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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空港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丽仙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五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五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

(1)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中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厦门空港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临2020-029)。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为控制风险,公司委托理财只能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单笔购买金额或任意时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85亿元。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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