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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高科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向公司参股子公司----上海张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委托贷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11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20-004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向公司参股子公司----上海张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

同比例委托贷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展期对象:上海张润置业有限公司

? 委托贷款展期金额:4,800万元

? 委托贷款展期期限: 一年

? 委托贷款利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 关联关系: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向上海张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7,200

万元股东同比例委托贷款展期,由于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

股东,因而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一、 股东委托贷款展期概述

上海张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润置业”)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集电”)与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集团”)共同成立的合资公司,其中张江集电持股比例为40%,张江集团持股比例为60%。

2019年1月10日,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向公司参股子公司----上海张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张江集电和张江集团共同为张润置业提供股东同比例委托贷款,贷款总额人民币1.2亿元,贷款期限

一年,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其中,张江集电向其提供4,800万元委托贷款,张江集团向其提供7,200万元委托贷款。现经张润置业双方股东协商,为了配合张润置业后续的资金周转,确保其经营顺利进行,双方股东拟将此笔委托贷款进行展期。委托贷款展期总额人民币

1.2亿元,期限一年,委托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张江集电持有张润置业40%的股权,将向其提供4,800万元股东委托贷款展期,张江集团持有张润置业60%的股权,将向其提供7,200万元股东委托贷款展期。

由于张江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因而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尚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

二、 关联方介绍

张江集团成立于1992年7月,法定代表人袁涛。公司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16幢;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壹亿壹仟贰佰伍拾伍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高科技项目经营转让,市政基础设施开发设计,房地产经营,咨询,综合性商场,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等。张江集团持有本公司50.75%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 股东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主体基本介绍

张润置业成立于2010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林平,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龙东大道3000号1号楼裙楼201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建筑材料的销售,装潢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张润置业注册资本6,700万元,其中张江集电出资人民币2,680万元,持有张润置业40%的股权;张江集团出资人民币4,020万元,持有张润置业60%的股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张润置业经审计的财务状况为:资产总额72,992万元、资产净额372万元;2018年的营业收入204万元、净利润-2,114万元。

截止2019年11月30日,张润置业未经审计的财务状况为:资产总额71,423万元、资产净额2,666万元;2019年1-11月的营业收入2,957万元、净利润-1,058万元。

张润置业项目总建筑面积62,439.33平方米,目前已启动招商。

四、 股东委托贷款展期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东委托贷款展期金额:张润置业双方股东拟向张润置业提供股东同比例委托贷款展期人民币12,000万元,其中张江集电拟向张润置业提供股东委托贷款展期人民币4,800万元。

2、 股东委托贷款展期期限:一年。

3、 股东委托贷款展期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

五、 股东委托贷款展期对公司的影响

张江集电公司此次向张润置业提供股东同比例委托贷款展期,将确保张润置业正常资金周转问题。张江集电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对张润置业提供股东同比例委托贷款展期,有利于支持张润置业业务进行,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六、 本次股东委托贷款展期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张润置业股东向张润置业提供股东委托贷款展期事宜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2)为了解决上海张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润置业)后续资金周转问题,确保张润置业业务的开展,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关联方----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向张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委托贷款展期,委托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此笔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及关联方上海张江(集团)公司将对上海张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同比例委托贷款进行展期,向上海张润置业有限公司继续提供资金支持,有助于确保上海张润置业有限公司后续正常的资金周转。本次关联交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委托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符合遵循了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公平、公开、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委员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借款和提供委托贷款的金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和借款的余额为4.62亿元,无逾期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张江高科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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