及专业优势,针对三农客户和其他农村金融机构提供各类综合金融服务。为客户跨越城乡拓展业务提供全程金融服务,实现城乡互补,统筹发展,提升服务三农的整体力度。
第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新增存款应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重点投向三农和小微企业,优先满足优质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需求。
第四,坚持创新引领三农发展。重点围绕破解“三农贷款难、银行难贷款”的瓶颈,积极探索有利于盘活三农资产的抵质押方式、拓展抵质押物范围、完善增信和风险缓释机制等。
第五,坚持主动探索,运用新型技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为支撑的服务信息化建设,拓展电子渠道,完善线上服务功能,促进提高三农金融服务覆盖面和便捷度。
(三)主要目标主要目标分为服务三农覆盖面、贷款投向、服务能力和队伍建设三个方面:
1.服务三农覆盖面:通过分支行加大金融服务普及范围,提高辖内农村人口金融覆盖率,保持涉农贷款持续增长,重点加强县域经济中小企业服务支持。
2.三农贷款重点投向: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城镇化、农村商品流通、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积极开展农村金融机构合作,大力扶持县域经济和县域中小微企业发展。
3.三农服务能力和队伍建设:加强和改善农户金融服务,
把服务好农户作为服务三农的工作重点,完善农民就业和农民工金融服务,满足富裕农民和县域居民的多样化金融需求。实施产品创新和科技促进工程,加强三农产品研发力度和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建设三农新型信贷文化,探索专业化的三农信贷经营管理模式,不断完善三农信贷政策制度体系,建立适应三农业务特点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三农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专业高效的服务三农经营管理体系。
二、加强三农金融工作机制建设
(一)建立完善三农金融工作机制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及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主要负责统筹全行三农业务的战略规划、监督实施和评估,全面指导全行三农金融服务工作的开展。设立三农金融部,具体落实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工作要求及开展相关工作。持续完善三农金融工作机制,构建了清晰的组织体系:三农金融部牵头三农金融业务的政策研究、制度制定、年度计划、产品研发、客户营销、相关产品落地;授信管理部负责全行授信管理;风险管理部负责全行全面风险管理;分支行负责具体实施;人力资源部负责内部考核激励约束。该体系有效保障“三农”金融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加大加深金融资源配置本行信贷资源优先满足三农信贷需求,重点支持三农业务发展。
1.信贷政策支持。本行对县域地区上报的各类贷款实行优先审批;单独设立涉农贷款信贷计划,确保涉农贷款的优先发放;同时适当提高资产质量容忍度,涉农贷款不良容忍度可在各项贷款不良率之上
个百分点以内;发布《普惠信贷业务尽职免责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对涉农信贷业务实现了基本覆盖,让尽职免责实施有章可循,进一步提高了分支机构服务三农的工作积极性。
2.信贷规模倾斜。本行出台对农村地区的信贷投放优惠政策,加大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大力扶持农业经济和农村中小企业发展。
三、创新优化三农金融服务体系本行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坚持市场导向,通过不断丰富产品结构、拓宽产品供给渠道等方式,全面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三农金融服务需求。
(一)加强产品优化运用我行针对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普遍缺乏抵押物、面临较高农业风险的特点,本行与市农业农村局合作,优化“惠农贷”信用贷款产品。该产品通过名单共享、风险分担、利率优惠等机制提供融资支持,并对无锡大市水稻种植户和农业品牌名录内企业实行专项优惠利率。截至2025年末,本行累计发放“惠农贷”1257笔,金额
5.21亿元,
余额5233.74万元。借助省农担公司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的功能优势,结合本行“人熟地熟情况熟”的本土优势,通过高效联动、协同发力,持续提升支农支小贷款业务的服务质效。截至2025年末,本行累计发放省农担业务
笔,金额
9.18亿元,惠及
户,余额14762.3万元。
(二)提升基础服务本行持续扩大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送惠农服务入村”等活动,助力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农村网点布局,扩大物理网点服务辐射范围;通过大力推广微信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产品,线上线下融合为农村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基础金融服务。同时积极开展整村授信工作,将整村授信与线上模式相融合,全面实现线下走访、批量预授信和线上用信的全流程服务模式,提升授信效率与用信便捷度,让农户足不出村即可享受优质金融服务。
(三)积极助力新农村建设为响应无锡市新型城镇化、乡村发展一体战略、政府试点新农村建设方案的要求,同时为扩大农户服务领域,推进新农村建设,改善村镇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居民幸福度,本行推出了“阳光幸福贷”业务,专项支持新农村建设,为农村居民进行农房翻新改造提供信用融资支持,目前已与马山、
厚桥等镇的
个行政村签订授信协议,总计为我市
户农村家庭投放“阳光幸福贷”11012.5万元,贷款余额5900.6万元。
(四)精准对接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充分认识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在促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现代化中的关键作用,将金融服务农业农村重大项目作为服务“三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根据清单逐户走访,有序推进对所有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的走访对接全覆盖,精准掌握项目融资需求,为项目提供全面、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
四、2026年发展规划下阶段,我行将紧密围绕中央乡村振兴“三步走”的目标及中央一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大三农金融服务力度。
(一)持续深化“银政”合作加强乡镇支行各党组织与地方基层党组织党建全面互联,在各行政村形成农户融资“首选银行”的品牌认识,显著提升融资便利性。加强与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政府部门的战略合作,围绕信贷资源配置、大数据信息共享及运用、项目融资推介、风险分担等方面深化合作内容,引导金融活水精准灌溉乡村振兴。
(二)不断丰富支持体系加大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现代农业、乡村建设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精准研发特色金融产品。持续创新农业担保模式,深入探索优化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业知识产权等抵质押形式。积极运用风险补偿基金,对全市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优质的信贷服务。
(三)提升数据融合运用能力充分挖掘数据价值、加强数据应用和客群标签化营销,并与行内积淀的“整村授信”“阳光信贷”“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等历史数据做到有机结合,交叉梳理,盘活使用。用新思维、新技术、新手段开发更多贴近市场、贴近客户的产品。
(四)强化新客营销以点带面运用“省农担”“苏农贷”和“锡农贷”等优惠利率类信贷产品,对辖内客户加强营销,提升信贷投放质效,并推动信贷客户所处区域、同行、链上经营主体,以点到面,扩大三农服务覆盖面。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将进一步加大“三农”金融服务力度,践行支农支小、做小做散战略,稳步推进改革转型;作为服务“三农”的主力军,努力激活乡村振兴的强大活力,以此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重点工作迈上新台阶。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报告四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制定2026年
度薪酬方案的报告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完善薪酬管理体系,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本行《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行经营发展实际、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现就本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事项向股东会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本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情况详见本行《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报告期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行拟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行2026年度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
(三)薪酬标准
实行年薪考核制,参照本行《薪酬管理办法》、行业管理部门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本行将按照国家和本行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特此报告。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