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具备发行条件情况下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该事项已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市协注[2020]MTN252号《接受注册通知书》文件备案许可,核定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的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发行,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名称 |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简称 | 20张江高科MTN001 |
代码 | 10200694 | 期限 | 3年 |
起息日 | 2020年4月16日 | 兑付日 | 2023年4月16日 |
计划发行总额 | 10亿元 | 实际发行总额 | 10亿元 |
发行利率 | 2.55% | 发行价格 | 100.00元/百元面值 |
主承销商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联席主承销商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文件同时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刊登。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