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汇之 (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汇之航运租赁”)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江苏金融租
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汇之航运租赁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2,6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汇之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00万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进展情况
因项目公司汇之航运租赁业务发展需要,汇之航运租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申请360万美元贷款。公司通过向中国银行申请开立人民币融资性保函的方
式,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600万元,担保期限为2021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3日。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4日、2021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最高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担保额度自公司2020年度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项目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汇之(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2.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
3.法定代表人:周柏青
4.经营范围:作为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5.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在境内保税区设立的全资项目公司
6.被担保人财务信息:截至2021年6月30日,汇之航运租赁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9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0万元,资
产净额为人民币9.96万元。2021年1-6月,汇之航运租赁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0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0万元。
三、 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 被担保人:汇之 (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2. 担保方: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
行
4. 担保金额:人民币2,600万元
5.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6. 担保期间:2021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3日
7. 担保范围: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15%;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2,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