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以邮件形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7日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2号万胜广场B塔17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晓梅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核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
4、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同意公司以总股本859,946,8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3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97,787,785.85元(含税)。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现金分红政策,并履行了现金分红的相应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请董事会将此事项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1年度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九日